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到手结果却要补税和滞纳金,谁之过

买家JOJO与卖家到fancy2015年签订购房合同交易了一套房产,当时双方比较信任中介,成功签约后交税手续就由其代办。时至2018年,fancy被追缴个税25 万之多,当时合同约定JOJO承担全部税费。两人都觉冤枉不应该承担,卖家说合同,买家说已经付完款给中介代办且拿到证。争执不休,一审判JOJO作为买方承担税,fancy作为卖方承担滞纳金。五年唯一证明到底谁交给税局的?有无刑事责任?JOJO能否要回已经支付给中介的税金?一审公平么?二审会继续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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