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花有他手里的烟草的味道,林清皱了皱眉,还是伸手接了过来。
“你好,我叫程澍。”
“你好,林清。”
林清是被朋友拉来的KTV,凑数的,在一群人的起哄声里,接过了一束陌生人递过来的玫瑰。朋友说,程澍是我们警队的麦霸哦,唱歌超级好听!
林清应和了几声,找了个偏僻的角落坐了下来。
第一次见面,程澍送了林清一束沾染着烟草味的玫瑰。
林清最爱的花是玫瑰,最讨厌的气味是烟味。
故事的开始,恰逢其会,明与暗,红与黑,蔓延出丝丝缕缕无人察觉的羁绊与暧昧。
朋友起哄叫林清去摇色子,程澍是林清的下家,林清叫四个六,程澍不开,林清叫十个六,程澍还是不开,起哄声更甚。
程澍一局局输,一杯杯喝。往来间,林清的指尖碰到程澍修长的手指,唰得一下脸红了,烧得厉害,仿佛一杯杯灌酒的是她。
年轻人么总是这样,在酒精跟荷尔蒙的驱使下,极容易神志不清。借口去厕所,林清终于得了个空出去喘口气,商圈外人来车往,夜里的凉风吹在身上,一瞬间清醒不少。
“夜里风大,小心着凉。”
一扭头,程澍的脸定格在离她三公分的地方,林清一晃神,下意识退了几步,尴尬一笑,扯开话题道:“那花是哪来的?”
程澍眉眼一弯,笑道:“隔壁包间扔出来的。”
“哦。”
“回去吧,外面风大。”
林清跟在程澍身后往回走,凉风迎面扫来,浓重的烟味呛得她喘不上气。
程澍唱歌确实很好听,一首又一首,都是rap,唱歌时的他仿佛在发光。
队里的老大哥说,你看我们是不是不太像警察,更像一群小混混?
林清笑了笑说,你们闲着,说明国泰民安。
以前林清不相信一见钟情,但是在那个烟味混着酒味的夜晚,闪闪发光唱歌的那个人,一瞬间让她明白了crush的真谛。
《四重奏》里说,“告白是小孩子做的,成年人请直接用勾引。”
看了很多书的林清,还是过不好这荒诞的一生。
那晚一别,林清再没见过那帮警队的人,只偶尔还会在微信上跟程澍聊几句。
程澍经常不回信息,或者很久才回一句,林清明白他工作的特殊性,还是坚持时常发微信给他。
程澍说以后要去地下驻唱玩hiphop。林清笑他,警察不能有副业,这辈子你没机会了。
程澍说以后要开一家club。林清笑他,那还是我开小酒馆的梦想更容易实现。
程澍说春节高速安检巡查,过年都没能回家,队里竟然没发奖励。林清说那我给你发。
林清总是叫他少抽些烟,小心得了肺癌英年早逝。程澍笑道,那也是为国捐躯。
或许是意气风发少年郎的桀骜模样,也或许是特殊职业赋予他的高尚光环,总之,在那个四又二分之一小时内,林清爱上了程澍。
可是意气风发的少年说,工作好忙啊,都没空谈恋爱。
林清始终相信,这世上无数的一面之缘、擦肩而过,大抵都是上一世种下的因果。
就像程澍随手递来的玫瑰,是隔壁包间扔出来的、是别人不要的、是垃圾,却实实在在撩拨了林清的心。
林清去了月老祠,犹豫了很久,她还是没敢写下程澍的名字,她怕打扰到他,怕他反感,这小心翼翼的爱情她连对菩萨都要保密。
种满了黄桷树的山城,容下了两块钱一罐的山城啤酒,容下了大片爬满矮墙的蔷薇,容下了无数男女浪漫旖旎的梦,却没有容下林清的心动。
后来每个晚上,林清都在朋友圈发一条仅他可见的朋友圈,一只小熊的图片,写着晚安。
林清发了四十二天,程澍一天都没回。
再后来,林清在食指上纹了一只小熊,朋友圈到此为止,连带着这场crush,全部到此为止。
爱而不得的时候,再爱就不礼貌了。
程澍去了北京,这是林清听朋友说的;程澍交了女朋友,这也是林清听朋友说的。
原来桀骜的少年不是没有时间,只是对林清,他没有时间。
时过境迁,山城还是那个山城,聒噪跋扈。
不起眼的巷子里悄无声息开了一家酒馆,名叫“四又二分之一小时”。
后来的林清总是喜欢窝在二楼的露台上,翘着二郎腿,开口便是:“我曾经爱过一个意气风发的警察。”
“后来呢?”
“后来他死了。”
她始终没有问出口:那么你为什么要送我玫瑰?那么你为什么要替我挡酒?问题已经没有意义了,一厢情愿的林清唱完了整场独角戏,还被戏文里的虚妄伤得体无完肤。
无数往来的客人哈哈大笑,笑林清编撰,笑林清故事老套,笑林清照搬俗气的电影情节。
林清也笑,我爱你,从始至终,和你没有关系。音乐声混着酒味,在重庆浓墨重彩的夜里飘出去很远,露台上红玫瑰摇曳,热烈而奔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