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和医院签合同,这些问题一定要注意!

目前,21护考已经结束,大部分同学已经开始找工作了,那么找工作就要涉及到和医院签订就业合同,那么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我们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护士一般分为编内护士和编外护士,虽然说国家正在改革公立医院编内编外薪资待遇问题,但是很多地方迟迟没有落实“同工同酬”这个政策。

事业编制和人事代理编制

总体来说这两类人员在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上并没有本质的区别!但两类人员在身份上有本质的区别:

事业编制

事业编制护士是指在公立医院(事业单位)里正式在编的护士,属公务员待遇,其档案由本地卫生局存档。

人事代理编制

而人事代理编制也是事业编制,但只是占有编制,但编制不具体到某个人,其档案在人事局主管的人才交流中心托管,实行人事代理。简单说来,就是这个编制归属是医院,你个人只是暂时占有这个名额,但这个编制不归属你个人,如果具体到你个人,其实你还是无编制人员。

总的来说,事业编制更加稳定,因为对于编制护士,医院不可以擅自解除劳动合同,要上报卫生局。而如果你是人事代理编制,你的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如果你和医院签了5年的合同,那么合同期满后,医院不续签,你就是到期走人。

按照现在的发展势头人事代理编制想转成事业编制是基本不可能的!所以如果想进事业编,还是需要参加当地事业单位考试。

那么对于应届生,如果你的就业协议有医院卫生局、人事局和学校的章的话,至少可以保证你是一个编内人员了,如果你没有人事局和卫生局的章,而只有医院和学校的章,

那么很可能应该就是我下面要讲的几类人员!


合同制护士

合同制护士是目前比较普遍的一种。医院不用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要人签订合同,可以不要档案!签订的只是劳动合同!

合同制护士相比以上两种,可能待遇更低,且不稳定,医院随时都能解聘你,且工资的调整也是医院说了算,不像事业编护士的工资可以根据级别不同调整工资。除此之外,五险一金也不同,有些三级以下医院都不给护士上保险,所以签合同之前一定要看清楚这些!

同样的,作为合同制护士想要入编,也是要参加当地事业单位考试。

就业协议和正式合同

就业协议是应届生和单位达成的初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注意一般单位会在备注里写出自己的权利而不写自己的义务,不会写你违约怎么处理,所以,违约金最好问一下单位,还有这个协议的效力原则上只有一年,一年之后会被正式合同代替,也就是说一但签订正式合同就要照新的正式合同来。

正式合同有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两种,一般是先签订劳动合同,再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定表明一个单位已经正式录用了某个劳动者,双方的关系受到了劳动法律、法规的约束。

而聘用合同是以所建立的劳动合同为前提的,是劳动合同的补充,聘用合同一般主要约定劳动者聘用在什么岗位、该岗位的职责、该岗位应遵守什么特殊的规定等等。如发生劳动仲裁或诉讼,则以劳动合同的约定为基础,聘用合同的约定为解释处理。

一般来说,护士一般在规培合格之后,医院才会签订聘用合同。

劳务派遣合同

还有一种更为特殊的护士——派遣制护士,不和医院直接签订劳动合同而是和第三方人事代理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最好不要签这种合同,签订这个合同代表你不属于医院员工。因此,你签合同时,一定要看清楚乙方的名称及最后盖章单位是否与你上班单位名称一致。

注意

希望大家找工作

签合同的时候都能注意这些

不要因为急于找工作

而与医院签订了不合理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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