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权?还是夺权?

      社会常犯的一个错误是把因为缺乏机会培养自主能力而养成的脆弱人格,说成是他们本性如此,于是又再牢牢的限制青少年在消毒无菌的环境中成长,形成他们被不断去权的恶性循环。

      中国香港学者曹文杰论述说:"自主权是一整套对自己的身体、想法以及欲望的自我肯定与自我实现的权利,所以"身体属于我自己"的性自主权,不可能跟其他自主权割裂而茁壮成长。保护少儿的重点,应该放在培养主体发声,家长式的保护主义,只会剥夺少儿成长、探索、学会独立和累积经验的机会,以致他们依赖别人的时间往往超过实际所需,也因此延长了暴露在不必要风险中的时间。简言之,不当的保护本身就是一种伤害。

      青少年确实自我保护与自我决定的能力欠佳,但是我们的目标是努力增进他们的能力,还是借保护之名限制他们自身能力的发展,让我们通过一系列的规定来禁止青少年做这、做那的时候,我们正是在限制他们获得能力,我们让青少年过着比实际需要还要长的对成人的依赖生活,甚至花大力气要保持他们的"单纯稚气"。当我们处处为青少年处理事务的时候,他们必定弱不禁风,当我们无微不至的时候,他们注定无法靠自己的力量完成自己的事。

      赋权,是给你力量,给你知识,给你能力。赋权型性教育,是保护而不是禁止,是给予而不是剥夺,是赋权而不是夺权。

            -- 摘自《给孩子好的性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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