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感悟

昨天下午的庭审,被告在外地无法前来,为了方便他,书记员安排了一次远程视频。

这是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原告是银行,被告则欠银行贷款几十万元,他想调解,希望可以分期付款。在法院的组织调解下,双方很快就还款内容达成协议。随后我问他,诉讼费你如何承担?他说该还的欠款我会还,为什么还要承担诉讼费?我告诉他,诉讼费是原告在法院起诉时缴纳的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他突然情绪变得激动,说这笔钱与他无关,不可能由他承担,无论我怎样向他释法说理也毫无作用。我告知他调解不了就开庭,他的情绪更激动了,大声喊道别忽悠我,你们就是想赚这笔钱,想创收!接着又是威胁法官,又是指责原告,庭审也没法进行。为了几千元诉讼费,耗费一个半小时,之后又因网络原因中断了视频。

我决定换一个方法。于是,我给被告打了个电话,尽可能温柔地和他沟通,告知他调解是对他更有利的。电话里,他对我说,法官,如果你一开始就这样的态度和我说话,我也不会那么生气。接着他说他想咨询一下朋友,明天给我答复。我答应了他,跟原告说明了情况后,让原告先回去了,明天再安排一次调解。我知道这个案子调解已经没有问题了。果真,第二天,被告主动打电话过来,表示愿意调解,并通过远程调解平台在协议上签了字。

事后,我一直在想,他的态度会有这样的转变,也许和自己的态度有关系,只是我没有意识到而已。记得有一次和一位老庭长聊天时,他和我分享了他的一些调解心得:每次收到案子后,他会把当事人约到办公室,倒上一杯茶慢慢和他拉家常,听取他的诉求。他总是在与当事人聊天的过程中找到调解的关键点,不管当事人多难缠,案件到他手上,聊上几次往往都能调解结案。我很疑惑,现在案件数量那么多,如果每个案子都这样,结案率能达标吗?他问我,办完一个案子重要还是办好一个案子重要?深以为然。如今,我们讨论最多的是,往往是你结了多少案子,下意识地将结案率作为追求目标,而不是这个案子办的好不好,当事人满意不满意。

在工作中,我们难免遇到各种形形色色的当事人,有时我们也会情绪化,也常常在一起抱怨着某个当事人蛮不讲理,但冷静下来,换一种处理方法,当事人的态度或许也不一样了。就像视频时,被告认为我高高在上,而电话里,他又觉得我温柔和蔼。我们不能苛求每一个当事人都具有良好的素质,他们多数都为了生活而奔波,背负着巨大的经济压力,焦头烂额地面对法院诉讼,内心难免充斥着负能量。“主人且倾听,再为谕清浑”,民事法官应当有足够的耐心去倾听,才能更好的了解当事人的诉求,更有效地帮助其解决问题。

“司法为民"不是一个口号,它需要我们实实在在的付出。一名法官的成绩,不应该仅仅体现在他承办了多少案件,还应体现在他对当事人的态度里。我们应该做到对当事人有耐心,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多体谅当事人的难处,争取得到当事人对法官工作的理解,即便不可能做到每一个案件让当事人满意,也对得起我们手中的法槌,对得起头顶的法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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