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重庆融汇清华实验中学一学生被刺身亡”有感

    2018年6月1日9时34分,融汇清华实验中学初二年级学生牟某某(男,14岁)被同年级学生蒋某(男,14岁)刺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件起因是两学生被叫去班主任办公室做违纪处理,期间因二人发生口角,而致使蒋某用灭火器砸伤牟某颈部,再用水果刀刺伤其腹部。

    残忍,已经让人触目惊心!

    这让我想起了近几年青少年犯罪的多起事件,如湖南省的弑师事件、山东省的弑母案、陕西省的盗窃案、重庆市的团伙抢劫和各地都有的校园暴力等。这些实证无不告诉我们,青少年犯罪案已经不容忽视!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悲剧发生呢?我认为主要有三个原因,第一个就是学校原因。

    学校教育对青少年的成长至关重要。学校教育方法不当,是导致一些青少年流向社会、走向犯罪的重要因素。现在学校教育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片面追求升学率的指导思想。

尽管我国早已确立了“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也有“教书育人”的优良传统;但现在很多学校仍然存在着严重的片面追求升学率的现象。一个地方教育工作的好坏,一个学校教育质量的高低,一个学校领导的政绩如何,一个教师的水平怎么样,都要由“升学率”来衡量,来体现。学校有A、B班之分,学习好的学生往往受到青睐,可学习差的学生则受到歧视和排挤,结果是差距越拉越大。好学生一旦考试落榜,则感前途无望,万念俱灰;差学生则破罐破摔,厌学、辍学,这两种情况都容易出现问题。他们一旦流向社会,受到不良因素的诱发和影响,就会发生违法犯罪行为。

2、对学生处分缺乏慎重考虑和处分后对处分生放弃教育。

对违犯校规校纪的学生进行处分,是教育、挽救学生的一种手段,若运用得好,可以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起到警告、震慑作用,使之不敢、不会再犯;若运用不好,则会使受处分的学生产生悲观、消极情绪,从此自暴自弃,在邪道上越走越远,从而滑向犯罪的泥潭。

3、法制教育的缺乏或者流于形式。

学校缺乏对青少年的思想品德和法制教育,是青少年违法犯罪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因素。很多青少年学生不知什么是违法犯罪,缺乏普通的法律常识,不知法、不懂法,更谈不上遵纪守法。

    我看见这件新闻中有网友评论说,都怪学校,平时不好好教育,没有好的教学方法。这种说法在我看来,当然是错误的。青少年的犯罪当然离不开他自身的原因。

  青少年自身素质的好坏是决定其是否违法犯罪的关键。一些青少年自身素质不高,抵御能力差。其自身不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游手好闲、好逸恶劳、无事生非的不良嗜好和品行,自身性格的缺陷,幼稚的心理,以及自身生活需要、人格尊严得不到满足,加上法制观念的缺乏等等,一旦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刺激,很容易走向犯罪道路。

  所以我看见当网友在评论区里指责父母的时候,有些人说不关父母的事,都是孩子自身的原因。但这种说法在我看来,也是错误的,这第三个主要犯罪的原因就是家庭原因。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老师,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家庭教育的缺陷是子女形成不良个性的基础,正如古人所言:“养不教,父之过。”这主要有几种情况:一是父母文化程度不高,不会管,出了问题,往往棍棒相加,缺乏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二是子女长期养成的不良习性,父母管不了,因为没有从早期教育入手、管得晚了;三是父母对子女丧失信心,不愿管,顺其自然,放任自流;四是父母离异后,孩子无人管,为了自己而不顾及或无暇顾及孩子,使之浪迹社会;五是父母自身行为不端直接影响孩子,使之效仿父母,小偷小摸,打架斗殴。人们总结的一句话:“问题家庭出问题少年”,确实不无道理!

    青少年犯罪是一个社会问题,其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所以这次的新闻发布不得不引起我们多方面的思考,学校和家长都应该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思想,从而给孩子一个正确的美好人生来振兴我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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