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天和叶筱筱是在高中的时候认识的,那时候凌天以为天高海阔,人生得意须尽欢于是不学习,整天无所事事还美其名曰这是因为他要追求诗和远方决不能和这帮只会读书的书呆子一样。
老马是凌天的死党,凌天和老马互相认对方为小弟。他们经常在一起打球,偶尔逃课去网吧开黑。老马总是嘲讽凌天技术抠脚,凌天每次都会脸红脖子粗的骂回来。
凌天说,如果那天我没有遇见叶筱筱该有多好,天鹅和癞蛤蟆的差距也许不会那么大。是的,凌天喜欢上了叶筱筱。 老马晃晃罐装啤酒,听到里面还有晃荡晃荡的声音,嘴巴一咧,喝了下去。
“是啊,人生总是充满了悲剧老马起身”,将空了的啤酒罐用力的甩了出去,在天空划出了一道美丽的抛物线。 “走吧,老田该进教室了,我可不想又被抓到请家长。” 老田是凌天的班主任,真名田不悔,56岁,有点秃头,但是居然没有啤酒肚。因为带着眼镜,被林天带头叫田鸡,不久就传开了。
但是过了不久,似乎发现这样有点不尊重老师,所以改了口叫老田。 凌天所在的高中是一所农村高中,那里不繁华但也不是太落后,凌天私下里叫这个地方城乡结合部。
因为地理位置尴尬,并不算市里挂名的高中,算是县级的农村高中,于是老师是出了名的严格,一心要搞起升学率。凌天说这就好比古代被打入冷宫的妃子誓命要争宠,毫不顾及自己长相。 凌天进入的是实验班,在这里只要你出钱就能上高中,这里分为三个阶级,普通班,实验班和奥赛班。普通班只要出钱就能进,实验班一般要有关系,但是如果你出许多的钱又是另说。
只有奥赛班,那就是老师重点培养对象。 奥赛班全是尖子生,每次考试前200个名额永远被他们霸占着。凌天说那里根本不是人呆的地方,那里就是封建专制,学生都是奴隶,都是没有思想的做题机器。
凌天一直说不屑于和他们比较。 然而凌天的成绩在班级永远倒数,在年级也好不到哪里去。可是凌天有一次爆发了,当然这是抄来的。 学校专制的好处就是考试座位按成绩排,林天有史以来第一次进入了第四个班级考试。
老马说就是那次,凌天变了。 没错,凌天那天考试坐她旁边的那个女孩子,凌天这样形容她。 夏日午后阳光穿过树叶,依稀照进来,盖在她的身上,夏日蝉鸣,偶尔有风,轻飘飘的,那是一道光,她认真的表情专注的眼神和笔尖流注的智慧,简直就是我的天使。 凌天疯狂的搜索与她有关的消息,原来她和自己临班,原来她没有男朋友,原来她叫叶筱筱。 凌天说她就是他的光,她就是他的希望。凌天为了能靠近她一点点,拼命的学习,老马每次打球路过看到林天都只是呵呵,傻逼!
可是,你学习难道别人就在休息吗? 凌天悲惨的意识到永远有人比你更努力,悲剧的是他本来就比你聪明。 凌天赶不上! 老马说,凌天喝酒的时候总是会说自己是癞蛤蟆,但是我看来,他就是连癞蛤蟆都不如! 每到这时凌天总会咆哮,你他妈想死啊! 转眼,暑假到了。凌天去了一次广东,舅舅说带他去那边见下世面。
然而,不过是每天吃吃吃,玩玩玩。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虽然不是过节,凌天依然愈发的思念起叶筱筱。 凌天从自己同桌张琪琪那里搞到了叶筱筱的QQ,但是凌天一直没有加好友,凌天说自己没有什么比得上叶筱筱,他加她也不会有结果。 张琪琪是个很和善的有点婴儿肥的大眼萌妹。恩,凌天总是说要是她换男朋友肯定有一打人排队。
凌天说得没错,张琪琪的确很多人追,所以她高一就有了男朋友。 凌天还是加了叶筱筱,反正隔得远,她又不会知道我是谁。凌天和叶筱筱QQ上面聊得很high,凌天甚至觉得自己已经泡到了叶筱筱,虽然叶筱筱没有给他照片。
恋爱总是使人变蠢,对男生也是如此。凌天很开心,他期待着回家,期待着能看到叶筱筱。 时间过得很快,对凌天来说却是如此漫长,他终于回到了城乡结合部。 老马赶过来庆祝,“你小子可算见过了世面了。来来来,去六嫂那里喝几杯。”六嫂是学校附近的一个小饭馆。 “滚滚滚,我要去见我媳妇!” “卧槽,你他妈居然都有媳妇了,哪个班的,成了得请哥几个喝酒啊。” “叶筱筱” “做梦呢你,脑子烧坏了?”老马总喜欢说这句话,好像不说就会少了块肉,浑身不舒服。 “你是不是欠啊,现在不跟你扯蛋。” “你小子会后悔的” 是的,凌天的确后悔了。他看到奥赛班就怂了,里面都是学霸。我算什么呢?
凌天开始开始在网上寻求安慰,当看到成功的例子会欢呼雀跃,失败的便偃旗息鼓,打不起精神。 老马总是跑过来,“人生得意须尽欢,何必单恋一枝花。”张琪琪偶尔也说,但是凌天想要是没开始就结束了,那还算个男人吗? 凌天站在校园门口等着晚自习下课,他买了一个披甲龙龟,披甲龙龟挺萌的,恩,凌天这么觉得的。
九月的风很温柔,天空的星星也很温柔,可是叶筱筱一点也不温柔。凌天喊了她两句,她应也没有应,直接跑了! 老马说你追啊,凌天就去追。两个人一直跑,凌天跟上了她,“能收下这个龙龟当做你的生日礼物么,虽然你生日已经过了。”凌天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很温柔。 可是叶筱筱没有说话,她只是想逃。凌天觉得自己眼睛被刺伤了,他看到了叶筱筱眼角的泪光。
凌天回去了,他把娃娃丢了。 凌天一晚没睡,他只是很累,虽然他也说不出来为什么累。 人一累的时候就喜欢看下贴吧,凌天找了一句很骚的话并挂在了空间上。 “如果有一天,我喋血街头,请记得,我是为你跳的楼”老马已经不记得这是第几次凌天念这首诗了。 不过,老马真庆幸这小子还能这么生龙活虎。那天,他安排一个同学将那只龙龟塞进了她的抽屉,结果被原封不动的退回来。
老马记得叶筱筱带过来的那句话。 “我根本不认识你们班的凌天,请你转告他以后不要再来骚扰我” “我去你妈个币”,老马把退回来的龙龟甩在地上。“奥赛班的了不起啊,走,咱喝酒去。” 老马上去拉凌天,但是凌天没有动。 爱情总是让人心碎,日子又回到了以前那样,凌天每天依旧该吃就吃,该玩就玩。只是整天听情歌。
张琪琪也不好说什么。 然而老马发现凌天从来不去这一楼的厕所。因为这会经过叶筱筱的教室。 喜欢一个人和爱一个人的最大区别就是我可以轻易说出我喜欢你而我爱你却要反复斟酌。 高考完了,老马凌天和全班喝酒,凌天说他喜欢一个女孩两年,不忍打扰,两年不敢和她看她的眼睛,两年不敢和她碰面,两年不敢告诉她自己还喜欢她。
说着说着,凌天激动起来,他举起了酒杯说,祝老马早日找到女朋友,祝大家前程似锦,祝老田永远健康。我们今晚不醉不归! 老马站起来带头碰杯,然后凌天唱起了歌,是周华健的朋友。
愈来愈高昂,愈来愈激烈。灯光闪烁,老马说凌天你哭了。凌天擦了一把脸,说“草,有鬼,大夏天的哪来这么多雨。” 老马没考上大学,在本地开了一家摩托车维修店。凌天去了一所三流学校。 凌天走的时候老马为他送行,说好好照顾自己。上车的时候凌天回头看了看老马,突然丢掉了包裹冲上来抱住了他。
老马抖了抖脸,说劳资不是gay,你给我死远点。凌天说我就不。老马无奈,抱了一下,等凌天上车的时候踹了他屁股一脚。 “兄弟,走好。回来还跟你去喝酒”凌天感觉到老马的声音从很远的地方飘来,忽然就想起了叶筱筱。 叶筱筱去了另一个城市,凌天以为自己能忘了她,但是悲伤一天天的累积着。仅仅只是生活下去就感到让人喘不过气。
凌天给老马打电话,说自己想他了。老马贼嘻嘻的笑着,说你小子是想叶筱筱了吧,江西师范,去吧。 凌天真的去了,他没有告诉任何人。买的是上午的高铁票,两个小时四十八分钟,凌天在这段时间内想象了无数种可能的见面方式。 想到叶筱筱看到她是高兴的,他就感到辛福包围了自己。想到自己可能被拒绝又黯然神伤。
凌天觉得自己总是来了,得留下点什么。 凌天下午到了叶筱筱的学校,忽然感到后怕,他又怂了,但是他对自己说人生总是要勇敢一次的,哪怕只有一次。 凌天回来了,什么都没说,老马也什么都没问。他和老马喝了一场酒就又坐上火车一溜烟的回去。
老马说凌天就像个耗子,闲不下来,总要惦记点什么。 凌天笑笑不说话。后来在他的主页上贴出了这样一句话 “在那个瞬间。我似乎明白了‘永远’、‘心’和‘灵魂’的意义之所在,强烈的情感让我想将这十三年所经历的全部都与她分享。然后在下一个瞬间——却又悲伤得无法抑制。那是因为,我不知该如何珍藏明里的这份温暖,也不知该将她的灵魂带往何处去。我清楚地明白,我们无法保证将来能永远在一起。横亘在我们面前的是那沉重的人生与漫长的时间,让人不由得产生一种无力感”文字下面贴了一张图片,那是叶筱筱被一个温文尔雅的男生拥抱着笑得春光满面的图片。
几年之后,老马结婚,媳妇是一个村子里的人,没读高中,十分朴素,看得出她会是一个好的妻子只不过凌天知道她不是老马喜欢的类型。 凌天从公司赶了过来,老马邀请了所有同学,叶筱筱和她的男朋友坐在席上看着凌天灰头土脸的从门口赶了进来。 老马,不好意思,路上有点堵车。老马笑笑,说没事都是自家兄弟。能来就行。
凌天瞟了一眼叶筱筱,愣了半天,憋出了一句你好。叶筱筱十分有礼貌的笑着回了一句你好。 凌天忽然就释然了,原来所有努力与思念,万般的无奈与心酸仅仅只需要两个字就能斩断。你好,其实你可知我一点都不好? 凌天那晚醉得很厉害,吐词不清的说还要再喝。老马扶着他回了房间。 凌天说他还是忘不了叶筱筱,老马摸摸他的额头说你醉了。
老马第二天去他的摩托店拿了两辆摩托,凌天和老马一起在高速上狂飙,一直到山间小路。清晨的美妙光影里有着两位机车青年,他们下坡不带刹车,松开双手,鬼嚎着,任风拂过。好似从前的追风少年。然而,后果就是老马翻沟里了。
老马腿骨折了,凌天走的时候送了老马一串佛珠,说开过光,可以避邪。老马指了指绑了绷带好似木乃伊的腿说你就是瘟神,只要你滚了什么邪都没有了。 凌天笑哈哈的说不是劳资你现在还翻在沟里起不来。说完抱住了床上的老马。“多谢了兄弟,不是你我一辈子都翻在沟里了。”
老马走了,血癌。凌天赶回来的时候老马已经不在了。凌天抱着花呆呆的站着,一句话也没说。 出殡那天,老马媳妇还大着肚子。她穿上素白的孝服脸色苍白。当看着老马的那口棺材被抬起时眼泪就吧唧吧唧的一大颗一大颗的落下来。凌天很难受,可是他哭不出来。他只能说他一定代大哥照顾好她们娘俩。他跟老马争了十几年的大哥,今天他终于承认老马是大哥了,老马却走了。
凌天回来了,他辞掉了那边的工作。那边,就是叶筱筱所在的工作和生活的城市。凌天娶了媳妇,也是同村的。那个姑娘和大嫂一样,有着农村人的质朴。只是,他也不是凌天喜欢的类型。
大嫂很高兴,在酒后悄悄的把一个信封塞到了凌天的手里,说老马特地让她在结婚的那天交给凌天。 凌天吃惊的看着大嫂,愣愣的收下了信。
房间里,凌天忽然就哭了出来,眼泪像决堤的洪水泛滥,新娘吓了一跳。说怎么了,凌天什么也没说,低头吻上了她,我会永远对你好。只对你一个人好。
老马的信里这样写道:天子,这么多年兄弟了。我一直知道你喜欢着叶筱筱,无论你在哪里 你总是挂念着她,我知道你还关注着她,她的状态,她的心情,她的烦恼,她的喜悦。我邓马没你聪明,读高中也是买进去的,没什么文化,也不会讲什么大道理。但是我要告诉你,是时候放下了,其实我一直喜欢着张琪琪,嘿嘿,没想到吧,可是这又怎样呢?她有了男朋友,而且对她还很好,可是这又怎样呢?我喜欢她,难道是因为她有男朋友吗?我喜欢她,我想和她结婚,可是我还是娶了你现在的嫂子,你原因吗?我一直以为我老婆一定是那种哪哪都好的那种。她温柔漂亮善解人意,笑起来暖暖的那种。可是我发现我错了,真正的爱情是平淡的。在跟你嫂子在一起之后我才发现原来所谓的爱情不过是在柴米油盐酱醋茶之后的淡淡温馨与满足。我很爱你嫂子,在娶她那天我发誓今后只对她一个人好。之后发现这根本就是没必要的。因为除了她我根本感觉不到任何女人对我有吸引力。你嫂子不美,但是我爱她宠她给她所有我能给予她的。看到她的笑容就是我最大的满足。你今年也25了,是时候想想你的以后了,难道你要一辈子看着叶筱筱吗?不管你的决定是放下还是继续等待,我都衷心的祝福你,兄弟话不多说。情都在心里。帮我照顾好你嫂子,她不容易。落款:老马。
后来凌天把老马的摩托车店重新开了起来。 他找了海子的一段话放在他的主页 从此再不提及过去、痛苦或幸福、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永远永远感谢我的大哥,老马。落款:凌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