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据与欣赏

      联想大半是偶然的。比如说,一幅画的内容是“西湖秋月”,如果观者不聚精会神于画的本身而信任联想,则甲可以联想到雷峰塔,乙可以联想到往日同游西湖的美人。

      知道这番道理,我们就可以知道许多通常被认为美感的经验其实并非美感。

假如你是陶渊明的后裔,你也许特别欢喜《陶渊明集》;假如你是道德家,你也许特别欢喜《打鼓骂曹》的戏。如是古董贩,你也许特别欢喜河南新出土的龟甲文或是敦煌石窟里面的壁画;假如你知道达·芬奇的声名大,你也许特别欢喜他的《蒙娜·丽莎》。

这都是自然的倾向,但是这都不是美感

是持实际人的态度,在艺术本身以外求它的价值。

把快感认为美感,把联想认为美感,是一般人的误解,此外还有一种误解是学者们所特有的,就是把考证和批评认为欣赏。

拿莎士比亚这门功课来说,教授在讲堂上讲些什么呢了现在英国的学者最重“版本的批评”。他们整年地讲莎士比亚的某部剧本在某一年印第一次“四折本”,某一年印第一次“对折本”,“四折本”和“对折本”有几次翻印,某一个字在第一次“四折本”怎样写,后来在“对折本”里又改成什么样。

考据所得的是历史的知识。历史的知识可以帮助欣赏却不是欣赏本身。欣赏之前要有了解。了解是欣赏的预备。

    了解和欣赏是互相补充的。未了解决不足以言欣赏,所以考据学是基本的功夫。但是只了解而不能欣赏,则只是做到史学的功夫,却没有走进文艺的领域。

在考据学者们自己看,考据就是一种批评。

第一类批评学者自居“导师”的地位

他们欢喜向创作家发号施令,说小说应该怎样做,说诗要用音韵或是不要用音韵。他们以为创作家只要遵守这些教条,就可以做出好作品来。坊间所流行的《诗学法程》、《小说作法》、《作文法》等等书籍的作者都属于这一类。

第二类批评学者自居“法官”地位。“法官”要有“法”,所谓“法”便是“纪律”。这班人心中预存几条纪律,然后以这些纪律来衡量一切作品,和它们相符合的就是美,违背它们的就是丑。

第三类批评学者自居“舌人”的地位

我不敢发号施令,我也不敢判断是非,我只把作者的性格、时代和环境以及作品的意义解剖出来,让欣赏者看到易于明了。

  第四类就是近代在法国闹得很久的印象主义的批评。地位可以说是“瞥餐者”的地位。“瞥餐者”只贪美味,尝到美味便把它的印象描写出来。

一般讨论读书方法的书籍往往劝读者持“批评的态度”。这所谓“批评”究竟取哪一个意义呢了它大半是指“判断是非”。所谓持“批评的态度”去读书,就是说不要“尽信书”,要自己去分判书中何者为真,何者为伪,何者为美,何者为丑。是“法官”式的批评。这种“批评的态度”和“欣赏的态度”(就是美感的态度)是相反。不杂情感的,其实批评就是我们在开头时所说的“科学的态度”。

(全文摘自谈美,略有编辑)

图片发自App

你可能感兴趣的:(考据与欣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