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设立的第一个“普通话”培训学校——正音书院
中国地域广阔,民族众多,语言丰富,方言复杂, 部分地方“十里不同音”比比皆是,给交流、办事带来很多不便。
古人也十分重视语言统一问题。秦始皇就曾大力推行“书同文、车同轨、行同伦”。历史上不同时期的官话(官方语言)大致经历了“雅言—官话—国语—普通话”几个阶段。各个朝代的官方语言,一般是按照定都的地点来定,都城在哪里,就使用这里的话作为官方语言。
清初开始以满语为国语,随后汉语官话成为国语。雍正八年设立“正音书院”,推广以北京音为标准的北京官话(北京官话是在元时旧北平话与南京官话相融的基础上,融入满族语音的一些要素而成。)“正音书院”可以说是古代第一个官方推广“普通话”的培训学校。
所谓“正音”就是矫正语音。雍正年间在闽方言区的福建郡县和粤方言区的广东地区都设有正音书院,由当地驻防的旗人任教。 “举人生员巩监童生不谙官话者不准送试。”规定二省乡试举子须用官话词语,不许用方言词语。学政面试考生,听不懂,不会说官话的童子不能考秀才。学习官话以八年为限,不然将停止闽粤两省的科举考试。
这种训练班的设置,是由于雍正六年(1728)下了一个谕旨,在谕旨里,皇帝首先指出对一名有着“莅民之责”的官员,“其语言必使人人共晓,然后可以通达民情,熟悉地方事务,而办理无误”,但是在引见大小臣工陈奏履历之时,却发现“惟有福建、广东两省之人仍系乡音,不可通晓”。倘使这些满口乡音的闽粤官员委派他省为官,“又安能宣读训谕,审断词讼,皆历历清楚,使小民共知而共解”呢?
而“官民上下语言不通”的另一个弊端是“必使胥吏从中代为传递”,地方政治将会被一群吏胥把持,这些吏胥会在代为传述这些闽粤官员命令时,“添饰假借,百弊丛生,而事理之贻误者多矣”。而反过来,对福建、广东两省的百姓来说,他们肯定也不明白皇帝派来官员的语言,从而导致“上下之情格不通”。
因此谕令“福建、广东两省督抚,转饬所属府州县有司及教官,遍为传示,多方训导,务使语言明白,使人通晓,不得仍前习为乡音。”于是两省所属府州县都设立“正音书院”,招秀才举人学习京音(北京语音)。
上谕颁布后的一年时间里,福建各地就先后“奉文设立”了名为“正音”的书馆和书院110所,平均每个县都有一所。而广东更是走在前列,在每个城乡都设立社学“以训官音”,仅仅在南海县这样的社学就达到112所, “他府州县名目尤繁”,整个广东省有2000所以上的正音社学在一两年内雨后春笋般新鲜出炉。
雍正帝的“推普”上谕不可谓没有远见,“推普”措施不可谓不力,然而,总体来看,因为受教员人数少、办学经费不足等原因影响,这一“推普”措施效果不大理想。据记载:“初时甚为认真,无如地方官悉视为不急之务,日久皆就颓废,至嘉庆、道光时,福建仅存邵武郡城一所,然亦改科制,广东则更无闻矣。”
“推普”上谕尽管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但还是有些积极作用和影响。作为“推普”的首倡者,雍正帝为后来的张之洞等 “官音统一天下语言”的思想和举措奠定了基础。
1902年,张之洞等为清廷制定《学务纲要》指出:“中国民间各操土音,致一省之人彼此不能通语,办事动多扞格,兹拟官音统一天下语言,故自师范以及高等小学堂,均于中国文一科内附于官话一门。其练习官话,各学堂皆以用《圣谕广训直解》一书为准。1903年张之洞在《奏定学堂章程》又说:各国言语,全国皆归一,故同国之人,其情易洽。
显然,张之洞等人的“推普”思想继承和发展了雍正帝“推普”上谕的精髓,并加以发展。1909年,清政府资政院开会,议员江谦正式提出把“官话”正名为“国语”。
其中,雍正的荜路褴褛之功是须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