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绝对幸福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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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家思想强调万物自然本性的相对性,以及人与宇宙的同一。要达到这种“同一”,人需要更高层次的知识和理解。而由这种“同一”所得到的幸福才是真正的绝对幸福,《庄子》的《逍遥游》里讲了这种幸福。

这一篇提到了列子,他能够乘风而行。“彼于致福者,未数数然也。此虽免乎行,犹有所待者也。”他所待者就是风,由于必须依赖风,所以他的幸福在这个范围里还是相对的。接着庄子问道:若夫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者,彼且恶乎待哉?故曰: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

庄子在这里描写的就是已经得到绝对幸福的人。他是至人、神人、圣人。他绝对幸福,因为他超越了事物的普通区别。他也超越了自己与世界的区别,“我”与“非我”的区别。所以他无己、与道合一。

道无为而无不为。道无为,所以无功,圣人与道合一,所以也无功。他也许治天下,但是他的治就是让人们听其自然,不加干涉,让每个人充分地、自由地发挥自己的自然能力。

一个人怎样才能变成这样的至人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就要分析《庄子》第二篇《齐物论》。《逍遥游》讨论了两个层次的幸福;《齐物论》讨论了两个层次的知识。我们从第一个层次即较低的层次开始分析。《齐物论》开始是描写风。风吹起来,有种种不同声音,各有特点。《齐物论》把这些声音称为“地籁”。此外还有些声音名为“人籁”。地籁与人籁合为“天籁”。

人籁由人类社会所说的“言”构成。人籁与由风吹成的“地籁”不同,它的“言”由人说出的时候,就代表人类的思想。它们表示肯定与否定,表示每个个人从他自己特殊的有限的观点所形成的意见。

既然有限,这些意见都必然是片面的。可大多数人不知道他们的意见都是根据有限的观点,总是以他们自己的意见为是,以别人的意见为非。“故有儒墨之是非,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

人们若这样各按自己的片面观点辩论,既无法得出最后的结论,也无法决定真是真非。《齐物论》说:“假使我跟你辩,你胜了我,我不胜你,这就能证明你的意见一定正确吗?我胜了你,你不胜我,这就能证明我的意见一定正确吗?或者你我中间,有一个人的意见是正确的,或者都是正确的,或者都是不正确的,我跟你都不能决定。

叫谁决定呢?叫跟你的意见相同的人来决定,既然跟你的意见相同,怎么能决定?叫跟我的意见相同的人来决定,既然跟我的意见相同,怎么能决定?叫跟你我的意见都不同的人来决定,既然跟你我的意见都不同,怎么能决定?叫跟你我的意见都同的人来决定,既然跟你我的意见都同,怎么能决定?

这一段使人联想起名家的辩论态度。只是名家的人是要驳倒普通人的常识,而《齐物论》的目的是要驳倒名家,因为名家确实相信辩论能够决定真是真非。

庄子在另一方面,认为是、非的概念都是每人各自建立在自己有限的观点上。所有这些观点都是相对的。《齐物论》说:“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事物永远在变,且有许多方面。所以对于同一事物可以有许多观点。只要我们这样说,就是假定有一个站得更高的观点。如果我们接受了这个假定,就没有必要自己来决定孰是孰非。

接受这个前提,就是从一个更高的观点看事物,《齐物论》把这叫做“照之于天”。“照之于天”就是从超越有限的观点即道的观点,看事物。《齐物论》说,“是”(此)和“彼”在其是非的对立中,像一个循环无尽的圆。但是从道的观点看事物的人,好像是站在圆心上。他理解在圆周上运动着的一切,但是他自己不参加这些运动。

这不是由于他无所作为听天由命,而是因为他已经超越有限,从一个更高的观点看事物。在《庄子》里,把有限的观点比做井底之蛙的观点。井底之蛙只看见一小块天,就以为天只有那么大。从道的观点看,每物就刚好是每物的那个样子。《齐物论》说,万物虽不相同,但是都“有所然”,“有所可”,这一点是一样的。它们都是由道而生,这也是一样的。所以从道的观点看,万物虽不相同,可是都统一为一个整体即“通为一”。

《齐物论》接着说:“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毁也。凡物无成无毁,复通为一。”例如,用木料做桌子,从这张桌子的观点看,这是成。从所用的木料的观点看,这是毁。可是,这样的成毁只是从有限的观点看出来的。从道的观点看就无成无毁。

“我”与“非我”的区别也是相对的。从道的观点看,“我”与“非我”也是“通为一”。《齐物论》说:“天下莫大于秋毫之末,而泰山为小。莫寿乎殇子,而彭祖为夭。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

《齐物论》接着说:“既已为一矣,且得有言乎?既已谓之一矣,且得无言乎?一与言为二,二与一为三,自此以往,巧历不能得,而况其凡乎?故自无适有以至于三,而况自有适有乎?无适焉,因是已。”在这段话里,《齐物论》开始讨论一种更高层次的知识。这种更高的知识是“不知之知”。

“一”究竟是什么,是不可言说的,甚至是不可思议的。因为,如果一对它有所思议和言说,它就变成存在于这个思议、言说的人之外的东西了。这样,它无所不包的统一性就丧失了,也就不是真正的“一”了。因为任何事物,只要可以思议和言说,就一定有外,这个思议、言说就在它本身以外。道家认识到“一”是不可思议、不可言说的。

《齐物论》里还说:“是不是,然不然。是若果是也,则是之异乎不是也亦无辩。然若果然也,则然之异乎不然也亦无辩。……忘年忘义,振于无竟,故寓诸无竞。”

“无竟”是得道的人所住之境。这样的人不仅有对于“一”的知识,而且已经实际体验到“一”。这种体验就是住于“无竟”的经验。他已经忘了事物的一切区别,甚至忘了自己生活中的一切区别。他的经验中只有混沌的“一”,他就生活在其中。

以诗描写,这样的人“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者”。他真正是独立的人,所以他的幸福是绝对的。在这里,庄子最终解决了先秦道家固有的问题。这个问题是如何全生避害。但是,在真正的圣人那里,这已经不成其为问题。

如《庄子》中说:“夫天下也者,万物之所一也。得其所一而同焉,则四支百体,将为尘垢,而死生终始,将为昼夜,而莫之能滑,而况得丧祸福之所介乎?”就这样,庄子用取消问题的办法来解决先秦道家固有的问题。这真正是用哲学的方法解决问题。

哲学不报告任何事实,不能用具体的方法解决任何问题,既不能使人长生也不能让人致富。可是它能够给人一种观点,而这种观点往往很有用。用《庄子》的话说,这是“无用之用”。

斯宾诺莎说过,在一定的意义上,有知的人“永远存在”。这也是庄子的意思。圣人或至人与“大一”合一,也就是与宇宙合一。由于宇宙永远存在,所以圣人也永远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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