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银保监成立月余,都干了些什么?

2018年3月22日,原保监会、银监会合并成立银保监,这无疑对乱象丛生的金融业是一剂强心针。原保监会自2017年来,出台“1+4+N”系列监管文件,从风险管理、产品设计、销售管理等多个方面出台具体规定。倒逼保险公司转变发展方式,系统性地推进防风险、治乱象、补短板和支持实体经济,力度空前。银保会成立后,保险业的动态更是收到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时隔月余,细数一下保险业都有哪些新变化?

一、对保险消费者的两个风险提示

2018年4月25日,银保会官方网站接连发布——《关于防范保险从业人员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的风险提示》、《关于互联网保险的风险提示》两个文件,提示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擦亮双眼,认清产品属性、谨防销售误导,避免因此而遭受经济损失。

购买金融产品应做到核实资质、确认属性、理性选择

在利率不断下行的大环境下,涌现出了大量第三方理财机构(如P2P机构),这些机构良莠不齐,以保本保息、高利回报做诱饵,吸收了不少公众资金,而事实上这类的理财产品无法实现刚性兑付,前不久善林金融一夜之间轰然崩塌即是这类型庞氏骗局新典型。更有甚者打着保险的名义销售P2P理财产品,致使投资人蒙受损失。作为消费者的我们在购买金融产品时应找专业人士咨询,同时核实销售人员资质、细读合同、认清产品属性。金融市场上高收益的金融产品意味着风险自担,投资人需要权衡金融产品的安全性与收益率,理性、谨慎选择,远离保本高收益的诱惑。


在消费互联网保险产品时,应谨慎、按需投保

互联网保险的迅速兴起,人们现在可以很便利的通过移动支付、票务/酒店预订等其他第三方平台购买到保险产品。而通过这类App销售的保险产品往往以性价比著称,但往往可能会有宣传内容与实际的保障内容不完全一致、销售误导等情况的存在,提醒销售者在购买互联网保险产品时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免责内容,根据自己的需要配置保险产品,避免盲目、跟风购买。

二、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的经营范围

在国内,一直对外资险企有着相对严格的发展限制,得益于政策,本土保险公司(诸如国寿、平安)这类险企在短短二十几年即获得了迅猛发展。与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同,代理人的销售模式从92年引入内地一直到今天都占有着市场的主导地位。国内做个人保险经纪业务的第三方经纪/代理公司从2004年才逐步成立。

2018年4月27日,银保监发文——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取得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的外资保险经纪机构,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下列保险经纪业务:(一)为投保人拟定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二)协助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进行索赔;(三)再保险经纪业务;(四)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五)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此次对外资经纪公司的开放,意味着引入国外先进的销售技术和理念,促进我国保险经纪业的发展,提倡已久的‘保险业产销分离’正在悄悄加速。另一方面,或许对国内发展不久的保险经纪企业也是一次考验。

三、严查违规开发、销售的人身保险产品,确保保险姓‘保’

4月28日,银保监发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人身保险产品专项核查清理工作的通知》,整顿清理一批历史遗留的问题产品,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进一步促进险企产品改良,形成合理的市场产品结构,使得保险产品更加凸显区别于其他金融产品的保障功能,保护了消费者中长期利益。

四、国宝人寿暨银保监成立后首家批复开业的寿险公司

4月9日,银保监下达批复——同意四川国宝人寿开业。国宝人寿不仅是四川首家拥有全国性寿险牌照的人寿保险公司,亦是银保监成立后首家批复开业的寿险公司。随着险企的增多、市场竞争的加剧,加速了整个行业的发展与改良,对消费者来讲,充分的市场竞争无疑是重大利好。


与人分享是一种快乐……

保险经纪人白骆

公众号:臻保

20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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