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死了尸骨被卖8万,骇人阴婚你听过没?

导读:

前几天,又有挑起大量公众严重不适的“配阴婚”事件出现。

事件的主人公为一个自杀去世已12年的年轻女子,娘家因为婆家祖坟迁移,使得女儿成为孤坟,以“心疼女儿,为其找个好归宿”为由,私自“盗取”尸骨,并为其配了阴婚,收了8万“彩礼”

8万彩礼,又刺痛了不少人的眼睛。不少网友质疑,这父母“物化”女性,死后尸骨还要被“商品交易”,一点不剩地“榨干”剩余价值。

父母一边拿着数额可观的彩礼,一边以爱之名把女儿“许配”(尸骨)给一个陌生人。

试想想这个场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实在难堪

如果是活生生的人,被父母配婚,还可以表达个人的喜好和意愿。

作为一个长眠的人,只能被动接受安排。这对于她来说,哪还有尊严与体面可言?

也许,面对彩礼,父母还需要再三比价斟酌才得以定下。然后与一副男性的尸骨凑成的一对,完成父母眼中“有人陪伴,幸福美满”。

父母与子女血浓于水,原本是很美好的情感。

父母怜惜女儿“孤苦伶仃”,那出钱出力把女儿安置回家或者安置在其他环境较好的地方,不是很好么?

为什么侵扰了女儿多年的安宁,要收钱财,然后被一个陌生家庭带走,不知道安葬在哪个陌生地方,躺在一个陌生男性旁边。

从另一个角度理解,她不是“被贩卖”么?她,不是更可怜么?

不太想以父母功利的角度去评论,只是某些父母的爱往往都是“自我认为,自我满足,自我慰藉”,他们往往以自我的认知去办事,却很少去思考这样的爱是否真的合适,是否真的是子女乐意的方式。

正如一个被热评的女性评论:

我的家乡,也有配阴婚的陋习,我未婚,未来也可能不结婚,所以担心万一遭遇意外离世,失去支配自己尸体的权利,我已经签订了遗体捐献合同,我要做大体老师”

老一辈人办事,他们常常秉持的观念是:这是祖祖辈辈的传统,习俗,必须要传承,不传承就是过不去,就对不起祖宗。

根深蒂固的想法,很难去改变。

好的传统与习俗,流传千古,传承至今,当然是一桩美事,理应大力倡导,形成流动的历史文化符号。

但实际上,不少所谓的传统与习俗,已经不适合文明社会所秉持的普世价值观,这些称之为陋习。

既然是陋习,理应在时光穿梭中摒弃,逐渐形成与当下新社会更为匹配的生活文化。

阴婚,无疑就是当今的一种陋习,应该摒弃。

这种陋习,不但带来了一些伦理冲撞的伤害,还因为有“买卖市场”而衍生出盗窃尸骨以配阴婚的底下丑恶产业链。

新京报此前就报道,陕西宜川男子周某伙同两名同乡及山西人师某,在近8年的时间里偷盗4具女尸转卖至山西“配阴婚”,从中赚取差价牟利。

更早之前,甘肃一男子涉嫌杀害两名妇女,并将尸体卖到陕北配阴婚从中赚钱。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已逝女性因为在阴婚市场上“大有市场”,所以即使死后也容易受到侵扰与伤害。

她是人,不是物体,更不是用来“溢价交换”的物体!

摒弃陋习,从观念开始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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