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罪与罚

最近读完了《虚无的十字架》,心里有根熟悉的刺又开始扎挠我的骨头了,故事情节并不复杂,而东野圭吾往往将简单的情节刻画得深入人心。不作剧透,终于没有那种纯洁却令人绝望的爱情故事,故事引向了有关杀人犯、遗族、死刑、量刑的问题上。

中国的武侠小说中不乏家族血案、报仇雪恨、杀人偿命的桥段,但凡主角,身上必然藏着一段不堪回首的曲折身世和血海深仇,主角为了报仇雪恨一路披荆斩棘、过关闯将最后要么把亲手把幕后黑手干掉了隐于江湖或者幕后黑手中场被不可抗力因素干掉领盒饭主角虽大仇得报心中还是憋着一股怅怅然的情绪隐于江湖。自古以来以血还血、以牙还牙、杀人偿命的观念渗入骨血,当然了,这是江湖上对于“罚”的习惯性说法,而官方有法律依据版本的“罚”则是“死刑”,不追究官方“死刑”的历史,众说纷纭。我一直有种疑问:对于杀人犯而言,死刑究竟是罚还是赏?对于死者的家属也就是遗族而言,凶手伏法是结束吗?

从遗族的角度而言,罪犯被判“死刑”是他们的执念,小夜子和中原痛失爱女与凶手在法庭上盘旋对峙,最终凶手被判了死刑,然而这并不是结束,小夜子和中原并没有得到解脱,曾经美好的羁绊现在变成痛苦的定时炸弹,两个人离婚走向陌路,当然故事并没有就这样结束。

从罪犯的角度而言,蛭川入室抢劫杀了小夜子和中原的女儿,在法庭上心态从最初力求无期到最后招供接受死刑,最让我震撼的是小夜子后来从蛭川的辩护律师那里得知,蛭川愿意接受死刑是因为精神涣散,觉得死刑是种解脱,他从头到尾都没有忏悔的想法,对罪犯而言死刑是罚吗?

关于“死刑”这种刑罚的存在,本身又是存在问题的。罪犯并不将“死刑”作为赎罪的方式,而是一种解脱途径,遗族没有在“死刑”这种“罚”中得到罪犯的忏悔,终其一生无法释怀,可就算无法释怀,遗族依然秉持只要杀人就判处死刑的态度——这么做的最大好处,就是这个凶手再也无法杀害其他人。要求杀人凶手自我惩戒,根本就是虚无的十字架,即使是这种虚无的十字架,也必须让凶手在监狱中背负着。

小夜子就是秉持着这种想法走向悲剧从而引发更大的悲剧。她将二十一年前仁科和纱织埋在树海里的秘密揭开在世人面前,仁科和纱织终其一生用自己的方式在忏悔与赎罪,小夜子认为这种自我惩戒是虚无的十字架,让仁科与纱织自首,而这正是促使小夜子死亡的原因。中原最终也查明了这个秘密,而他却将秘密留在树海,让仁科和纱织自己选择,仁科和纱织决定去自首,警方最终没有在树海里找到罪证,这绝对是最画龙点睛的一笔。

事实上,无论罪犯被判处死刑无期,抑或是罪犯自我惩戒,如果不选择饶恕,遗族一生都无法释然。遗族得到的是罪犯的“罚”就满足了吗?即便凶手伏法了,小夜子始终活在痛苦中,搜集死刑、量刑、偷窃瘾的资料以及当年女儿被杀的资料,寻找罪与罚的界限,她苦苦寻找却得不到答案。遗族得到罪犯的“忏悔”与“赎罪”会止步吗?我觉得不会,小夜子正是无法接受凶手背上这种虚无的十字架,才会让这个“借偷窃来惩罚自己的女人”纱织去自首,从而促使一个很混蛋的老人为了保护自己女儿的幸福犯下了命案。遗族得到罪犯的“罚”与“忏悔”可以释然吗?不会的,我相信如果不去饶恕这一生都不会释然。

想到了一部电影《密阳》讲诉了女主人公(单亲妈妈)儿子被绑架撕票了,凶手被抓进监狱了,女主在崩溃的状态下踏进了教堂,在上帝那里获得一丝庇护与安慰,然后她决定到监狱里告诉凶手“我来到这里,是为了向你传达上帝的爱……”然而凶手却说他已经相信了上帝并且上帝原谅了他。女主得知后竟然崩溃了,她没有办法接受上帝比她先原谅了凶手,她开始与上帝为敌。不少人说这部电影在抨击宗教,我并不觉得,也并不想引向宗教。即使罪犯得到了应有的“罚”和“忏悔”,遗族不去真正饶恕一生都无法释然。不单单是饶恕罪犯,更是饶恕自己,无论是小夜子还是《密阳》的女主李申爱,孩子的死亡她们并未选择饶恕,她们的潜意识里都认为自己是导致孩子被害的原因之一,她们不去饶恕更是在惩罚自己,她们的罪恶感让她们背上虚无的十字架。

前面谈到整本书最画龙点睛的部分就是树海里并没有找到罪证,而警方无法上诉 “NO BODY NO CRIME”。我猜想这大概就是东叔对“罪与罚”给出最后的答案。而主人公中原应该也是东叔答案的一部分吧。

中原应该算是作为“遗族”这一身份的典型代表,先是痛失爱女后来前妻也被杀害了,他在得知所有真相后把秘密留在了树海,回到他自己的生活轨道上,在宠物火葬场里帮家属火化宠物。这是一个很奇妙的人物工作设定,中原所处的工作环境每天都需要直面生命逝去,这对于一个失去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人而言,这样的设定应该会无数次唤起他痛苦的回忆,但是这也是东叔对中原这个人物人设的微妙之处。他和小夜子痛失爱女之后分道扬镳,走上了两条路,他和小夜子在得知树海的秘密后,也是两种不同的处理方式。他有没有饶恕罪犯饶恕自己我不知道,但我觉得是有的,我相信背着虚无的十字架他的生活无法归于平静并且直面生命。

青木原树海里找不到罪证让我想到了圣经中一段经文“必再怜悯我们,将我们的罪孽踏在脚下,又将我们的一切罪投于深海。——弥迦书7:19”东叔将仁科与纱织的罪埋在青木原树海,而上帝将我们的罪投于深海。

谁有资格去审判人的罪,定人的刑罚呢?我想唯一有资格的审判官首先要无罪,可众人之中谁又无罪呢?

当人赎罪的时候,刑罚是否有存在的必要?

无论如何,罪人的‘’罚‘’就是背起十字架,而区别在于有的人自己背起了十字架,有的人上帝替他背起了十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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