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的我们│瓷婚记 (2)

●  后来的我们●我们的后来●结婚20年 ●瓷婚记(2)●    


文│李东升



当时我们住的楼房,说是单身宿舍,其实也有很多政府职能部门在这里办公,所以我们的屋里,跟其他办公室区别不大。

两张床,几张办公桌椅,系公物。私人物品在床下:几只破纸箱子,里面放的是书,两只红皮婚嫁箱子,里面是衣服。靠门一张办公桌里面:锅碗瓢盆若干,A3纸大小的面板,一把菜刀等等。

家用电器也有,不是小品中传说的手电筒,是一个高保真的袖珍收音机。可以调节频率,收听电视频道,有时候还能收到附近通电话的声音。

我们依靠它,收听过许多节日晚会,那年月特稀罕港台明星,可是听到他们的声音,却怎么也想象不出他们的身影。说是闪亮登场,到底闪亮成啥样了?

我们饭食简单随意,买一元钱豆芽,煮两碗手擀面,一炒,算一顿,两个馒头,炒一份白菜,也算一顿。买一条鱼,清水一煮,就算改善生活了。我们欲念不多,抱怨也少。我们都爱看书,无聊的时候,一人抱一本书,时间就滑过去了。



每天晚上,我们都要去散步。

不习惯妻捥着我胳膊,或我抱着她肩,觉得还是牵她的手好点。即便这样,也不敢大大方方拉着她的手,而是把握着的手偷偷伸到裤兜里,怕别人看

到。

为此,妻经常取笑我,是鲁迅笔下的谁谁谁。

有一回是在晚上,灯火通明的地方,人很多,怕把她走丢了,我就紧紧地搂着她的肩膀,妻也很配合,仰头依在我胸前,正走着,忽然有一个女同事迎面走来,长长 “唔”了一声,跟我交换着眼神,惊叹而去。

妻大笑,越发把头靠在我身上,我紧了紧搂着她的手,也跟着大笑。此后,我们晚上去散步,人少的时候就经常是这个姿势了。



从我们家出门不远,有一个夜市,有卖衣服的,也有卖饭、卖小吃的。一来二去,谁家是谁家,我们都清楚。

女人嘛,喜欢看衣服,因为是小摊货,价格也不贵。但看的时候多,买的时候少。

小吃呢,也很少吃,有一阵子,妻迷上了烤羊肉串,每回都要买几串吃。通常我只会象征性地吃一口半口的,妻恼怒,嫌我小气。几块钱的羊肉串也舍不得吃,能做什么大事。我嘿嘿一笑,嘟囔一句,我就不曾想要做什么大事。



小摊上买了一双人字拖鞋,我走在前面,妻后面跟着,因为跟得紧,一踩,一拉,那人字与鞋底就一分两半。人字面还在脚上,鞋底却飞了出去。

我赤脚踩在地上。

妻那个乐呀,前仰后合,手舞足蹈的。

其时,正是傍晚时分,金黄的阳光斜照在妻灿烂的笑脸上,我瞪着她,但忍不住也跟着乐,心说,这家伙只要我倒霉,她就乐。看着她乐,我也乐。

看来我是很爱很爱她的。

笑完了,我说,怎么回去呀。她去捡回鞋底,我把那人字头往里一塞,鞋就修好了,于是我们又笑。

我说你不能再踩我,她说,就踩,就踩,说着还真又踩上了。

我说这游戏一点也不好玩,回去这双鞋就不能再穿了。

妻说,不能穿就不能穿。有什么呢。晴雯撕扇,我就不能踩踩拖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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