络知谈律师知识管理的切入点

近年来,以专业知识为资本的律师逐渐意识到了对知识进行有效的管理的重大意义。但知识管理的内容相当丰富,不同执业年限、不同专业领域的律师对知识管理的认识和需求是不同的,在具体实施知识管理时有不同的切入点和后续路径。那么,律师可以从哪些方面切入知识管理呢?

我认为,律师在选择如何切入知识管理时不能随意和盲目,应当综合考虑律师的行业特性、个人执业生涯的长期战略规划、当前的业务重点和难点、目前的工作模式、已有的知识基础和资源等因素(相关文章请参见文末),选择合适的切入方式开启知识管理之路。本文就此话题分享一些个人学习与实践心得,供同仁参考。

一、以文档整理(档案管理)切入知识管理

文档管理指对文档、电子表格、图形和影象扫描文档的存储、分类和检索。律师每天都在和文档打交道,常见的文档从形式上有doc、xls、ppt、pdf等格式;从内容上有合同、专业文章、客户资料等。

档案管理主要是指对案卷材料等资料的整理和保存。随着信息化进程,律师面对大量的文档,经常会碰到以下问题:海量文档存储、管理困难;查找缓慢、效率低下;文档版本管理混乱;文档安全缺乏保障;文档无法有效协作共享,造成知识管理举步维艰。

因此,律师在进行知识管理的时候,可以以文档管理为切入点。

例如,对电脑中的文档进行分类,删除重复的文档,对相似文档进行整理合并(比如,有《二手房买卖裁判规则100条》和《二手房买卖案件裁判规则精选》两份文档,则对其进行整理合并,合并重复的“裁判规则”,删除被新法修正的规则……),采取规范的、便于识别和检索的文档命名规则(比如所有的文档命名规则为“时间+文件名称+来源”),或者将文档制作成便于查找的链接等等。

在整理文档的过程中,我们会发现电脑中保存着许多“僵尸文档”,即当时觉得“这个材料好,保存着以后好好看”,但可能在两三年间从未打开过。对于这些文档,应该果断删除(有人会说,万一在第三年用上了呢?其实,用上的概率几乎为零,即使在需用之时,也可以通过检索、法律检索等方式获取更新、更权威和完整的资料。毕竟在互联网时代,“连接比拥有重要”,我们没必要占据太多的“僵尸文档”)。

同时,整理文档的过程也是消化知识的过程,毕竟我们要决定哪些知识需要合并,如何合并。如果不对文档消化,那么我们保留的仅仅是没有生命力的纸张或者电子内存,而不能消化为灵动的知识。律师执业时间越长,拥有的文档越多,加之没有较好的管理习惯,那么整理文档的过程也即一个痛苦的过程,这可是一个不小的挑战,脑力与体力并重。但是必须得做,因为那是自己的“欠账”,得还。

但需要注意,文档整理仅仅是一个切入点,只是知识管理的很小组成部分,毕竟知识管理和文档管理存在形式和内容上的巨大差异。

将文书电子化或者书面文档进行完整的保存不是知识管理,知识管理是涵盖组织面、流程面和科技面的综合管理议题,其目的在于使知识产生价值。文档档案只是获取知识的一个渠道之一,例如新入团队的律师可以通过查阅历史案件了解团队的发展历程,获得一些知识,但是获得的知识量十分有限。

二、以优秀典范切入知识管理

律师工作相对比较抽象,其知识表达、知识运用往往难以被琢磨。因此,多角度学习他人的优秀做法,并结合自己的具体情况开启知识管理之路,不失为一个好的做法。

例如,如何做好法律顾问工作,如何做顾问日志和述职报告。因此借鉴业内优秀的做法,并自发努力,会让自己越来越优秀。

比如,江西盛宏律师事务所就整理了一整套的法律服务规范指引,以《代理被告规范》为例,就有“接案规范”、“管辖异议保全对抗规范”、“阅卷取证规范”、“组织证据规范”、“质证意见规范”、“庭前准备规范”、“参与庭审规范”等等,每一个规范之下又有若干的解读。如果青年律师能够认真领会规范指引的含义,一般不会出现原则性错误和过失,并且是一个比较好的知识管理切入点。

律师最好的学习对象就是同行。有的律师知识管理做得好,学习他们的知识管理经验,博采众长,必有所获。当然,这就要求我们树立“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意识,愿意将自己的经验无私地分享给他人,共同交流、共同进步。

三、以团队组织切入知识管理

近年来,以公司化运营的律师事务所以及律师与律师之间自发组成紧密型团队协同发展成为行业趋势。团队成员之间具有较大的人合性,信任度高,合作紧密,知识交流明显。因此,律师可以从团队组织切入知识管理。

以团队切入知识管理,应强调以下几点:

一是把团队视为一个学习的系统,每个律师都非常努力,且不断地进行自我超越与学习,让团队具有可以适应环境变化的高度灵活性;

二是成立并支持学习与实践的团队,律师自主地依照自己的专长和相同专长的人分享知识;

三是重视知识技能的发展与优势,为律师提供足够的资源用于学习,并鼓励尊重知识的文化。

这种切入点主要重视知识管理的文化、观念与行为导向,但该切入点的问题是太过于抽象,没有具体的流程或知识管理的支持工具,实践中往往难以落实,所以仍需要建立完善的知识管理组织结构、流程,并提供相应的信息技术支持。

以可口可乐公司为例,就是从团队组织入手进行知识管理的,但后来对于知识管理的流程、信息技术及组织结构等方面也非常重视、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在律师界,只有像金杜、虹桥正瀚等少数以公司化运营的律师事务所依据本所的特点专门研发了知识管理系统、文档管理系统等内部程序。这就要求事务所在制度、资金、人员、技术等方面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如果我们没有这样的实力和资本单独研发系统,那么可以使用Tower、印象笔记、钉钉等大众化的协同软件进行知识管理,也能取得非常不错的效果。毕竟知识管理的重点不在软件技术,而在意识崛起和具体实践行为。

四、以法律服务流程化、标准化切入知识管理

近年来,法律服务流程化、标准化逐渐成为业界共识。例如,天同律师事务所研发的“商事诉讼41步”、大成律师事务所罗毅律师研发的“新三板业务流程202步”都是流程化的典范。

改进业务流程是知识管理的中心内容之一。流程化的最大价值在于改变了以往组织职能的局限性,水平性地以法律市场需求为导向,把流程从职能组织背后提升到前面来。组织正是通过无数职能交叉型的流程,研发法律服务产品,并为客户提供服务。

法律服务流程的设计一般有以下几个重点原则:

1.一个流程应该有特定的输入和输出;

2.每个流程节点的设计都不是独立存在的,都是基于前面流程的扎实铺垫,或者为后续流程提供支持。

3.流程更专注于目标和结果,不仅仅是行动和手段。

4.流程的输入和输出都应该能被团队的每一个成员所了解和理解。

5.流程之间是相互关联的,与法律市场的需求也是相关联的。

从一定程度上讲,知识管理就是对团队业务流程中无序的知识进行系统化管理,实现知识共享和创新,以改进业务水平和效率。流程管理作为知识管理中一种新型的管理理念和方法,应该为团队的战略发展和流程(尤其是团队的核心业务流程)改进提供服务。

以上谈及的四个切入知识管理的方法不是相互孤立的。律师可以结合自己的工作模式(单独执业还是团队协作、以及协作的紧密程度)、业务专长等情况,选择一个或者多个切入点开启知识管理之路,或者其他更好的方式。

总之,对知识进行管理就是对知识进行投资,采用适当的方法并持之以恒,一定会取得非常优秀的知识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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