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在教室里,坐在靠后的位置上,前后左右都是我的同学,前面的同学穿着一件格子衬衣,他趴在桌子上睡着了,右边一个同学头杵在手臂上,眼睛望向窗外,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左边就是一条长长的过道。每个人的桌子上都堆满了教科书,桌上必不可少的还有一些笔记本,它们就像一片片的白,等着涂上绚丽的色彩。
天蓝色的图案,图案的右上角有三个小小的漂流瓶,几行小字就静静的躺在旁边,本子的背面纯正的天蓝色,没有一丝其他的颜色掺杂,要说稍微有一点人造的痕迹,自己歪歪斜斜的名字写在了最中间,黑色的,被封底映衬得浅浅的。
人们常说天蓝色代表着什么,反正我是不信的,我也不太懂一个小小的本子为何要做出绚丽的色彩,看着里面抄写的句子,我念着一遍又一遍,有吸引力的让我复述这语句,并且越念越美。
即使,当时的我并不明白,笔记本所能赋予的一些意义,也完全没有预料到,今后的转折也恰恰是因为此,我并不想弄丢它,然而还是弄丢了它。
我开始拿着五颜六色的笔,将颜料涂抹在了每一页,这并不是画画,只是用笔的习惯,不喜欢用同种颜色的笔,多了显得腻,显得视觉疲劳,我在每一页写下一首诗,很短字数也很少,我并不懂得如何去写好每一字每一句,只懂一点押韵,诗句也就略显笨拙。
笔放在桌子上的一个杯子里,偶尔也不爱将它们丢进去,散落在桌子的四周,只要对行动没有妨碍,也就不去管它。
就这样,我开始了人生中的第一次写作,亲手写下的诗句还很稚嫩,如同幼稚的孩童,长大成人还有那么长,时至今日我才想到,孩童一年长大一岁,写作却并不如此,三五年长大一岁再平常不过。
我从每一行的中间开头,计算出如何将写下的字合理居中,有时候也会因为把控不住一直拖到末尾,越写越小,越写越挤,字在行的末尾像是被撞击挤压过,某个字还被压扁了,辨认几遍才勉强认出。这实在不能怪我,我之所以越写越紧凑,不过是开始就趋向于完美产生了不可避免的弊端,要是能有一张大大的白纸,可就不会是这样了,更别提电脑端的居中。
好不容易写完第一句,我感觉这一句就用上了一辈子的灵感,我也并不一定专心致志,还要预防老师们的突袭。然后看着自己的杰作,满意极了。
在写作的时候,又醉心于字的好坏,这可能是一个弊端,在一个字的后面接着写第二个字的时候还要注意间距,这确实让人难受,至今都学不会欣赏美的艺术美的排版,也是遗留下来的弊病,产生的病变。不好好写的一页是完全不能让人满意的,撕掉它连草稿纸都不用,这种浪费好像并不值得欣赏。
好了,这就是我的爱好,这就是我。
这是我第一次接触文学的世界,马马虎虎还算惊喜。
等会下课的时候,就会有同学拿着我的本子问我,MC.du,这写的什么啊,然后开始取笑我写得凌乱。不久后,我就会在书本上写上我的东西,也许下一次会用蘸墨水的钢笔,也许会将书上涂得花花绿绿,但不论如何,这都让人高兴,即便是在那时,也懂得如何塑造自己的自信心。当然,下一次写先写在草稿上,然后在抄上一遍。
然后在某一刻,我会经历一场思想上的叛变和挣扎,就像电视剧里的两面角色
随后我还会在20岁的时候,乐于接受自己的现状。
再之后我甚至会……,这就是我,打上一连串的省略号,没人再敢轻放豪言,即便我现在正在模仿的是著名作家的文章,也不敢类比于自己的生活,害羞成了生活的全部,省略号也在人的一生中越点越多。
但是在那个时候,老师在走道不停的走动,能写下一些东西足够了。
这只是一个年轻孩子的信笔涂鸦,算是我对文学的一场祷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