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不去的地方,叫十年

生命就是一场冒险,你永远不知道,下一秒等待你的人,或者是事,会将你拖进深渊,还是抛向高空。年轻的时候我们总在犯错,其实岁月一晃,当我们窥见太多生命的烙印和岁月的无常,就会觉得往事如烟,那些错也就最终没有了定论。

一、乍见之欢 

五年前的一天晚上,我走在井城的大道上,长裙拖地,马路两旁的栏杆雕栏玉砌,蓊郁的梧桐树默然矗立,满地黄花散落,随风飞舞。

从广场归来的孩子同脚边早秋里青草的香味一样涌过来。

这条沿河而建的人行道,像标志一样守护着城市,多少年了,时间流水一般潺潺流过,城市里面的建筑拆了建,建立拆,唯有这条路静默如初,和每个在这里长大的人的记忆,如影随形。

我弟弟走在前头,刚刚上高中的男生,已经比我高了一截,走到人多的地方突然回头,笑容干净。“姐,前面有钓鱼的,我们去看看?”小孩子的稚气跃然生动。我随他停下,低头和人群一起看刚钓起来的鱼在钓鱼人手上活蹦乱跳。

人群嬉闹,等我回头就看见一个骑在摩托车上的男人对着我微笑。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马铭。路灯交错的光明明灭灭打在他脸上,轮廓模糊。

“你是不是叫许骆?”马铭骑在车上,隔着一个窄窄的绿化带,向我喊。

“什么?”人群喧嚣,我只能走近一点,对他问。

“我说,你是不是叫许骆,你之前开理发店。”

我不认识许骆。

但后来马铭一直告诉我说,许骆是他曾经爱上的一个短发女子,和我长得有三分相像,十年前在这里开一家理发店。那天马铭骑车跟随我大半个城市,一直到跟我说话。他说,我明明知道,你不会是她,却还是固执地以为是重逢。

二、初见不厌  

那个时候,我已经知道马铭已经结婚了。

我正想开口回他,他把车掉头,对我说:“不好意思,我女儿不吃饭,我要回家陪她。”

那天马铭戴着墨镜,看不清表情,一直把车往城外开。偶尔问我几个问题,剩下的时间气氛安静地像是我们彼此都不存在一样。直到很久以后,我才发现,那是我唯一一次没有在马铭的车上听见音乐。

后来他说,我年轻的时候,和我最好的兄弟喜欢过同一个女孩子,叫做许骆,“后来我离开那个地方,就再也没有联系过”,他说。

然后马铭就再也没有说话,我想他是在回忆许久以前的故事。

回去的路上我们聊了很多东西。他讲了很多他年少时候的故事,断断续续提起许骆,然后我说,那你的生命中,哪些人排在前面。

没有排序,每个人都很重要。

你怎么看爱情?他说。

我说,首先,我不自卑。我不会给对方和自己压力,希望别人给出一些不可能给予的东西,比如安全感。我相信爱情,也崇尚自由,所以总结起来就是随心所欲,爱情未必至死不渝,但终究存在。

两个人相处中我遵循你不讲,我不问。我不喜欢听诺言,因为我不喜欢撒谎,明天是我们的,但却是未知的,讲出来的话,连自己都无法保证,其实也是在欺骗别人。

许多东西,在你离开校园,都会改变的,马铭说。

那是第多少次我听见有人跟我这么说,已经记不清楚了。但我不喜欢那句话,我不喜欢那些为自己或者为别人预言的人,尤其不喜欢听人预言我的未来。然后就再也没有接话。

三、迷恋  

再一次见面,是去唱歌。

马铭把车开到楼下,我只好硬着头皮下去。然后他说,为什么每回约你出来都这么难?

我记得听马铭唱的第一首歌,是汪峰的《当我想你的时候》,有一句歌词是,至少有十年,我不曾流泪,至少有十首歌,能给我安慰。岁月的沉淀,到最终,都会洗去多少铅华,十是一个魔法的数字。陈奕迅也有一首歌,叫做《十年》,人们喜欢往前看十年,来对比现在,得出什么结论并不重要,但无一例外的,都会在斑斑驳驳地稀疏岁月,和多少不再追逐的梦想不期而至。就像在现在我回忆出现在我生命里是十年的一半的马铭,我会打开音乐播放器一遍一遍听早已被人们忘记的汪峰的老曲子,然后想起马铭。

那一天我和马铭接吻了。

我的意思是接吻,是双方你情我愿的那种,但是后来马铭一直说,夏草草,你吻了我。我不记得是怎样一个开始了,但我们都没有喝酒。就是浅浅的一个吻。结果彼此都变的很慌乱。后来马铭告诉我,他说,夏草草,你让我找到了一种恋爱的感觉,这是多年来都不曾有过的。你吻我的时候,我觉得心脏跳动的很快。

而那个时候,他还叫我许骆。然后我说我叫夏草,马铭。

然后马铭站起来,对我说,我送你回去吧。

人和人之间的相处,是一种很奇怪的模式。总会有一个人出现,打破你的所有常规。马铭说他有三点是胜于常人的。第一,耐热,可以在三十九度的高温踢上三个小时的足球比赛。第二,自制力。第三,女人。却都因为我功亏一篑。而我从来没有在大街上接受一个搭讪的人,结果却阴差阳错认识了马铭,而我从来都是一个考虑利害周全的人,但是和马铭在一起,我从来没有怀疑过他是一个坏人,换句话说,当他把车往城外开,我并没有惊慌失措。但是往往,你不知道,这个打破你常规的人,最后会让你失声痛哭,还是让你喜不自胜。

等我回到家,明晃晃的灯光照在头顶,阳台上清风徐来,远处马路上的孩子调皮地嬉闹,似乎是电流忽地穿过身体,像所有第一次惹上已婚男人的所有年轻女人一样,我第一次觉得一种席卷而来的惶恐不安。

我从来都知道,作为一个商人,或者是一个每天早睡晚起也要陪女儿睡觉穿衣服吃饭的爸爸,作为马铭,他不可能因为另外一个女人而去怀疑自己的婚姻。每个人都有一颗逃离和反叛的心,却还是辛辛苦苦维持一种安静祥和的假象。更不是担心有一天回到家门口会遭遇一个气急败坏的女人的恶语相向,我是害怕,这样一个男人会最终毁掉我自己的生活。

我想如果我没有遇见马铭,生活会有很多不同,但命运的罗盘不会给任何人遐想的机会,就像马铭突然出现在我的生活,自然又会拉出一串后来。所以纵使在很后来,我始终觉得我没有被马铭毁掉,但也已经离开原来设想的轨道偏离太远。命运会突然伸出一双手,在你掉落万丈深渊后让你粉身碎骨,或者是有惊无险。

在大学时代,我就这样遭遇了别人的婚外恋。

在我离开井城的头一天,马铭让我躺在他胸口,说,有人说过我胸口的皮肤很薄,可以看见心脏。我躺在他胸口,听见和他拳头一样大的心脏跳动,咚咚。

然后他低头看我。夏草草,请以后记得我,我讨厌一夜情。我微笑着没有回答。那个时候,我去见他的最大原因,就是我明白一个叫做散落天涯的道理,我遇见过太多人,即使后来我们彼此都知道在同一个城市,可是就真的再也没有遇见。我相信缘分,也相信缘分是一种转瞬即逝的东西。尽管如此,我只是对他微笑。而人在离开的时候,往往会有很多原则之外的事情发生。

那天晚上我第一次见识到马铭的幽默。我们一家人在街上散步回家的时候,手机短信提醒,我打开,马铭的短信跳跃而出。他说,夏草草,两分钟后有个出租车会停在你身旁,我把脚放在车窗,你只用问我走不走就好了。

差不多两分钟后,我就真的看见了一辆出租车,马铭的脚是我见过的男生当中最小的。

他双脚搭在窗外,拿着手机,竟真的像一个自暴自弃没有拉到生意的出租车司机。

然后我们搭车,马铭把一张五块钱的钞票在灯下反复观看,说现在假钱太多了,还是谨慎的好。那一刻我感觉坐在后座的弟弟几乎要被他所描述的艰苦所打动了。我坐在他旁边,一直强忍着笑。

回去以后,我收到了马铭的短信,他说,夏草草,你不知道我为了弄来那个出租车费了多大劲,最悲催的是我刚才太紧张都没敢看你。

而在我的记忆里,那竟是我所经历的最为浪漫的事。

第二天早上我离开,长途车客车快要出城的时候,马铭打电话给我,他说,夏草草,你在哪里,你等我,我去送你,我一定会让你看见我的。

那天车载电视上一直在放一首歌,是郑源的《一万个理由》。马铭曾经一脸鄙视地对我说,夏草草,你竟然没有听说过郑源。可是那天早上,我突然觉得郑源不是歌手,不是明星,他只是一个能联系着我和马铭的人。总有一些歌,会让你想念一些人,而对于我,就是汪峰的《当我想你的时候》和这一首歌。很多年后,它们在我的手机里面一直存着。马铭说,夏草草,不管以后你遇到什么,都不要害怕。我就真的再也没有怕过什么。我想如果没有马铭后来去送我的那两段,我们可能就真的再也没有交集。所以后来马铭纵使告诉我,是夏草草,我不相信缘分,我相信人,要是那天我没有跟着你,是不是就没有我们后来的故事,缘分是无稽之谈。

那天早上,马铭最终跟了上来。车窗玻璃大开,清晨的雾气袅袅化开,我不知道是我自己的心态太老还是马铭的还很年轻,那一刻我突然觉得我们之间那么多年的年龄差距,其实并没有什么。那一刻,我几乎要任性地不离开。

四、人生若只如初见  

回到学校的时候已经是夜色四合,每一对情侣都步伐轻快,低声细语或者是猛然大笑。我想起马铭给我描述的他的校园时光。我一直觉得,是因为我们相遇的时间很正确,马铭是当时的马铭,而我也是当时的我,如果时间前行,或者是岁月流动,我们也许不会相见,即使相见,那也仅仅是相见了,不会再有其他。我从没想过,爱上一个人会仓促得令你觉得不仓促的感觉,也从来没想过,我最终,会爱上马铭。

马铭对我唯一的承诺,是给我随时离开的自由。

在我到学校之后很久,我收到了一封快递,没有发信地址。当我展开信纸的第一页,就知道是马铭,开头的称呼,是夏草草。我的名字叫做夏草,我有过很多来自于朋友们的绰号,但是除了最开始叫我许骆,马铭一直叫我,夏草草。

六页信纸,即使时隔已久,很多句子却已经在记忆里根深蒂固,他说:

夏草草,是我。许久不曾动笔的老男人,写给你的第一封书信。在你离开后的第一天我坐在阳台上失眠到天亮,我想,当夏草草回归,会不会很多事情都变得超出了预期。第二天,我则开始担心你的安危,和你的心态,是否能够面对。

我也许对你说过,如果有一天,夏草草选择离开,请告诉我,我自不会联系。你足够让我喜欢,我能够做到的,是除了婚姻,我会尽能力去保护你。

我已经忘记了看那封信是的具体感受,或者已经都不重要了。在生命的年轮里,每个人都要学会的一件事,是月季一样常开常败,安静出尘。

记忆之剑射落岁月的枯枝败叶,有些记忆却年年呈现出新绿的色泽。当我回忆起年少的我,以及我们,仿佛和今日,如隔窗纸。

我记得我第一次去找马铭。阳光流水一样流过平原大地,高客一路向前奔驰,看着天空的华光一点一点流入地平线以下,苍茫的城市,最后只剩下粗犷的轮廓。那是我见过的最美的景色。

马铭的朋友镇定自若,他们一定习以为然,带着不同的女生出入。


那一天晚上,我们几乎聊到天亮。我枕在马铭的胳膊上,穿着他的T恤,刚好当睡衣。马铭说,夏草草,我喜欢的,是你的长相和才华,你的身材真的很差。他告诉我,夏草草,我第一次住校的时候,新学期同学们都很开心,唯有我一个人藏在寝室的卫生间给我妈妈打电话,因为我买了一个巨大的盆,把整个被子都泡在里面,我洗了三天,都不能像别的同学一样,把泡泡清洗干净。

我说马铭,如果早些年认识你,你没有结婚,我会努力嫁给你。

他许久没有说话,然后说,夏草草,你不能太爱我了,我从来都不愿意毁掉,也不会毁掉你,你自己也不能。当你太爱我,你会忘记爱一个人的初衷,最后只会看见目标,那就是得到。

我一直以为,这是一个已婚男人对外界的恐惧。直到后来,我才直到,这也是他对别人的失望,或者是他的前任,或者是他的妻子。

白天马铭去比赛,我在酒店睡到午后。楼下一排高大的乔木,遮天蔽日,叶子被风吹到窗台。直到傍晚,马铭打电话回来,说,夏草草,你过来吃火锅吧。我们已经在这了。

马铭不知道,其实在那些勇敢的背后,我也是一个炒菜会拿个锅盖挡爬山会怕摔死的人。我害怕被人指责更害怕流言蜚语,我不是一个成功的小三。更害怕的,是他会以为我是一个随便的人,害怕我是为了富丽堂皇歌尽舞影就能屈身赔笑的那种女子。所以一直以来,我避免见他的朋友。

他送过我许多贵重的东西,至少在我眼里是。马铭总是问我,夏草草,我送你的东西呢,为什么不用。其实我是不想给自己太多客观的理由去爱他,当一个女人接受一个男人太多东西的时候,她会很容易做出许多自己不愿意的事情。到最后,我也会失去被他爱的资格。也许我们不能改变已经客观存在的东西,比如说容貌和身材,我们只能选择接受,但是很多出自真心的,确是可以自己去掌控的。

马铭最重要的,是他的女儿。就像是人心里的最后一道关卡,谁都没有通行证。我说,马铭,我遇见你第三天就爱上了你,那你呢?

我们不谈爱好吗?夏草草。他说,爱太沉重,我喜欢你,足够喜欢你。

我从来没有想过,最后也走进马铭的生活里,我是说生活,柴米油盐那种。我没有走进他内心的最后那道关卡的通行证,不相信自己有当好一个后妈的能力,当他的女儿长大,也一定接受不了。更多的,我也不相信婚姻就是爱情的保障,有马铭作为最好的例子。

第二天我离开。马铭坐在沙发上,看我收拾行李,说,夏草草,真的今天走?

我笑着说,我该走了,马铭。在这里,很多时候吃饭都是我自己。那是我唯一一次那样对马铭说话。人们永远不会理解,当你满怀冲动,头也不回地冲入另一个地方,结果却和预期的相差太远,那种失望,会怎样让人失态。

马铭抽着烟,很久没有说话。

我们都不知道,下一次见面会是什么时候。

再后来,几乎每一天他都会发短信提醒我吃饭提醒我睡觉。而我几乎从来都没有主动去联系他,是因为我并不想为此带给他不必要的麻烦。他跟讲结婚的程序,我说我没结过婚,马铭,但是光听你结婚就已经很累了。我不知道,真正的婚姻生活会是怎样的,我能做的,只能猜测着做不会让他的生活失去控制的事情。

马铭的朋友曾经问我,他说,夏草,我很好奇像你这样的高学历,和马铭这样的人,是怎样找到共同语言的。我并不知道他所说的马铭这样的人指的是什么,但是马铭的确和我有太多相似的地方,我们是一类人。

五、告别  

我爱马铭,却还是离开了。我有随时离开的自由。

那天马铭给我打电话,他说,夏草草,井城下着小雨,然后我就听见孩子的叫声。马铭在那头说,叫姐姐,叫阿姨。他说,宝宝,爸爸在谈恋爱,你别捣乱。我说,马铭,你是个骗子,当她长到明白谈恋爱时什么意思的时候你怎么办?然后电话那头传来孩子的哭闹声,马铭一边说宝宝别哭啊,嗑着了吗,对不起嘛,爸爸不对。一边在电话里对我喊,你说什么。我说,孩子在哭呢,马铭我挂电话了。他说好。然后我隔着电话听了一分钟孩子的哭闹声,马铭一直说,对不起嘛,别哭了,别哭了啊。

挂掉电话我突然觉得心里很难过,没有来由的。

我曾今问过马铭,你以为我们之间,和别人有什么不同。

我们没有明天,他说。

我是一个不问将来的人,却突然对将来多出很多担忧。我不怕我将来去遭受什么意想不到的事情,但我害怕自己一步步走过去却浑然不觉。

马铭教给我很多做人的规则,他说,夏草草,你要学会去适应环境,因为环境不会适应你。在研究生生涯结束的时候,我去了很多地方旅行,当我走在广阔无垠的草原上,走进路旁的一个咖啡馆,我想起了曾经马铭告诉我,夏草草,我去西藏的时候,一定带上你。也想起了曾经告诉过他的,我要开一间在旅行路上的酒吧的梦想。这些东西最终都慢慢变成了记忆里面华丽的彩页书。

我慢慢适应在一个陌生城市的生活,尝试改变成为一个被社会需要的人。也最终应证了当初马铭说过,许多人也说过的那句话,我变了。无可挽回的是,当我发现的时候,这已经成为了一个事实。

六、再见

夏至那天丰盈的阳光在东城区一点一点地涣散,北京东城区的弄堂像切开了的豆腐块,笔直的线条,两点间呈直线的相互交错,用青砖垒在一起白色的白灰横竖交叉透漏出重描的痕迹。胡同的两边上用水泥砌成空白单调的墙,在狭窄的通道旁蔷薇爬过墙头。

我在研究所不远的附近租了一套房子,两个卧室一间客厅,另外还有卫生间和卧室,家具齐全,阳台上甚至还留下了一个精巧的吊兰,苍翠欲滴。一个月三千。

合租的广告在网站上贴出来不久就有一个男生过来看房。

门铃声响起的时候屋里灯光闪烁,我才想起,以前住在这里的,有一位聋哑姑娘。男生一身休闲装,脸上童年搬桀骜不驯的笑容,却笑得很安静。像是所有烟火一起深入天空,啪啪散开。此时此刻,似乎恍若隔世,年华的光影刹那间变成一张透明而永远无法看透的网。就像瞬间的听见除开的花叶,阳光透过花叶的枝条,条框形状的血液,脉络可见,闪烁卓阳光一样的的气息。我似乎又看到了他,那个曾经告诉我不要害怕的男人,马铭。

抱歉是不是来得太早了。

没有,我在家都是这样的。我指了指身上的睡衣,把头发拢到耳后,对他笑。

他开口说话,我才知道他并不是马铭。他的名字叫佑。我们素不相识,却有很多共同的地方。我们都有满满几箱子的书,喜欢打开电脑啪啪地在键盘上飞快地打字,喜欢喝白开水,不喜欢耀眼的光。

阳光流淌过东城,氤缊而起的热气包围着每一个身体,阳光似乎凝固成水一样的液体,浸泡着细胞的游弋。周末的时候,我们几乎都不会出门,偶尔晚上和朋友去看个电影,回来后分享心得,批判社会现实。

我说,佑,你最想去哪里。

新西兰,他说。我听得身体一阵抽离。他不知道,那也曾经是我发誓去了再也不会回来的地方。

我告诉他:我曾经喜欢过一个男人,他说喜欢我的样子和才华,他自己也写自传,他在KTV里面唱汪峰的当我想你的时候,神情专注。他睫毛很长。

听说睫毛长的人爱哭,佑笑着说。

我说,我认识他的时候他已经结婚了,所以没有机会看见。

王府井的教堂广场上,嬉戏的孩子溜着旱冰鞋穿梭在人群里,我背着相机摄一些陌生的场景和那些新鲜沧桑的立案,呆滞迷茫,这些人大多数匆匆毕业,二十岁就结婚生子,他们戴着耳机和手套上班,在小厂的同一个车间年复一年,前途无望。相机能够用它自己的方式表达一些与人不一样的观察角度和理解。


佑坐在广场的柱子下,一手拿着一个雪糕。

我们每个周末几乎都会来这里,然后一路走回去。我们都不喜欢北京,这里太嘈杂,环境也很恶劣,风和沙夹在一起吹到头发里,洗澡的时候觉得水都变了颜色。

他说,那你为什么呆在这里。

我想了想,好像也没有什么别的地方可去。那你呢。

我也是,佑的脸上挂着笑,却又写满了失望。然后蹲在地上看各种植物。卖盆栽的老大爷讲着最标准的北京话,字正腔圆。几乎每周末我们从这里路过,佑都会和他聊一会儿,然后端一盆植物回家。他说在这里,他才能感受到人和自然的情景,现在的城市已经变得不像话了。

他一直喜欢去同一家料理店,坐同一个位置,点同样的东西。我们心里都很清楚,我们在等。但谁也没有提起。

其实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就偏偏守在这个城市,而到底,又在等待什么。

佑却不同,他说他在等一个女孩子,五年了。五年前他最爱的那个女生从这里悄无声息的离开了,就再也没有回来。然后那天晚上我们破天荒地两个人去唱了歌,点了很多酒。我说马铭从来不喝酒,他说酒太难喝了。然后佑问我,马铭是谁。

我说,你管我。

然后佑很快就沉醉在一个人的世界里。我拍了拍他的脸,说,佑,你别醉啊,早知道你这么能喝就不带你了。然后他缓慢地睁开眼睛,对我说,夏草,你带我走吧,然后就闭上眼睛睡着了。

冬季即将来临的时候,我们两个大人去游乐场玩。当我们坐上摩天轮的时候北京下起了第一场小雪,巨大的机器把我们慢慢升上高空,我们谁都没有说话,佑一直抓着里面的扶手,小孩子一样。当快要到最高点的时候我听见前面的人在欢呼。我突然想起很早以前就听说过的在摩天轮最高点接吻会分手的传言。五年前,在S城的游乐场,我和马铭在深夜去游乐场坐了一趟只有我们两个的摩天轮,以及在最高处时他慌乱的吻。

将近过年,研究所的放七天的年假。我一直不愿意回到井城,可是家里一催再催,我便终于找了个借口顺理成章地,让自己回去了。南方城市用自己特有的湿润迎接了我,而我弟弟,也已经上大学了,虽然隔三差五我们就会视频,可是还是很久没见的样子。

还是见到了马铭,那一刻我几乎以为那是佑。他牵着一个小女孩的手,她已经从一个叫奶声奶气我阿姨的糯米团子长成了改口叫我姐姐的乖巧豆蔻少女。

我和马铭相视而笑。

还好吗?他问。

你看我这样子像是不好吗,我回他。

不喜欢北京的话,就回来吧,他说。

我说,我觉得也是,不过我大概有喜欢的人了。

回北京那一天刚好是周末,雪下到最大,我一个人从王府井的街道走向教堂。这里人群稀疏,我和一群小孩子把扫在一堆的雪堆成雪人,找了根胡萝卜插在雪人的眼镜下。一切看上去都完美极了。

我回想自己这十年的时间,从一个小镇女孩走到今天,虽然孤单,但是自由。我想,我终于找到当年自己喜欢马铭的理由,那个看我受伤鄙视我大人不许哭,那个叫我受气后不要怕而是去fightting的人。

我本来是一个大叔控,直达遇到大叔教会我也成为一个有担当有勇气的成年人,才终于敢不依靠地去平等喜欢上另一个同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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