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恶”


一位慈眉善目的老太太温和地说:我这个人呀,一辈子不害人,不辈子不麻烦人。

可是呀,她去超市,第一步是趁售货员不注意先卷一大卷的购物袋塞口袋里(回家当垃圾袋用);第二步是尝尝各种即食零食,包括坚果、果干、水果等;第三步开始购物:将卷得整整齐齐的海带扯开,一片片把上面的盐粒抖到干干净净的地面上,掐掉蒂。白菜外面的一层叶子剥掉,只剩下嫩菜心。姜、蒜、洋葱的柄、皮全扒去,最后一起放到购物车里去过秤(只有在超市才能这样做,到农贸市场的话,无论哪家摊贩都绝不会允许以上任意一种行为发生)。她接孙子放学,总带上一包孙子最爱的甘蔗,奶孙俩边吃边吐,环卫工人敢怒不敢言。一位学生到她跟前轻声劝:您看,阿姨扫得也蛮辛苦,再说您这样对弟弟也不好。她脸都气红:她本来就是扫街的,我们吐了她扫就是!再说我孙子这么乖,怎么就不好了?孙子对着学生和环卫工人吐了口唾沫,做着鬼脸被奶奶拉走了。她坚决要一份过节时社区走访贫困户的米、油,工作人员解释,您儿女出息又孝顺,再说您的老伴也有退休金,算不上贫困户呢。她理直气壮:他们有都是他们的,我又没退休金,你们凭什么年年不走访我?

最近,一位老太太天天去政府上访,说她的房子被强行拆除,亡夫(他们是再婚)的儿女虐待她,无处可去。穿着污渍斑斑的棉袄,拄着一根细长的木棍,顶着满头花白的头发在寒风中瑟簌,见者无不动容。一了解,她已年过七十,几年前与现在的老头子再婚。期间,老头子为她买了养老保险和一套房子(有人说老头子几十万存款也消失了)。前年,房子拆迁,她分到了一套黄金地段的还建房。上访的原因,是因为老头子在世时,和她住在老头孩子的一间附属屋内(老头死后她就搬回自己家了)。这次老头孩子的房子也签了拆迁协议,跟拆迁办说好,放2千块在社区,如果她闹,就给她,房子拆掉。果然,拆房子时,她坐在里面不出来,哭诉自己有多惨,多可怜。邻居看不下去了,纷纷骂她,她冲出来中气十足的与人对骂了两个小时。趁她不在,拆迁公司赶紧把那间附属屋拆了。于是她天天上访,一要政府给再她安排一套房子,二要亡夫的丧葬补贴(3万块,据说老头子死时所有证件都被她扣在手里,老头的儿女承诺她,只要把证件拿出来让人火化,就给她钱。最后她拿出来了,但钱没兑现),不给就天天坐在政府。我们劝她,一来房子不是她的,二来附属房是不可能换还建房的;再说你现在找老头的儿女要丧葬补贴,将来你死了人家的儿女也可以找你的儿女要!她坚决否认自己的保险和房子是亡夫买的,说是亡夫借钱买的,而钱,是她自己捡破烂还了。我们都气笑了,捡破烂,短短两年可以买到一幢房子和十几万的保险,多挣钱的行业!她说,是她捡到了现金和首饰!给她普法,捡到的东西据为已有,算是偷盗,违法。她马上说,那要派出所去找那个死鬼,是他用了的!真难为她七十高龄思维如此敏捷!我们说人家孩子同意给她两千块,她居然说:我不要,让他给他家孩子用这钱去买个骨灰盒!贪婪如此本就令人发指了,居然还恶毒如斯,果然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但是她坏吗?她不舍得吃,不舍得用,攒钱给儿子补贴家用,给孙子交学费,说起孩子身体不好,她就哽咽不已。是个不折不扣爱着孩子的好妈妈,好奶奶······

以上两位老太太,不偷、不抢、不随便打人骂人,很勤劳,很节俭,对儿孙关爱有加,更没有对社会造成多大危害,但是,她们差一种叫“教养”的美德。一篇《先让别人舒服》的文章里说:不因为自己让别人觉得不舒服。比如垃圾本身不是美好的东西,但在丢弃时,可以有教养;处理细节小事时,先考虑会不会对别人造成不便。简而言之,教养是一种体谅,体谅别人的处境和习惯。

李敖写过一篇《小人物八年抗争》,写的是台湾两位最普通的民众,因为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通过八年抗争,最后当局通过新增和修改律法给还了他们公道,同时受益的,是所有的台湾民众。当局为什么会支持他们?因为他们争取的是公民应得的自由和权利。而那位上访的老太太,就算抗争八十年,只会收获厌恶和鄙视!她从没想过别人的感受,为了达到自己不劳而获的目的无所不能。她不仅是为自己,还是拼命为家人,为儿孙争取一点一滴。可是,这样的长辈,能为儿孙留下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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