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读书笔记

社会三次大分工:

第一次:游牧部落的产生,较多的肉制品,乳制品,纺织品使得经常性的交换成为可能,最开始是部落间通过酋长交换,当牲畜成为个人私产时,成为了个人与个人的交换,并成为了唯一形式,因此公有制被破坏,奴隶制出现。

第二次:手工业与农业的分离,奴隶不再是简单的助手,而是被成批的赶入田野和工场劳动,随着农业和手工业的产生,出现了以交换为目的的生产,即商品生产。

第三次:商人的产生,不参与生产,但夺取了生产的领导权,并使生产者在经济上服从自己。

史前文化:

一、蒙昧时代:

1、初级阶段:采集果实,根茎等,分节语产生;

2、中级阶段:采用鱼类作为食物和使用火,人类沿着河流和海岸散布在地面,使用打制石器(旧石器时代),棍棒和标枪被使用,狩猎产生但不稳定;

3、高级阶段:弓箭的发明,狩猎成为普通的劳动部门之一发明(弓,弦,箭要有长期积累的经验和较发达的智力,同时也要熟悉其他许多发明)。

二、野蛮时代:

1、低级阶段:学会制陶术,动物的驯养和繁殖以及植物的种植;

2、中级阶段:旧大陆驯养家畜,美洲灌溉栽培食用植物以及在建筑上使用干砖和石头(闪米特人和雅利安人);

3、高级阶段:铁矿的冶炼,文字的使用。

总结:蒙昧时代以采集为主,人类的制造品主要是这种采集的辅助工具。野蛮时代是学会经营畜牧业和农业的时期,是学会靠人类的活动来增加天然产物生产的方法的时期。文明时代是学会对天然产物进一步加工的时期,是工业和艺术产生的时期。

家庭形式:

1、血缘家庭:仅排斥祖先和子孙,双亲和子女性交;

2、普纳路亚家庭:进一步排除了姊妹和兄弟的性交。发生了同母所生子女不能性交的概念,一列或数列姊妹成为一个公社的核心。只知其母,不知其父,母权制形成。

3、对偶制家庭:一个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有一个主妻,相对应,一个女子在许多丈夫中有一个主夫,与群婚制的排除有关,但是刚形成时,本身依然脆弱,没有使共产制家庭经济解体,但是共产制家庭经济意味着妇女的统治地位,在此制度下,大多数妇女属于同一氏族,男子属于不同的氏族,妇女地位高,两个氏族缔结婚姻,夫妇不和时家族出面调解,若离婚则子女归母亲。

演变:在旧大陆,家畜的驯养和畜群的繁殖,食物供给更加充足,对畜群的私有制发展起来(一家之长,比如亚伯拉罕),随着金属加工,田间耕作,纺织的发展,氏族战争的战俘被用来看管畜群等。

按照家庭内的分工,丈夫的责任是获得食物和劳动工具,当离婚时,他就会带走这些工具,丈夫同时也是畜群的所有者(食物),后来又是奴隶的所有者,在当时的背景下,其子女不能继承他的财产,因为在母权制下子女属于母亲的氏族,只能由父亲的兄弟姊妹或其姊妹的子女继承。随着财富的增加,一方面丈夫的地位更加重要,另一方面可以改变母权制下的继承制。这种家庭制标志着从对偶制向一夫一妻制过度,随着家长制的出现,进入了成文历史领域。

4、一夫一妻制家庭,其组建的明显目的就是要亲生子女继承父亲的财产,由于奴隶制与一夫一妻制的并存,这个制度成为了只对妇女的一夫一妻制。

自从大工业发展后,妇女走出家庭成为供养者,地位明显提高(妇女解放与重回公共劳动息息相关)。

由子女继承财产的父权制,促使财产积累于家庭,并使得家庭成为与氏族对立的力量,这些有实力的家庭,开始在氏族外形成特权阶级,财产的差别,通过世袭贵族和王权的萌芽对社会形成反作用,奴隶制从战俘扩展至同一氏族的人,部落对部落的战争,演化为掠夺家畜,财宝,牲口的战争,奴隶主为了巩固这些利益,就组建了最初的国家机关(伴随着农业,手工业,商业的出现,货币的应用)。业已出现的对畜群和奢侈品的占有,引起了单个人间的交换,使产品成为了商品,当生产者不再直接消费自己的产品而是通过交换转让出去时,就失去了对产品的支配权力,利用产品反对生产者(剥削)的可能性产生了。

随着商品的生产,出现了个人单独经营的土地耕作,不久出现了个人的土地所有制,各氏族杂居更加普遍,随着工业和交换的进一步发展,各个生产部门的分工日益发展起来,分为不同的集团,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奴隶主设立机关,组建军队,形成了国家。(这里只用了希腊的,其他的例子请看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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