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分自由选择
第13章 我们该如何为孩子挑选学校?
[if !supportLists]1. [endif]自由主义经济学家米尔顿·弗里德曼提出的:改进学校教育的最好方式是引入竞争机制,受益的将是孩子。同时,如果学校之间存在竞争,富裕家庭的孩子早已经进行了“择校”,他们将被送往私立学校。难道穷人家庭的孩子不应当与富人家庭的孩子享有接受同等教育的权利吗?批评家担心,服务于各阶层家庭、使各阶层家庭的孩子们一起接受教育的公立学校最终将会落入生源和收入两空的境地。更为糟糕的是,公立学校最终可能只能接收那些从私立学校淘汰下来的孩子。
[if !supportLists]2. [endif]人们应当有选择的自由,并且竞争也能够提高教育质量。然而,选择的抽象性使我们不能随意选择某项方案,因此也就无法知道这一方案的好坏。尽管选择体系并不是决定因素,但它的确可以给予学生更多的施展空间。在面对竞争时,公立学校能够使学生获得更好的成绩。同时,取得最大进步的往往是低年级、低收入和弱势群体家庭的学生。尽管结果证明择校能够带来帮助,许多家长不做任何选择,而是将孩子送进默认的学校(通常情况下是附近的学校),而即便是做出择校选择的家长,有时候也会因为准备不足而做出错误的选择。对于择校,重点是,如何通过一些措施使家长为自己的孩子做出明智的选择。
[if !supportLists]3. [endif]如何简化关于择校的信息海洋?
[if !supportLists]1) [endif]有1800名学生有权获得由联邦政府赞助的追加教育服务,然而6个月之后,只有一名学生转学成功,仅有2名学生获得了追加教育服务的案例说明,一般家长对孩子所在的学校情况都知之甚少,更不用说其他学校了。他们可能会乐于保持现状(在家长看来,不管教学水平如何,邻近的学校就一定比离家半个小时车程的学校好。),或者最终做出一个错误的决定。
[if !supportLists]A. [endif]低水平学校中的系统已经告诉了家长关于《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案》中规定的他们所享有的权利,然而,学校系统会实施所谓的一种“友好劝阻”的做法,突出了这一法案中一些不引人注意的部分,注意到地点限制政策可能不允许学生转学,还声称试图改进上述的情况,从而使家长只能勉强行使自己选择的权利。
[if !supportLists]B. [endif]对于那些没有感到为难的家长来说,进行选择是一个乏味的多步骤过程。首先,家长必须去见学校的校长;其次,家长应当参加在学校信息中心举行的另外一次会议。在这个会上,当地的官员再次强调说,孩子的转学并不能保证,交通和学校位置也不能保证。而所有这些都发生在家长提交有关转学资料之前。更为糟糕的是,由于学区控制着信息渠道,因此如果没有学区的帮助,家教服务和备考公司无法与学生取得联系。这些公司在极大程度上依赖学区对它们的正面评价。
[if !supportLists]2) [endif]问题的关键在于提高自由度,而并不是仅仅使人们拥有很多的选择(尽管这有时候很有用)或者使人们具备为自己孩子做出最佳选择的能力。学校对数据进行收集和分配的方式使得家长在做出选择时很难考虑周全。
[if !supportLists]A. [endif]选校手册并不包括学校的位置、学生考试成绩、学生出勤率以及学生的种族构成方面的信息,这些信息只有在学区的网站上才能看到。
[if !supportLists]B. [endif]一所覆盖全学区的特别报名中心要求其员工在回答诸如“哪所学校最好”之类的问题时以“一所学校的好坏取决于学校中的每一名学生”作为回应,并建议家长与孩子们去讨论他们到底需要什么,以及到各个学校看一看以做出最适合自己孩子的选择。尽管这一建议没错,但它所起到的作用也仅仅像一名餐厅服务员在回答顾客“哪道菜最好吃”的问题时所说的“都挺好”一样。
[if !supportLists]3) [endif]一项类似于RECAP的创新性实验表明,选择可以通过更好和更简单的信息得到完善。低收入家长相对于高收入家长并不太看重基于考试成绩的学校教学质量,并且很少为孩子们报名上教学质量较高的学校。实验随机挑选了几名家长,并向他们分发了关于这些学校的简介资料,每一份资料都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详细列出了关于平均测试成绩和升学率方面的信息。从收到资料的家长所做出的决定可以看出,他们对教学质量的关注程度提高了一倍。在孩子们有幸转入更好的学校之后,他们的学习成绩也得以大大提高,辍学率更低,这使得他们做出的选择与年收入高出自己家庭65000美元的家庭处于同一水平上。
[if !supportLists]4. [endif]动机的冲突性和一致性
[if !supportLists]1) [endif]一名好的选择设计者除了能够帮助人们获得他们早已经感兴趣的东西之外,还可以做许多事情。比如,在选择过程中,他们可以设法缓解条件较好家庭和条件较差家庭之间潜在的动机冲突。一种很常见的变通的做法叫作受控选择,旨在确保学生就近入学或者进入与其兄弟姐妹相同的学校的前提下给予他们申请其他学校的权利。
[if !supportLists]2) [endif]波士顿的学校管理层采取了一套电脑计算系统,旨在使尽可能多的学生走进自己首选的学校,并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就近入学。提供的第一批选择越多越好,这听上去不错,但它却存在一个问题:系统中的择校有其数学上的复杂原因。经济学家将此称为“策略性隐瞒”,即系统中对于同一所学校,第一志愿的录取率要大大高于第二志愿和第三志愿的录取率,而竞争优势不强的学生的第一志愿或者第二志愿定为热门大学,招生名额有限,则录取的希望是微乎其微,所以家长不得不以录取率和孩子的竞争力为基础来定夺。后来,一些家长逐渐熟悉了这一系统,特别是一些受过良好教育的家长,他们很好地利用了这一系统。而那些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的家长则不太会利用这一系统,他们经常会将极为抢手的热门学校列为自己孩子的第二志愿,没有人知道有多少孩子因此而失去了到一流大学接受教育的机会。
[if !supportLists]3) [endif]最新的选择机制是基于一套原本用于为住院实习医生联系医院的系统设计的。这一机制并不会使那些不熟悉择校过程的家长遭受损失,而是允许他们花时间造访学校并与老师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反过来,学校管理人员也不必苦于猜测家长们的真实意图,并且可以根据将来的信息反馈对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if !supportLists]4) [endif]好的选择体系既不是由蹩脚的教授建立,也不是强大的计算机系统所能取代的,它应当是某家学校某几位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创造性思考的结果。一个助推的例子是,大学的招生老师并没有向学生们讲大学教育多么有用,向他们讲述了青少年心中自由的象征:汽车。他指出中学毕业生与大学毕业生工作后的收入差距正如起亚汽车和奔驰汽车的差距。然后,来自社区大学的管理人员免费让这些中学生参加了标准化入学考试。同时,他们还向学生提供助学贷款信息,并在周末为家长提供税务方面的咨询。
[if !supportLists]5. [endif]投资和处方药领域所面临的问题在教育领域也无法避免,因为我们无法提供足够多的选项供家长们做出合适的选择。学校应当设法使家长不再依赖默认选择,而是利用自己的自由,通过自己的主动思考做出最终选择。不管是家长还是孩子,他们都需要合适的动机。
第14章 如何改善现有医疗体系?
[if !supportLists]1. [endif]人们也许很难想通,控诉医生渎职或医疗服务的权利竟然还需要购买。这一权利并没有在保险单内单独列出,却包括在了总价中。保费的高低取决于你所选择的免赔额,相对于较高的免赔额,较低的免赔额的保费也较高。(提示:请尽量选择较高的免赔额,从长远看来我们在购买保险时不可能面面俱到地考虑到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因此万一出现问题,我们便难以完全行使自己控诉的权利,这会为你省下不少费用。)同样的道理是,快递公司对你所发的货物承担的责任越大,你需要支付的费用也就越高。同样,一旦包裹丢失,你事先支付越多,你获得的补偿便越多。
[if !supportLists]2. [endif]许多业务的客户之所以面临较高的费用,是因为他们保留了投诉这些商业实体的权利。病人和医疗保健供应商可以欣然签署一份合同,从而使病人放弃对供应商失职行为投诉的权利。作为回报,医生、医院或者保险公司应降低向病人提供服务的价格。有些病人愿意选择较低的服务价格而自担风险,还有一些病人情愿放弃医疗事故责任险而购买个人残疾或者伤害险。不过,法律一直认为放弃医疗事故责任险是不可行的,因为它“违背了公共政策”,也违背了自由主义的原则,它剥夺了人们按照自愿原则签订合约的自由。
[if !supportLists]3. [endif]被迫购买诉讼的权利有时候并不是一件好事,病人并没有因为拥有诉讼权而享受到多少好处。假如在某位顾客赢得诉讼并获得美发师1700万美元的赔偿之后,今后到美发店做一次头发的价格将提高50美元。那么你是否愿意放弃这一诉讼权而为自己每次做头发节省50美元呢?你会觉得很生气,如果美发店不允许你这样做。同样,诉讼费用已经成为医疗保健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每年为避免责任而购买保险的费用会高达数十亿美元,许多医生每年不得不花掉10万美元甚至更多钱购买保险。这一点可以从你的医疗账单上体现出来。病人最终必须为所有这些费用买单。而且,许多医生采用“保守疗法”,为病人们选用昂贵但不必要的治疗方案,并且拒绝提供有一定风险但效果良好的方案,这样做的目的完全是为了避免出现责任事故。
[if !supportLists]4. [endif]即便有些病人可能不愿意承担医疗服务供应商的责任成本,但关键问题在于,对于病人和医疗服务供应商之间基于病人放弃诉讼权所进行的低成本治疗方案,法院却不予承认。法院认为正常的病人不会放弃自己的诉讼权,而医生也不应当为了避免出现责任事故而对病人实施无任何风险的诊疗方案。可是病人都是社会人,他们难免会做出错误的决定。但是,我们希望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的强制禁令能够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而签约自由以及助推可能并不是最好的选择。
[if !supportLists]1) [endif]允许病人放弃诉讼权的原因之一是,医疗侵权责任的威慑效应被过分夸大了。没有哪位医生愿意因为医疗事故而成为被告,但是他们完全没有必要担心自己会因成为被告而倾家荡产。因此,诉讼并不会提高医生的医术,最多让一些医生由于害怕遭到起诉而对自己的医疗行为变得更加小心;医疗事故索赔远远不能弥补医疗事故所造成的伤害,这也证明了威慑效应的错误。坦率地说,即使医生出现了渎职行为,大部分病人也不会起诉他们,或者那些被起诉医生并打赢官司的病人最终也无法拿到赔偿金。另一个有关事实,是病人做出诉讼决定的一个因素是医生是否会对渎职行为道歉和承认过错。如果道歉能够避免诉讼,那么诉讼权的威慑效应便被进一步打折了。
[if !supportLists]2) [endif]我们并不是认为法律不应当使医生为其渎职行为付出金钱的代价,但我们认为,明智的病人的确可以选择自由签约,一些明智的病人通过放弃诉讼权可以得到一个优惠的治疗价格。即便一名病人状告医院并胜诉,他所得到的也仅仅是一部分补偿,大约有40%的补偿落入了律师的腰包。渎职诉讼对许多人来说是一项失败的交易。购买诉讼权的费用包括对渎职诉讼系统的管理费补贴以及对律师在无功劳案件上的补贴。
[if !supportLists]3) [endif]实际上病人遭遇医生渎职行为的概率很低,最终形成诉讼的情况则更是少见。如果你因为放弃诉讼权而省下一大笔钱,那么你完全可以这么做,尤其对于那些经济条件不好的病人来说。即便渎职责任风险的确能够降低医疗事故的发生率,但这一好处也会马上被那些因为承担不起一揽子医疗服务费用而耽误治疗的病人所抵消掉。
[if !supportLists]4) [endif]另外一个问题,是对因医疗事故而引起的身体痛苦所给予的补偿无法确定。在医疗纠纷案件中,人们会被冠以“惩罚性伤害”的名义,从而对过失者实行惩罚。然而,惩罚性伤害也存在很多变数。
[if !supportLists]5. [endif]选择设计者应当乐于承认:如果人们可以自由地放弃诉讼权,许多人会过上更美好的生活。这些人包括那些购买了医疗保健服务并且认为现金比诉讼权更重要的人,但并不包括那些由于其他原因而不能购买医疗服务的人。
[if !supportLists]1) [endif]当然,我们担心病人有可能会被迫放弃自己的诉讼权,原因只是医疗保健供应商希望他们这么做。然而,我们应当知道,你买的保险越多,你花的钱也越多,所谓的诉讼权也不过是一种保险形式。只要存在竞争,病人便不得不通过某些做法才能放弃自己的这一权利。如果诉讼权允许被放弃,那我们将会看到,不但会有人放弃诉讼权,并且还会有实力强大的医疗服务商向病人打折销售这一权利。
[if !supportLists]2) [endif]最基本的建议是:选择设计者应当郑重考虑采取措施,使人们能够在医疗保健渎职事故方面具有自由签约的权利。病人可能会难以看清医疗事故责任的性质以及放弃诉讼权的后果,放弃追究责任不应当是由不加思考的率性所致,而应当有程序保障,以保证放弃追究责任者完全知情。一般情况下,放弃追究责任者必须做出书面声明,并且明确描述所放弃的权利;医疗保险公司的保险计划应当分为可对渎职行为提起诉讼和不可对渎职行为提起诉讼两种。如果默认选项是放弃追究责任的权利,并且说明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会增加保费,那么多数病人会选择放弃(我们应当明白,人们对默认选项存在一种偏爱)。
[if !supportLists]3) [endif]我们一项更为激进的们建议是,病人可以仅对故意或者大意过失提起诉讼,而不是对所有的过失行为提起诉讼。(过失的定义是指未能达到“一般治疗标准”的要求,这一模糊的概念常常会使律师和法官头疼不已。)这样,病人便可以“购买”更强大的究责权利,但他们也必须为此付更高的代价。这一方法无疑会使弃权行为更加常见。一般情况下,在完全知情的时候,有些人会选择购买某种类型的诉讼权保险,但也有许多人会选择放弃。
[if !supportLists]6. [endif]医生和病人通过自由签约而获益,而放弃诉讼权只是其中一种方式。一些国家(比如新西兰、丹麦和芬兰)已经采用了一种“无过错系统”,不管损失是否由于过失行为引起,对于双方事先约定的医疗事故损失,都必须如期给予赔偿。通常的诉讼方法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财力去裁决病人因医疗事故而应当得到赔偿金额,但这类方法则能够有效地避免这一点。
第15章 婚姻有没有可能私人化?
[if !supportLists]1. [endif]为了尊重宗教组织并保护个体成员的自由,我们建议将婚姻完全私人化。基于我们的建议,“婚姻”一词将不会再出现在任何法律条款之中,结婚证也将不再由任何级别的政府机构颁发和确认,政府机构和宗教组织将各司其职,明确彼此在“婚姻”事务上的分工。目前,“婚姻”一词既有官方的法律含义,又有宗教上的意义,我们的建议将消除其含义上的不确定性;夫妻双方之间唯一的法律关系便是民事结合,一种界定任何两人之间关系的协议。在相当大的范围内,批准婚姻关系的组织将会自由选择和制定其认为合适的用于缔结婚姻关系的规则。比如教堂可能会规定,教会成员只能与同教会的成员喜结连理;而潜水俱乐部则可能规定,仅为那些合格的潜水俱乐部会员举行婚礼。夫妻可以选择那些最能符合自己需要和愿望的婚姻关系准许组织,而不必拘泥于某种正式的婚姻安排模式。
[if !supportLists]2. [endif]婚姻,从法律上来讲,婚姻是一种由政府确立的附带权利和义务的不折不扣的官方状态。结婚之后,人们会得到许多实用的经济上和非经济上的好处。但这些规定都不外乎下面六大类。
[if !supportLists]1) [endif]税务收益和负担。
[if !supportLists]2) [endif]权利。比如,《家庭和医疗病假法》规定,雇主必须允许员工请不带薪假以照顾配偶,而对于同居者则不需要这么做。一些州的法律还经常赋予已婚伴侣其他类似的权利。
[if !supportLists]3) [endif]遗产及其他死亡收益。已婚伴侣的一方在对方死亡之后可获得一些利益,一方可将其名下的房地产赠予对方而无须缴纳房地产税。
[if !supportLists]4) [endif]所有权收益。已婚伴侣可拥有自动所有权,而同居双方在法律上则没有这一权利。承认婚姻财产的州规定婚姻当事人共同享有彼此财产。
[if !supportLists]5) [endif]代理决策。如果婚姻当事人中的一方失去判断能力,那么另一方有权代其进行各类决策。在紧急情况下,已婚伴侣一方可以代替失去判断能力的另一方做出判断,而同居关系则不太可能获得这些权利。
[if !supportLists]6) [endif]婚姻特权。法院和一些州法院承认婚姻特权,包括对婚姻状况保密和排除不利配偶的证词。
[if !supportLists]3. [endif]关键在于,只要有政府的参与,结婚便是一种官方批准的行为。在颁发结婚证书时,政府会明确地将这些物质权利和义务与一些和婚姻状况有关的象征性利益联系在一起。对许多人甚至是大部分人来说,这些象征性的利益在很大程度上便是婚姻的意义所在。而一对基于宗教教义或者其他私人传统结婚而没有受到政府官方的合法性认可的配偶,便缺乏一种重要的证明,不管婚姻当事人双方之间如何山盟海誓,也不管宗教因素对他们的婚姻有多么重要。没有一部法律规定我们必须(或者不得)向最好的朋友承诺每周最少一起吃一次饭,最多吃两次饭。尽管我们之间的协议是非正式的,并且不受法律的保护,我们却尽最大能力去恪守它。为什么政府要将同居关系与其他商业关系等同视之,而不是将其私人化呢?
[if !supportLists]4. [endif]我们的一个最基本的观点是:受政府控制的婚姻使得宗教组织按需行事的自由无法得到保证,从而也无法保证婚姻当事人双方做出承诺的自由。官方批准制度已经无法适应现实情况。
[if !supportLists]1) [endif]最初,婚姻制度是一种政府授予夫妻发生性行为及其合法地位的制度。过去人们对这一证书的需要程度甚至不低于现在需要驾照的程度。而且,如果没有婚姻关系,就连领养孩子也非常困难。然而,现代人即便没有结婚,也享有《宪法》规定的进行性行为的权利,他们在没有享受到婚姻利益的情况下也可以通过生孩子或者领养孩子的方式为人父或为人母。现在政府授权的婚姻却再也起不到这一作用了。
[if !supportLists]2) [endif]从历史角度来看,官方婚姻制度产生的主要目的并不是为了限制结婚,而是为了防止离婚,使夫妻违背相互间的诺言变得困难。这种预防措施的初衷很好,看上去像是一种助推行为。如果离婚变得困难,那么婚姻关系的稳定性便有了更大的保障。通常情况下,稳定的婚姻关系对孩子来说是一件好事(尽管一桩不美满婚姻的结束也可能使孩子受益),对夫妻双方也是一件好事,因为他们可以避免受到一时冲动做出错误决定而带来的长期伤害。然而,在现代社会,婚姻已经越来越不是一纸特殊的契约了,它已经很难终身束缚住婚姻关系中的双方,它可以根据配偶双方的意愿随时解体。既然法律上并没有禁止离婚并且离婚现象也屡见不鲜,那么官方婚姻制度也就没有必要作为一种提高婚姻关系稳定性的措施而存在了。
[if !supportLists]3) [endif]官方结婚许可制度将人们分成了“已婚”和“未婚”两大类,从而使后者(有时候是前者)在某些情况下处于非常不利的经济状态,并且这些不利情况很多是难以避免的。如同性恋者不得代其伴侣做出医疗方面的决定以及不得免税赠予对方财产,尽管这并没有充足的理由。有许多人彼此的关系是亲密而忠诚的,但他们却并没有因此获得婚姻关系所带来的好处。许多人结婚了,但婚姻内的关系并不和谐,因此,为什么不允许人们基于私人、宗教和其他组织自行选择自己与他人的关系呢?让民事结合与形式多样的私人组织应当在促进婚姻稳定性上发挥自己的作用。
[if !supportLists]5. [endif]海誓山盟需要结婚证书的护航吗?
对于那些赞成官方婚姻的人来讲,他们更为关心的是孩子的利益以及婚姻关系中弱势一方的利益。这种考虑是对的,让我们来分析一下。婚姻经常被认为是庇护孩子的港湾,这一点毋庸置疑。然而,官方婚姻制度在提供这一庇护时有些过于残酷,一些更为直接的方式会更容易地达到这一目的。比如,通过建立相应的法律制度便可以保证离婚父母仍向子女提供抚养费。当孩子的利益受到影响时,强制手段不失为一种很好的选择。我们的社会能够,也的确已经通过超越温和专制主义的做法强制家长(即便在债务缠身的情况下)抚养孩子。那些倾向于助推的人可能会说,一些简单的做法也会有用,比如,离异的父母通过自动扣款登记(在此情况下无权退出),每月从其相关账户中扣除一定的金额。
无论如何,我们都没有理由认为,民事结合和私人以及宗教组织等不能像官方婚姻制度那样为孩子提供足够的保障。如果孩子需要物质上的帮助,有关法律部门会直接介入,满足孩子的这一需求。如果孩子需要温馨和谐的家庭,那么官方颁发的结婚证就一定能够保证家庭和睦吗?也许是,但对于这一点我们很难给出自信的回答。
如果在长期的婚姻关系瓦解之后,受害的是不具备自理生活能力的人,那么好的默认法则最有可能解决这一问题。关于这一问题已经有许多案例,最为有效的是自由主义的温和专制主义者的一些做法,即赋予人们自由选择权利的同时引导人们向目标方向努力。我们很快将会谈到一些可行的做法。现在我们只是想请读者注意,官方婚姻制度既没有必要,也算不上一种好的默认法则。
从好的选择体系的角度来讲,现有的官方婚姻制度中存在的最主要问题是没有足够的自由度。当然,我们承认没有任何人会被强迫结婚,法律也没有这样的权力。因此,与政府制定的其他威胁到人们自由的强制性措施相比,婚姻制度是完全不同的。民主社会颁发结婚证书时,做法几乎完全不同于要求雇主提供符合要求的医疗保健资料或者要求雇主补贴一定保险金额时的做法。婚姻看上去甚至更像是为私人选择提供方便而不是要剥夺私人的自由选择权。然而,婚姻制度并不仅仅是一种提供方便的手段,它与《劳动合同法》有着本质的区别。政府不会轻易允许人们只能与同种宗教信仰的人结婚,也不会强制人们达成协议。同时,政府还会建立一种对婚姻法律形式的垄断,对申请结婚的人员进行强力限制,还会在法律形式之外附加一种只有政府才能授予的实质性和象征性利益。对于那些憧憬自由的人来讲,这根本算不上什么利益。
我们承认,许多配偶会从某种程度和某些方式上得益于公开宣布忠于对方的誓言。许多人相信,官方婚姻制度能够促使人们做出无论对配偶双方还是对社会都有益的婚姻承诺。然而,如果承诺果真如此重要,那么为什么不依靠民事结合和私人组织(包括宗教组织)做出这一承诺呢?政府颁发的带有“结婚”字样的证书果真就那么重要吗?许多海誓山盟并不需要这些证书的敦促,同样能够被终生恪守。人们大部分时间都在与朋友、同事、老板的相处中度过,因此,即便没有政府的婚姻约束,人们也会非常看重私人承诺。宗教组织、业主大会以及俱乐部的成员都会感受到(甚至是强烈感受到)来自这些组织所设立规则的制约。我们应当牢记,如果人们渴望某种承诺,那么无论我们做什么,都无法阻止人们通过民事结合或者完全通过私人组织做出这一承诺。
那么,官方婚姻是不是一种经济的选择呢?答案是否定的,它并不会带来多少经济上的便利,在很大程度上它甚至可以被认为是一种不合时宜的做法。我们只能说,官方婚姻有可能会以承诺的方式造福于婚姻当事人双方和孩子。就成本而言,官方婚姻并没有多少弊端,然而它的确可以产生不必要的分歧,同时还会使人们对国家支持的婚姻和宗教婚姻之间的关系产生困惑,并且对一些基本问题和概念产生强烈动摇。当前最显而易见的困难是,宗教组织坚持认为它们有资格按照自己认可的方式定义婚姻,而同性婚姻的双方则坚持认为他们不需要通过法律上承认的“二等公民”身份便能够做出厮守终身的承诺,而我们的建议则能够同时满足这两种针锋相对的声音。只要我们宣布“婚姻”是由私人组织而不是由政府来管理,并且宗教组织可以自由设立婚姻的规则,那么这一问题便能很容易得到解决。同时,这一政教分离的做法还会带来许多其他的好处。
[if !supportLists]6. [endif]关键问题是,对于那些海誓山盟的伴侣来说,什么是婚姻最合适的默认法则?我们提议,政府应当取缔“婚姻”转而依赖民事结合,允许私人组织、宗教团体及其他组织按照一定的默认规则和刑法对自己希望做的事情做出约束。
[if !supportLists]1) [endif]我们的出发点应当建立在符合人们实际需要的基础之上。如果人们互相做出明确承诺,那么法律应当协助人们执行这些承诺。由于人们的行为会出现疏漏并且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大部分人都相信自己不可能离婚,并且担心签署婚前协议会伤害到双方感情;只有那些见过世面、家财万贯的有钱人才有可能签署婚前协议,以备离婚时能够有一个清晰的法律依据。)
[if !supportLists]2) [endif]会有一些人在面对充满变数以及含糊其辞的法律条款时成了受害者,所以法律必须选择一套默认规则,去弥补那些有可能遭受严重损失的人。
[if !supportLists]A. [endif]有一个前提是,人们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提出条件。如果男方和女方同意了一个在一般情况下对男方有利的条款,那么法律应当尊重这一决定。
[if !supportLists]B. [endif]禁止人们达成自愿条款的强制法规不大可能实现,人们会通过调整部分内容而绕过这些法规。如果默认法规会特殊照顾那些离婚前承担孩子主要照看义务的一方,并且应受到资助,那么这样的法规便有可能长久存在下去。
[if !supportLists]3) [endif]自利偏差,面对困难或者重要的谈判,我们会倾向于认为最为“客观”的结果和最有可能发生的结果都对自己不利。当双方都陷入自利偏差时,争吵只会使谈判陷入僵局,双方通常会情绪激动,都认为自己占理,并且认为法官也这么认为;律师无法也不应当打击客户的这一心态,就连律师本人也会陷入自利偏差。甚至因此丧失本来对自己有利的局面。
[if !supportLists]4) [endif]因此,除了帮助弱者,默认法规还应当给出清晰的表述,通过助推缩小双方预期结果的范围,那么双方便更有可能达成一致。如果法律能够提供一个标准和范围,帮助人们对最终可能出现的结果有所理解,那么那些面临离婚的家庭可能会受益良多。
[if !supportLists]A. [endif]许多已婚夫妇甚至不清楚一旦离婚会发生些什么事情,包括如何照顾孩子或者如何支付赡养费。州政府应当明确规定赡养费的范围(费用将占收入的一部分,可能有上限)。
[if !supportLists]B. [endif]最好的方法可能是基于如夫妻双方年龄、收入能力、已婚时间等因素确立一个明确的基准公式。法官可以对其他一些因素给予考虑,比如结婚期间的生活标准、夫妻双方的身体状况、双方的收入情况以及其他有关因素。一旦“脱离”这些范围,便需要对原因做出详细说明,并且原因应当限于可接受的为数不多的几条,以便做出调整。在整个过程中提高透明度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促使夫妻双方在预想范围内达成和解。
第五部分支持还是反对?
第16章 欢迎来到助推的世界!
[if !supportLists]1. [endif]“明天给予更多”计划,许多人有很强的慈善冲动,由于惰性的存在,我们实际的捐赠会远远少于我们真正愿意给予的数额。计划让人们回答是否愿意尽快从小处开始实践自己的慈善诺言,然后承诺每年都增加自己的捐款数额(将捐款增加数额与收入增长数额挂钩很可能是不现实的)。如果人们决定退出“明天给予更多”计划,他们仅需要在任何时间打一个电话或者发一封简单的电子邮件即可。
[if !supportLists]2. [endif]慈善借记卡和减税,银行发行的一种仅面向慈善机构的专用借记卡,每一笔慈善捐款都会从账户中扣除,对于非货币实物捐献(比如家具或者汽车),这张卡还可用于提供记录,从而确保银行知道你所捐献实物的价值并将其列在年终清单上。这份清单甚至还可以被送到美国的税务部门,让政府自动为你减税。
[if !supportLists]3. [endif]自动纳税申报。没有详细列出减税单以及将所有收入都提交给美国税务局的人将会收到一份已经填写好了的纳税申报单,纳税人只需要点击确认就行。如果系统出现错误,你不但可以将损失弥补回来,并且会得到一笔奖金(如100美元)。
[if !supportLists]4. [endif]Stickk.com。该网站提供了两种做出承诺的方式:金钱方式和非金钱方式。使用金钱方式承诺时,人们可以拿出一部分钱单独放起来,并且承诺将在某个日期之前完成某件事情,同时他们还应当对自己是否已实现这一目标制定一个标准。如果人们达到了自己的目标,那么他们就可以将这部分钱拿回去;如果没有达到目标,那么这部分钱将被捐到慈善机构;,你还可以选择团组资金承诺,团组成员将各自的钱汇集到一起,并且最终只返给那些实现自己目标的人。非金钱承诺包括同侪压力(向家庭成员或者朋友发出的宣布成功或者失败的电子邮件)和通过群组博客敦促人们去实现目标。
[if !supportLists]5. [endif]摩托车头盔。政府既可以保障安全又不干涉人们的自由的做法,是不想戴头盔的摩托车驾驶员必须获得专门的驾照。为了得到这一驾照,摩托车驾驶员必须另外参加驾驶课程,并提供医疗保险证明,这将增加不少花费。但这一做法要比简单地禁止更加人性化,并且不会剥夺人们寻求刺激的欲望。
[if !supportLists]6. [endif]自我禁止的博彩。政府已经通过立法,允许好赌之徒将自己列入赌场的黑名单。
[if !supportLists]7. [endif]“生命健康计划”。保险公司同病人一样,不愿意支付大额医疗费。因此,保险公司可以考虑与客户一起努力提高人们的健康水平,从而降低医疗费用。比如参加者能够在健康俱乐部工作一个星期,使一个孩子加入足球联赛或者使其本人的血压保持正常,那么他便可以赢得“活力值”,积累的活力值可以用来购买飞机票,电器等等。
[if !supportLists]8. [endif]每天1美元。 未成年女性怀孕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根据这项计划,已经生过一次孩子的少女在未再次怀孕的每一天里都会获得1美元的奖励。
[if !supportLists]9. [endif]空调过滤器:有益的红灯。在一个醒目的地方安装一个红灯,它会在适当的时候提醒人们更换过滤器,就像汽车会在需要加油时提示车主一样。
[if !supportLists]10. [endif]刺激性指甲油和戒酒药。 希望摒弃某些不良习惯的人可能会通过某种产品让自己为持续这一习惯付出痛苦的代价。这样的理智便可以约束情感,并且告诉情感赶紧停止这些不良习惯。如果人们希望停止对指甲的刺激,便可以购买苦味指甲油;给嗜酒如命的酒鬼服用的戒酒药,使饮酒者一喝酒便呕吐并带来身体不适。
[if !supportLists]11. [endif]“礼貌性克制软件”,从而能够在你发送邮件之前明确告诉你这封邮件是否带有不礼貌的语气,并且提醒你:“注意!此封电子邮件看上去有些不礼貌,是否确定发送?”甚至设定默认选择为“注意!此封电子邮件看上去有些不礼貌,本次操作不会将此邮件发送,除非您在24小时之内要求再次发送(或者输入你的社会保障号码,或者演算一些难题后再将邮件即时发送出去)。”
第17章 谁会反对助推?
[if !supportLists]1. [endif]“滑坡论”,怀疑论者可能会担心,一旦我们认可储蓄或者环保中存在的温和专制主义,那么各类不同意见便一定会接踵而至。比如我们允许实施促使人们节约能源的信息计划,那么政府的宣传机器很快会将重点从教化转移到直接控制,再到彻头彻尾的强制禁令,甚至罚款或者刑罚。禁烟令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我们的策略已经从使用语重心长的警示牌这一强烈的信息攻势转变成为征收高额烟草税以及禁止在公共场合吸烟,因此烟民便不能对政府最终会对香烟严加监管甚至彻底禁烟而心存侥幸了。
[if !supportLists]1) [endif]如果我们提出的方法不好,人们可以直接提出批评意见,而不是一味地害怕那个假想中的滑坡。同时,如果我们的建议有价值,那么人们应当按其执行下去,并尽一切可能在湿滑的斜坡上撒上一把泥土。
[if !supportLists]2) [endif]当人们无法将推荐的做法与令人厌恶的做法区分开来的时候,“滑坡论”便受到了人们的青睐。但我们的建议正是为了保护人们自由选择的权利而提。在许多目前没有自由的领域(比如教育、环保、医疗事故和婚姻等领域),我们将尽力争取这样的自由。我们提出的自由条件需要低成本的退出权利,它能够降低湿滑斜面的倾斜度。
[if !supportLists]3) [endif]在许多情况下,有些形式的助推是不可避免的,因此要求政府放任不管是没有丝毫意义的。如果政府要采取一种处方药计划,就必须使相关类型的选择体系到位。即便政府废除了婚姻和民事结合,合同法也必须对离婚之后当事人双方的财产(如果有的话)做出相应的规定。
[if !supportLists]2. [endif]我们之所以看不到这样的规章制度,是因为人们已经司空见惯,并且已经不将它们看作规章制度了。但不管怎样,这些制度的确存在,并且在有些情况下会出现漏洞。英国传统主义者埃德蒙多–伯克认为社会实践智慧经久不衰的观点,这些社会实践所反映的并不是政府的认识,而是许多人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所形成的认识;同时,在一般情况下,这些认识都能够通过法律的形式体现出来。事实上,本非这些认识天生就正确,而是因为饱受自控折磨的社会人只会盲从其他的社会人,惰性、拖沓以及模仿的习惯经常会左右我们的行为。一旦我们的传统回到现实,那么支持这些传统的论据会随着环境的不同而或强或弱。那些极力贬低政府的人认为,过去政府在所有领域的做法都是一无是处的,这是没有道理的。
[if !supportLists]3. [endif]有恶意助推及恶意助推者的存在,这便是我们要保持选择自由度的一个原因。我们应当设立一套规则以减少欺骗和滥用权力现象的发生,促进健康竞争环境的发展,使得这一环境能够限制利益集团的行为,并且能够激发出一些令选择设计者服务于大众利益的动机。
[if !supportLists]1) [endif]我们应当说,各行各业的选择设计者都是为了达到造福自身(或者他们的员工)经济利益的目的而对别人施以助推的(并不是为了造福助推对象),即选择体系设计者可能会与客户产生矛盾,但我们并不认为他们会停止选择设计。
[if !supportLists]2) [endif]相对于私人选择设计者,我们更加担心公共选择设计者,毕竟公共领域的管理者必须响应选民的号召,选举出来的政府官员大多都是私人利益集团的代表,这些官员会通过助推设法使人们走向有利于这些私人集团的方向,所以我们会尽量罗列出可能存在的动机;私人领域的管理者则必须尽量增加利润和提高股价,而不是考虑消费者的利益。在某些情况下,对于比较简单并且购买率高的产品,“看不见的手”这一经济学原理会使利润最大化,最终也会造福于我们的消费者。但是,在抵押贷款客户得知诱惑利率将会很快被取消这一坏消息之前,抵押贷款经纪人早已逃之夭夭了,所以如果消费者对他们所购买产品的特点并不了解,那么商家会因此成为短期的最大受益者,甚至也是长期的最大受益者。
[if !supportLists]4. [endif]无论是公共部门还是私人组织的首要目标便是要提高透明度,公开制度应当是一种低成本、高效率的监督方式。要使客户清楚地知道他们所享用服务的数量以及他们需要为此项服务所支付的费用,采纳我们提出的各类RECAP建议,并把信息全都公布在互联网上是一个不错的选择。“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 同时,我们希望设计者能获取更多的信息,通过实施对不合格计划的自由检查,形成对那些考虑不周或者动机不良的计划实施力度很强的监管,选择自由便成了一种重要的调节和纠正的因素。
[if !supportLists]5. [endif]我们同意人有犯错的权利,所以同意主动放弃权利的选择权;但我们更担心的是那些经不住这些公司花言巧语诱惑的客户,在伦敦街头过马路的行人不需要被双层大巴撞一次才知道注意安全的重要性。所以,在人行道边设置一块提醒标志牌不是更好吗?
[if !supportLists]6. [endif]自由并非越多越好
[if !supportLists]1) [endif]一些批评家可能会反对那些明显有利于经济条件差、教育水平低或者社会阅历少的弱势群体的政策,不是因为他们缺乏对这些弱势群体的同情,而是因为他们认为任何给予他们的帮助都应当是私人组织(比如慈善机构)自愿提供的。他们认为政府在这方面的政策属于拆东墙补西墙,即让另外一些群体买单(比如学历程度高以及阅历丰富的强势群体)。
[if !supportLists]A. [endif]我们不认同“所有再分配都是非法的”这一观点,一个运行良好的社会应当在保护不幸群体和鼓励首创与自助精神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我们既应当使每个人都按照比例得到他们应得的“馅饼”,也应当加大整个馅饼的尺寸。从某种程度上说,经济人的确可能会在帮助社会人的政策中受损。但我们认为(尽管我们并没有证据),大多数的张三实际上会愿意去帮助社会上的那些弱势群体(尽管李四多数情况下靠的是政府的帮助,而不是私人组织的帮助)。
[if !supportLists]B. [endif]再分配的理想方式并不是不作为。多数时候,助推能够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并且对于那些不需要帮助的人,花费也缩减到最小。如果有人已经开始为自己的养老缴纳保险,那么推出“明天储蓄更多”的计划对他们来说应当不会有什么不利的影响。
[if !supportLists]2) [endif]最纯粹的自由主义者关心的不是福利,而是人们的自由和自由选择权。为此他们更推崇需求选择,而不是助推。他们甚至愿意向人们提供必要的信息,使他们在选择时有更多的信息参照,然后再让他们去选择,这一过程中并没有涉及助推!自由主义者认为,应当要求人们在没有任何默认规则的情况下对自己的意愿进行清晰的表述。但是,信息和教育不可能是公平的,不管设计者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做了多么细致的工作。被迫选择并不总是最好的选择,公平也并不总能达到。当出现选项太多难以抉择的情况时,让人们自主做出选择可能并不会产生最好的结果。当我们在餐厅就餐并要求服务员为我们的菜选择一种合适的红酒时,如果服务员的回答是“请你们随便选”,我们是不会感到高兴的。
[if !supportLists]7. [endif]透明的助推效果最好
[if !supportLists]1) [endif]公开性原则最简单的形式便是禁止政府随意选择一种政策从而达到其保护辖区民众的目的,与禁止欺骗有关。我们喜欢这个原则,原因有二。首先,如果政府采取了一种不能公开保护公民的政策,那么政府将会面临极大的尴尬;更重要的原因是政府应当尊重它所管辖的公民,如果政府采用了一套不能保护公众利益的政策,那么便不能说这个政府尊重公众利益,而只能说它把公众玩弄于股掌之间。
[if !supportLists]2) [endif]潜意识广告虽然左右了人们的选择,但它并没有替人们做出决定,这样做可能会导致一些棘手的问题。从理论上来讲,潜意识广告的确违背了公开性原则。人们之所以憎恶这些广告是因为他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受到了影响。
[if !supportLists]3) [endif]如果潜意识广告提前透露了内容,如果政府公开宣布将依靠潜意识广告来防止诸如刑事犯罪、过量饮酒以及逃税行为又会如何呢?仅仅公开信息便可以了吗?我们认为这一做法会招致反对,因为它无法被察觉,所以无法对此实施控制。假如你希望人们减肥,一个有效的办法是在餐厅里装上镜子。当人们看到镜中自己笨重的形象时,他们可能会少吃一些。那么我们是否可以使用故意丑化人们体形的镜子呢,或者是美化人们体形的镜子鼓励人们多吃呢?
[if !supportLists]4) [endif]如果政府官员使用经过仔细推敲后的标语来减少人们乱扔垃圾的行为、阻止人们偷盗木材或者鼓励人们登记为器官捐献者,那么他们应当很愿意将自己的方法和动机公开。一则广告,这则广告展示了一个炉子正煮着一粒鸡蛋,同时画外音说:“这就是服用毒品之后的大脑。”这一生动的画面是为了激起人们对毒品的恐惧。这则广告可能会被视作是具操纵性的,但它并没有违背公开性原则。
[if !supportLists]8. [endif]我们无法忽视的公平
[if !supportLists]1) [endif]在许多情况下,政府都不可能完全保证公平。然而,有时候某种形式的公平非常重要,也并非无法达到。比如说投票,选票上必须按照某一顺序列出候选人员的名单,顺序排在第一位的候选人会因此而占有很大优势。没有人会支持政府控制候选人名单的顺序。(如果候选人都为人们所熟悉,那么这一选票效应可能要小一些;而对于那些并不为大众所熟悉、媒体也鲜有报道的候选人来说,这一效应可能会非常明显)同时,公平原则通常需要的是随机性。为什么投票随机化受到人们欢迎,而保险随机化却不受人们欢迎呢?
[if !supportLists]A. [endif]原因之一是有时候人们有权要求政府实施公平的做法。对于投票权,政府必须避免故意助推的嫌疑,政府的选择体系不能对任何一名候选人表现出偏向。同样,对待宗教信仰和自由言论的问题也是这样。
[if !supportLists]B. [endif]对助推的评价取决于助推的效果,即它们给人带来的是帮助还是伤害。既然选择体系无法避免,那么对人们的影响也就无法避免了。某些被迫选择所带来的麻烦要超过其带来的好处。人们最需要助推的时候往往是在需要做出困难和复杂的决定时,即在人们没有足够的反馈信息和学习机会时;产生有益的助推还取决于助推者满足受助推者所需的能力,当选项很多、助推者掌握专业知识而且个体喜好差别并不重要或者可以很容易估计时,助推就会有很大的施展空间,如助推对抵押贷款比选择软性饮料所起的作用更大。
[if !supportLists]2) [endif]我们担心的是助推者的能力失格和自利性。如果助推者能力不够,那么由他们来引导人们的选择只会适得其反。同时,如果自利性的风险很高,那么则需要提防人们的助推企图。因此,将选票设计交给政治家是一个明显的错误,而使政治家雇用专家来帮助医疗保健参与者做出明智的默认选项则是一个很好的方法,特别是当政治家不得不报告来自保险公司的慈善捐款的时候。
[if !supportLists]9. [endif]为什么助推是“自由主义的温和专制主义”?
[if !supportLists]1) [endif]我们所定义的自由主义的温和专制主义包括行动、规则及其他可以通过退出而“轻易避免”的助推。我们对轻易避免并没有明确的定义,但支持“鼠标点击一次”的成本。(也许将来有一种“脑筋思考一下”或者“眼睛眨一下”的技术。)我们的目标在于使人们以最低的代价按照自己的意愿走下去。当然,我们宣传的一些政策其成本要远远高过鼠标的一次点击,或者为了退出一项自动登记计划,一般情况下员工必须要填写并返回一份表格。
[if !supportLists]2) [endif]一些行为经济学家和律师在“非对称性温和专制主义”的观点之下提出了思考这些问题的一个好办法。他们的指导原则是,我们出台的政策应当能够帮助那些社会中的弱势群体,而强势群体应当为此付出尽可能小的代价。比如紫外线灯不注意时照射过长容易引起烧伤,政府是否应当要求所有紫外线灯在销售时必须安装一个计时器开关,从而使得紫外线灯只能在一段时间内开机(超时自动关机)呢?非对称性温和专制主义者认为,这一问题取决于成本、收益分析。如果开关成本很低,而烧伤风险很高,那么对这一问题的回答便是肯定的。
[if !supportLists]3) [endif]非对称性温和专制主义还支持需要“冷静期”的原则,其基本原理是,在消费者头脑发热的时候,他们可能会做出盲目冲动的决定,决策者虽然不妨碍人们做出选择,但是他们却的确要保证人们有一段冷静思考的时间。。强制冷静期能够发挥最大的作用,并且在满足下面两种情况下便可以实施:第一,人们并不经常做决定,并且因此而缺乏经验;第二,情绪比较激动。这些情况下,人们特别容易做出令自己后悔不已的选择。或者说,当代价很低并且当人们经常会改变主意时,这一原则才会起作用。对冷静期,我们不冷眼相看,而是寄予厚望。
[if !supportLists]4) [endif]《职业安全卫生法》超越了非对称性温和专制主义,这一法律实施的是全面禁止;社会保障计划不仅鼓励缴纳保险,而且也的确需要人们缴纳保险。禁止人种、性别以及宗教歧视的法令是不能放弃的。对于需要强制实施以及无法选择退出的情况,“滑坡论”便会体现出它的价值,特别是当决策者束手无策时。此时,判断何时叫停以及实施助推的时机大有学问。总体来讲,我们赞成更为自由和强制性较弱的干预。在适当的情况下,这些规则所带来的好处足以让我们有必要采取一些谨慎的措施,从而避免可能出现的滑坡。
第18章 助推:真正的第三条道路
我们的一个最大的愿望是对选择体系和助推力的理解能够使人们创造性地思考出提高人们在其他领域的生活水平的方法。一些最成功的助推会充分利用市场,好的选择体系也包括对动机的密切关注。不明智地一味反对“政府干预”和明智地宣称政府可以在促进选择自由的前提下进行干预,其结果是大不相同的。现代生活的复杂性和技术上应接不暇的变化向硬性强制措施或者愤世嫉俗的自由放任主义发起了挑战。对于选择自由和柔性助推,我们应当立刻采取有关措施做出原则性的承诺。
后记
[if !supportLists]1. [endif]次级抵押贷款,指的是向那些没有资格享受市场利率的人发放的贷款。美国房价的激增态势在2004年便缓缓趋向停顿。2008年初,许多借款者便出现了违约行为,并面临抵押品赎回权的丧失。投资公司和抵押贷款公司的失败引发了美国信贷市场流动性的严重降低并逐渐波及世界。流动性的降低使股价大跌,造成了一系列其他形式的经济危害,并使得全世界各国政府意识到,采取救市措施已迫在眉睫。社会人的三个特性帮助我们解释2008年发生的这一切:
[if !supportLists]2. [endif]有限的理性
[if !supportLists]1) [endif]当情况变得复杂时,人们便会出现错误。在过去20年时间里,抵押贷款演化形式多样,即便是这方面的专家,对不同形式的贷款也难以权衡出利弊。造成次级抵押贷款灾难的关键原因是大量的借款人并不理解他们的贷款条件。还款初期较低的月供可能会误导人们,从而使他们最终不得不面对高额的还款总额和高风险。即便有人竭力要去读懂这些条款,他们也会发现自己头晕目眩,但抵押贷款经纪人却一再向他们保证这一交易“稳赚不赔”。
[if !supportLists]2) [endif]相对于提供金钱的投资者,借款者的复杂程度就不值一提了。不久之前,抵押贷款全部由发放贷款的银行所控制。而现在,这些抵押贷款被打包成扑朔迷离的产品,也就是所谓的证券化的抵押贷款,这是一种新型的、晦涩的衍生产品,比如记账违约交换和流动性认沽期权(liquidity
puts)等。许多世界最大的金融公司(不管现在是深陷困境还是已经破产)的高层并没有看到他们所发行或交易的复杂的新型证券存在着风险。
[if !supportLists]3. [endif]缺乏自我控制。以前购房人在获得传统抵押贷款后,只会一门心思地在退休之前将其还清。当时,即便再融资能够带来好处,很多人也不会去关注它,原因是人们并不喜欢它。进入21世纪,随着利率的降低、房价的飙升、较低的诱惑利率以及积极活跃的抵押贷款经纪人的出现,再融资(和第二抵押贷款)看上去就像是伊甸园里的苹果那样诱人。然而,一旦房价下跌、利率上升,好日子便宣告结束了。
[if !supportLists]4. [endif]从众效应
[if !supportLists]1) [endif]从历史数据来看,房地产价格在1997—2004年迅速飙升。在这段时间里,许多人都认为,房价只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上涨,这成了他们坚定不移的信仰。但是很明显,这一信仰是完全错误的。实际上,1960—1997年房价是相对稳定的,从1997年才开始飙升。人们都是被一种社会风传的论调所影响,即最近几年房价的明显提高以及来自其他人的富有感染力的乐观情绪。这会使人们产生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从而在他们购置房产和抵押贷款选择方面产生明显的负面结果。
[if !supportLists]2) [endif]公众的这些知识不仅来自道听途说和他们所看到的疯狂销售,媒体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最后,如果专家也认可了这一“共识”,那么即便是看上去再有风险甚至可能会使许多人面临灾难的交易,也会令人难以拒绝。
[if !supportLists]5. [endif]类似于助推的措施同样应该成为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掌权者需要采取措施帮助人们合理面对复杂的食物供给、抵挡诱惑,并且避免被社会影响所误导。关于复杂事物的一个可能的解决方法是追求简单,但这是一个巨大的错误,比如只允许标准的30年固定利率抵押贷款。拒绝复杂性便意味着扼杀创新。更好的方法是提高透明度和公开度。掌权者可以通过向所有相关方施压的方法降低未来失败的可能,从而使得人们对复杂产品的风险有更清醒的认识。RECAP:
[if !supportLists]A. [endif]对于抵押贷款,现有的公开资料应当附带可机读资料,这能够使得第三方网站解读并消化这些条款的详细细节。对投资银行业务和对冲基金来讲,强制性的透明度将会起到很大的作用。即便首席执行官意识不到公司所面临的风险,投资者也将对问题进行分析。
[if !supportLists]B. [endif]政府和市场应当全力合作,共同抵制诱惑。我们希望借款者存下一些积蓄,从而更具备买房的资格。具备良知的贷款者可以使用助推帮助人们摆脱再融资的困扰,比如建议对再融资条款进行简化。如果有可能的话,私人和公共机构也可以尽力引入一种旧的社会风尚,即尽早归还抵押贷款,而不是越晚越好,甚至等到人们退休以后。
[if !supportLists]C. [endif]对于避免从众效应可能带来的破坏性,信息的通畅也是一个重要的做法。决策者应当在帮助消费者看到各类投资中存在的风险方面狠下功夫,比如通过建立大型统计数据库和及时发布风险和趋势信息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大多数人并不去看超市中食品的营养标签,但总有人会去看,这些标签的存在便足以使得市场更好地运转下去。
[if !supportLists]D. [endif]我们甚至可以考虑启用简单易行的默认条件来控制抵押贷款及其他一些金融工具,除非消费者明确表明其倾向于选择其他的选项。推荐的方法应当是自愿和针对个人的。对于那些想偏离默认做法并且甘愿冒更大风险的人来讲,我们也应当给他们提供相关的信息,并提醒他们慎重决策。
贪婪与腐败助长了这次危机,且人性的固有弱点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如果只是一味地谴责人性的贪婪和腐败,而不去进行自我反思并理解有限的理性、缺乏自我控制和从众效应所带来的潜在危害,那么我们将永远无法避免未来再次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