人心换人心,四两换半斤

最近简村溜达看到不少写婆婆的文章,有夸奖婆婆的,也有批评婆婆的,常言道:“清官难断家务事,”家务事确实没有固定定义评判对错,往往是婆媳各说各有理。

其实作为婆婆只要把媳妇当家人的看待就好,不用唱高调说:“媳妇当女儿的养,”那是不可能的,婆婆再怎么也不如人家自己的妈体贴入微。

再一个婆婆不要掺合儿子儿媳之间的事情,有矛盾让她们自己解决,如果她们不问,尽量少发表自己的意见。在身体允许的情况下多帮助儿子儿媳,带带孙子。毕竟这也是自己家的事。

作为媳妇也把婆婆当家人看待,虽然不如自己妈妈,可也是老公的妈妈。婆婆做事有点不合心意担待一下,毕竟婆媳之间岁数差距大有代沟,做事,说话等和年轻人不同。

婆媳都把心态放平了,相互关心,相互尊重,关系自然而然地就好起来了,毕竟人心都是肉长的。本地有句老话:“人心换人心,四两换半斤。”儿子一家三口过的开开心心快快乐乐,婆婆没有烦恼,也会被幸福快乐包围了。

不过前提是婆媳两个都是明白人,如果有一个糊涂人,四两估计连一两也换不回来。

前几天中有一篇文章,忘记了作者名字,文章名字。只记得内容,媳妇把婆婆用砖块砸死了,然后把院墙推倒伪装成自然事故。最后还是被公安机关识破,把媳妇抓了起来。

媳妇在公安局交代问题的时候讲,平时婆婆就看不起她这个媳妇,就是因为媳妇是二婚,连三个孙子也不正眼看。出事的当天,她们出租屋每天中午来水一个小时,婆婆一直占着水龙头不离开,吃完饭在洗锅。而媳妇这边一点水也没有,三个孙子还没有吃饭,眼看要停水了,婆媳之间发生争执,媳妇气急了,情急之下拿起砖块从后面砸了婆婆……一场悲剧发生了!

当然了,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估计媳妇也有很多毛病,所以得不到婆婆的认可,才矛盾越积越深。

谁来评判这场悲剧的(婆媳两位)的对错……

二婚也是你们一家人当时不睁眼睛,要娶人家,不是吗?再说:“既然婆媳矛盾重重就不要住在一个屋檐下,为了省几个房租,弄的家破人亡。”

恶婆婆换来的是最悲惨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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