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条破烂狭窄的乡间小公路,这是两个不怎么开心的人。
夏夜,凌晨四点。我已经记不清具体的日子,只记得,在海拔两千米的云贵高原,那天晚上的气温还是异常的低。
那时我们有一群要好的朋友,每逢假日就要相约聚会,这天晚上刚好就是这样的日子。通常大家完得比较晚的话都会等到第二天回家,可是我和小兵是异类。我们两人不管多晚多冷,一定要当晚就回到家里。我之所以要回家是因为家里路灯还开着等我去关,而小兵为什么一定要回我至今仍然不清楚,但我想如果理由和我不一样的话就是怕我一个人回家太孤单。
从小我就知道,小兵这个人定非常人。小学到初中,他的作业本永远是被全班人“借鉴”的范本,从早上踏进教室开始,直到作业本被戴着老花镜的老师批上大大的勾发回到班上,从来不会留在他自己的手里。当时他就是我们眼中的别人家的孩子,我们只能羡慕嫉妒。
当然,作为一个好孩子,那么他做的一切都应该是符合社会客观评价标准的。所以高二那年听到他谈恋爱的消息时我是不相信的,这超出了我的认知,颠覆了我对一个好学生形象的理解。
但是事实远比我自己的想象更具有说服力。在那个飘雪的冬天他邀请我和他一起在山顶公园庆祝十八岁生日时,我才算彻底输了,我的理想信念价值观,忠诚正义责任感轰然坍塌。
我记得那天风格外大,我们一群人在前面走着,尽管耳朵都冻得通红,但是每个人心里都很温暖。我不知道其他人心里怎么想,但是对于我来说,能吃一顿免费烧烤实在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就在我内心暗自窃喜,准备对他表示感激时,才发现他没有走在我们的队伍之中。我很好奇,上下四方观望了好久才发现,他与我们整整隔了一个转角。一个娇小的女孩依偎在他的怀里,他们在轻声细语地说着什么,脸上都洋溢着若有如无的微笑。顿时我整个人都不好了,心想:艹,还好你小子走在后面,要不然我让你以后生日忌日一起过,帮你省点蜡烛。但是一转念,我意识到我应该祝福他们,因为在那一瞬间,我隐约看到了爱情的模样——虽然我直到现在也根本不知道到底什么是爱情。
上到了山顶公园,血气方刚的小伙子们就按照传统,开始争相划拳拼酒。小兵作为聚会的主角理所当然被我们每个人挨着灌。整个过程中,那个女孩都在他旁边站着,就像看一个盖世英雄一样看着他,目不转睛。
酒过三巡,更深月色。风卷残云吃完带来的食物,又七嘴八舌为他唱了一首生日歌,便开始回去了。大家乡村古惑仔气质在酒精的催化之下全都暴露了出来,边走边唱山歌、吹口哨。那一刻,我真向挖个地洞钻进去,我一个会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好青年居然会和这些不良青年玩在一起,耻辱啊耻辱啊!为了和他们划清界限,我只有慢慢走,渐渐地我就落在队伍的最后面。但是让我更加难过的事情又发生了,我眼睁睁看着那个女孩搀扶着小兵从我身边走过,他在凛冽的寒风中左摇右摆,女孩瘦小的身躯扶着他走显得非常吃力。我很想上去帮忙,但是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之后我还是忍住了。我一边在心里画着圈圈一边小心翼翼地跟着,生怕他们在弯弯曲曲的石阶上一个不小心掉林子里去了。
自此无话,后面发生了什么我也不清楚。平静的日子过去了好几个星期,等到再次相聚,我看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小兵。
从那时开始,他渐渐疯狂,渐渐乐于在周末和我们一起挤在几平米的小房子了,通宵达旦地喝着五块一瓶的用酒精勾兑的劣质烧酒。等到醉得不省人事,大家一起横七竖八地共同挤在一张床上,听着此起彼伏的呼噜声直上云霄,听着彼此的含糊不清的梦话沉入梦乡。
那时我们各怀心事,成天成天闷闷不乐,所以特别享受短暂的欢愉,尽管只是短短一个晚上换来的就是教室里面两天的昏昏沉沉,但依旧乐此不疲。
我也不记得这样的日子究竟过来多久,我也从来没有问过小兵为什么会突然变成这样。但是后来,他的成绩开始一落千丈,身为全校重点班班长却常常借机逃课,夜不归宿,经常以倒数第一的成绩替被班主任叫到办公室进行亲切友好的交谈。但是他好像什么都不在乎,他依旧每天都是乐观开朗的样子,在酒桌前永远都是他干杯我们随意。
于是时间晃晃悠悠,缓缓就走到了开头的那个夜晚,那天晚上天空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天地山河却是一片白。不远处是一条轻轻浅浅的小河,河对岸稀稀疏疏有着几户人家,街上的路灯一排一排地列着,透出昏黄的灯光,才使得这片天地不至于那么单调。十几里山路,伴着我们的都是摩托车引擎的轰鸣声和呼呼的风声,行到一处山脚,我实在受不了寒冷,便把摩托车停在路旁,掏出打火机点燃一根烟,又就近拾了一些柴火,点了一堆篝火,才算是稍微好了一点。
没有缘由地,我们开始攀谈起来,我从来不知道他有那么多话,从深夜到天明,看着天边的朝霞一点一点明亮,听着河对岸的报晓公鸡叫了一遍又一遍。
他跟我说起了我不在的日子里在他身上发生的事,他一开始说起的还是那个女孩。那天晚上我们离开之后女孩陪着她在清冷的公交车站坐了一夜,女孩小心翼翼地拿出准备已久的生日礼物,郑重其事地递到他手上。他对女孩说他还没有许愿,希望女孩替他许下这个生日愿望。女孩扑闪这眼睛轻声答应了他,然后告诉他自己许的愿望是他永远健康幸福。他冷笑了一下,对女孩说,我觉得无论什么时候最应该祝福的都是你的父母亲人。女孩诚惶诚恐,不知所措,小心翼翼地告诉他在她心里最重要的人就是他。他沉默半晌,对女孩说道:“既然你的亲人你都毫不在意,那么我觉得我们没有必要走下去了”。
我都觉得小兵实在是无理取闹,哪有这样跟女孩子提分手的,但是我只是点点头,没有说什么,因为他的成熟稳重远远不是我能理解的。我觉得他做一件事情肯定有更要紧原因,尽管他的理由很牵强。
果然,他有慢悠悠地讲起来。
他刚进学校的时候就认识哪个女孩了,当时大家都是少年,互相情愫暗生,也在机缘巧合之下,就走到了一起。进高中的第一个学期,女孩家里因为学校离家太远而托关系给她找了临近的一所中学,但是那时他们沉浸在爱河之中,以为世间最美好的事情就是每天放学时在楼梯口等待着彼此,在放假的时候一起其公园看看鼹鼠,哪里舍得抛却这简单的幸福。于是女孩以辍学相威胁,拒绝回到家乡中学就读。小兵感觉很对不起女孩,于是放假每次放假都送女孩回家。
所以岁月如乱草,茎茎催人老。时间要想改变一个人,就像山崩海啸,顷刻之间既可以把你的信念毁灭得干干净净。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和生活中,男孩渐渐发现自己与女孩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人家有车,人家有房,人家有大批的存款入到账,而我只是一个穷小子,生活简单得就像一块石子。他当时不是这么说的,但是我隐约猜测他就是这么想的。
那天晚上,他讲的一句话我至今仍然历历在目,他说:“有一次我送她回家,当天赶时间,十一点赶她家所在的城市,看着她上车,我又自己买火车票坐回来,等到回家下火车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三点了,但是万家灯火没有一盏为我亮起,只有街上的路灯映着毛毛细雨,凌晨的街道连出租车也没有一辆,我一直从火车站走到家,当时我心里想——真他妈的浪漫,可是现在,后悔死了”。
我半天没有说出一句话来,我们相顾无言。
我又去找了些柴,把篝火添旺了些,然后问道:“那你现在还喜欢那个女孩吗?”
他答:“喜欢”
我问:“那你以后准备怎么办呢?”
他答:现在想来还是有点对不起人家女孩子的,和她他恋爱耽误了人家的青春,让她没有成功转学耽误了人家前程。但是我爹妈身体不好,我哥打拼多年,一事无成,我想毕业之后去长沙,我在那边有几个朋友”
我问:“那当初为什么要在一起”
他答:“当时那里想到那么多”
讲完,他笑了笑。又说道:“感情这种东西你没有碰的时候特别向往,觉得人间一切都不及一个浅浅的微笑,等到真正拥有了,才发现其实自己并不需要。”
似乎想起了我的问题,他接着说道:“再说,如果没有做过几件后悔的事情,等到老了拿什么话说当年。”
我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似乎明白他话里的意思,但是我还是没有什么话来回答他。
等到篝火完全熄灭,天已经快要完全亮了。
我看着天边翻起的鱼肚白,我知道肯定是个好天气。但是却有两个人不会因为天气变好而改变心情。我心想,他妈的,这些人狐朋狗友真操蛋,有好吃的东西没有想到我,有难过的事非要让我跟着一起难过。
我只是个旁观者,有的时候参与了别人的故事,有的时候只是在道听途说,但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小角色。我并没有想过有一天要用上帝的视角来对别人的过往仔细审视,然后指指点点。我只是希望世间能这些无可奈何的事情能少一些。我只是庆幸我能在他们最好的岁月中见证过他们的痛苦挣扎和成长,我只是希望世间能这些无可奈何的事情能少一些。
灰姑娘穿上水晶鞋坐上南瓜那车邂逅英俊潇洒的王子,从此他们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然而城堡中的睡美人却在等待着他的王子到来。我不知道王子在哪里,但可以肯定的是小兵不是王子,我们都不是王子。
我至今还记得他的QQ签名——明明可以靠颜值活着,偏偏却要去搬砖。我不知道明明是谁,反正我是偏偏。行走江湖必须有舍有得,我知道他的话一定不全是事实,,但他一定会找到自己的方向,因为我从小就知道小兵并非常人。
忽然想起张子选的一首诗歌:向鱼问水,向马问路。向神佛打听我一生的出处。而我呀我是疼在谁心头的一抔尘土。一尊佛祖,两世糊涂,来世的你呀!如何把今生的我一眼认出。
诗歌我是读不懂了,但是感觉就是那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