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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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了一本书,书名叫做<一个人的朝圣>,讲的是一位已退休的老人哈罗德为了看望已患绝症的好友奎尼,从英国南部金斯布里奇徒步到北部贝里克郡的故事。

书中的哈罗德原先是酿酒厂一个默默无闻、性格孤僻、不擅长社交的销售员,而奎妮原本是他同事,后来因为替哈罗德顶罪被解雇之后再也没有了联系。在某一天早晨,哈罗德突然收到了奎尼的告别信,哈罗德很震惊,他一开始准备给奎尼写信,在听了一个加油站女孩的话后,他临时决定徒步去看奎尼,好像只有这样才能表达他的足够诚意,才能让奎尼好起来。凭着这个信念,他一路历经坎坷,途中差点放弃,但最终到达贝里克郡见到奎尼,虽然最终没能挽救奎尼的生命,但是这一路上他不断回忆并反思了自己过去的生活,想到自己儿子的死,妻子与他分居等等,在路上又遇到形形色色的人,最终他自己获得重生,精神得到了解脱,并与妻子重归于好。整个路程历时87天,途行627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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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其实很平淡,并不像一些小说那样写的波澜跌宕起伏,但是越看越吸引我,被哈罗德的这个信念打动。其实有时候信念是一种巨大的无形的力量,这种力量足以让你做出很多你觉得不可能做到的事情。记得文章里加油站的女孩对他说的话:“人的大脑有太多的东西我们不明白,但是你想想,如果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情做成,我并不是说要信教什么的,我的意思是,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

反观我们自己的生活,缺少一份信念和坚持,嘴里总喜欢说好想去旅行,但是窝在被窝里睡大觉,好想学英语,翻了几页书却又开始玩起手机。行动永远跟不上自己的承诺,也就永远都停留在平平淡淡的层面,离自己想要的生活和想达到的目标越来越远。

前段时间看到一个关于任正非的采访视频,视频中任正非说,“一个人一辈子能做成一件事已经很不简单了,为什么?中国13亿人民,我们这几个把豆腐磨好,磨成好豆腐,你那几个企业好好去发豆芽,把豆芽做好,我们13亿人每个人做好一件事,拼起来我们就是伟大祖国。”现在是快餐经济时代,每个人都追求快,想法太多行动太少,在这个环境下人也容易变得很焦虑,患得患失,很难静下心来做事情。最近我尝试突破这种状态,不仅加入007,还坚持每天看书,学英语,希望自己能够一直坚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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