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得吗?——《庄子外篇骈拇》读后感

自得吗?

且夫属其性乎仁义者①,虽通如曾史,非吾所谓臧也②;属其性于五味,虽通如俞儿③,非吾所谓臧也;属其性乎五声,虽通如师旷,非吾所谓聪也④;属其性乎五色,虽通如离朱,非吾所谓明也⑤。吾所谓臧者,非仁义之谓也,臧于其德而已矣;吾所谓臧者,非所谓仁义之谓也,任其性命之情而已矣;吾所谓聪者,非谓其闻彼也,自闻而已矣;吾所谓明者,非谓其见彼也,自见而已矣。夫不自见而见彼,不自得而得彼者,是得人之得而不自得其得者也,适人之适而不自适其适者也。夫适人之适而不自适其适,虽盗跖与伯夷,是同为淫僻也。余愧乎道德⑥,是以上不敢为仁义之操⑦,而下不敢为淫僻之行也。

【注释】①属:从属,归向。一说“属”读zhǔ,接连、缀系的意思。二说皆可通。②臧:善,好的意思。③俞儿:相传为齐人,味觉灵敏,善于辨别味道。④聪:听觉灵敏。⑤明:视觉明晰、敏锐。⑥道德:这里指对宇宙万物本体和事物变化运动规律的认识。⑦操:节操,操守。

【译文】

况且,把自己的本性缀连于仁义,即使如同曾参和史那样精通,也不是我所认为的完美;把自己的本性缀连于甜、酸、苦、辣、咸五味,即使如同俞儿那样精通,也不是我所认为的完善;把自己的本性缀连于五声,即使如同师旷那样通晓音律,也不是我所认为的聪敏;把自己的本性缀连于五色,即使如同离朱那样通晓色彩,也不是我所认为的视觉敏锐。我所说的完美,绝不是仁义之类的东西,而是比各有所得更美好罢了;我所说的完善,绝不是所谓的仁义,而是放任天性、保持真情罢了。我所说的聪敏,不是说能听到别人什么,而是指能够内审自己罢了。我所说的视觉敏锐,不是说能看见别人什么,而是指能够看清自己罢了。不能看清自己而只能看清别人,不能安于自得而向别人索求的人,这就是索求别人之所得而不能安于自己所应得的人,也就是贪图达到别人所达到而不能安于自己所应达到的境界的人。贪图达到别人所达到而不安于自己所应达到的境界,无论盗跖与勃夷,都同样是滞乱邪恶的。我有愧于宇宙万物本体的认识和事物变化规律的理解,所以就上一层说我不能奉行仁义的节操,就下一层说我不愿从事滞乱邪恶的行径。


我对这一段感触最大,这段也是本篇的总结。

庄子说,即使有人再精通于仁义、五味、五声、五色,把本性连缀于此,都不是他所认为的好与善。庄子所认为的好与善,绝不是仁义之类,而是保持天性与真情。

庄子所认为的的聪敏,不是说能听到别人什么,而是指能够内审自己。

庄子所说的视觉敏锐,不是说能看见别人什么,而是指能够看清自己。

不能看清自己而只能看清别人,不能安于自得而向别人索求的人,这就是索求别人之所得而不能安于自己所应得的人,也就是贪图达到别人所达到而不能安于自己所应达到的境界的人。

“夫不自见而见彼,不自得而得彼者,是得人之得而不自得其得者也,适人之适而不自适其适者也。”——这句话真是醒世恒言啊!

近处职业倦怠期,工作的缺乏持续的动力,发现每困于此,皆因对自己的价值选择没有深刻的了解。此乃不自见;

不仅于此,与客户之间,总是觉得有求于人,没有建立起平等的观念,而曾颇不自信。此亦不自得;

再者,初出茅庐的我在很多重要场合常说错话做错事,不知道如何自适适人。久之,虽懂得些规矩礼貌了,反而觉得适人之太累,非我真性情也。

关于自得,我还有另外的看法。自得,亦指一种安处当下,能自己照顾自己,也能投入和忘我的状态。你看小孩子一起玩游戏,多么自得,完全不受打扰,全神贯注。现在我们整日被手机牵绊(天性都连缀到手机上了),注意力被切割得七零八碎,没有办法安然自处地度过完整的一段时间,而这段时间用来投入简单美好的事物上,比如看书、做菜、观赏自然,或者专心做好一件事情,我们就会很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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