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的她

经营一段友谊,有时甚至比维护一段爱情还要艰难。毕竟,爱情是两个人的事,不能勉强,倘若不合适,分开便是,严重的便是老死不相往来罢了。

可如果友谊破碎,再想获得,就得花费比这次更多的精力去寻找,去磨合,去了解。尤其是,爱情是次需,而友谊则是刚需。

有人不需要爱情,他们过着潇洒恣意的单身生活,但他们身边肯定有成群的,或三两好友。

我们昭告世界,我们是独立的个体,但我们的存在确有羁绊,如果只是单人,这会是你致命的弱点,动物成群迁徙,大雁结对南飞,人类拖家带口的移民,都有同类,同伴,同亲。

不置可否,人,不可能不无所凭借,无所依靠。

远古鲲鹏借助风力翱翔于九霄,一片落叶依靠泥土落叶归根。何况是人呢?需要朋友相互扶持,温暖。

大多人都说,小时候的友谊最坚不可摧,什么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姐妹淘,两生花。随着时间的推移,这段友谊如同陈年旧酿,醇馥幽郁,愈酿愈香。

但千金易得,知己难求。谁都拥有儿时友谊,但仅仅是拥有过罢了,如我。耗费了十年时间维护这段友谊,最终,仍是无疾而终

在我俩还没上幼儿园时,我就认识她了,但她不一定认识我,我思想发育得早,再同龄小孩都光着屁股玩泥巴时,我就知晓,何为羞耻之心,也可文明得说,自尊心。

我的需求不再停留于物质层面,精神层面,也需要得到滋养,譬如:夸赞,喜爱,友情,皆为上等的营养品。

她是独生女,受尽宠爱,但物极必反,她的妈妈抛弃了她去了别处。她不缺钱,总爱拉着我陪他逛街,一条街两条街不长,却足够她来来回回的逛,因为那时总有新款的发绳,项链,珠子。

她却很挑剔,每次逛街都是无疾而终,空手而归。我那时很奇怪,店里东西这么多,你只有一双眼睛,怎么看的过来,怎么就敢笃定,没有你看上眼的呢?

我不明白,直到现在,依旧如此,就像不明白,我陪伴了她那么久,对她那么好,可她没看到,或者说,视而不见,就如逛街那般,很多饰品,只是草草瞥过,从不停留,哪怕一秒,你就能发觉它的特别。

我一点也不喜欢逛街,因为我对它的第一印象,就是不停地走路,不停的看。我丝毫没有感受到乐趣。

可能是因为我只是个陪同者罢,口袋里没兜钱,进去店里,不能昂首挺胸地进去,底气全无,尤其还要迎着营业员打量的目光,像是火力密集的机关枪在我身上扫射,把我射成一个支离破碎的马蜂窝。

她就没有我这种顾虑,每当她进入店中,如同国王混于市井,微服私访,眼睛不像我那般,盯着地面,掌心发烫,相反,是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这个,我不喜欢,要是有别的颜色就好了。”他手中磨砂着一颗打磨光滑的珠子,眼含遗憾,不时瞥向我,眼里有我熟知的深意。

“老板,这颗珠子有别的颜色吗?”我询问店主,那是个年约五十的短发妇女,在我们挑拣珠子时,坐在一旁做手工。

“呃……好像在里边,你自己找找看。”店主指着一个逼仄灰暗的角落,里面堆积着好些玩具,饰品,灰尘在稀疏光线的照耀下跳跃漂浮。

我径直走了过去,在一堆东西间扒拉起来,寻找一颗不足拇指大小的珠子。

最近她迷上了自己动手DIY项链,带着我在每条街疯狂搜割漂亮珠子,一去就是一下午,她忙于挑拣,亦或者心性大方,压根没注意到店主不耐烦的眼光。

敏感的我,连带着她的那份,忍受着无形的鄙夷与尴尬,这份重力,无人同我担当。我更庆幸,她没有感受到,那还好,否则,她会比我痛苦得多。

为什么?因为那时她唯一的乐趣就是逛街了,而遇到这种待遇,是十之八九的,如果她察觉了铭记于心,她的乐趣会减少,连带我的那份。

她的快乐,就是我的。谁叫我认定了,她是我的好朋友呢。既是朋友,无非是希望她好啊。

“你找到了吗?”她头也不抬。沉浸于珠子的王国。

我扬掉手中的灰尘,摇摇头,向她走了过去,劝道:“其他的也不错啊。”我的眼光没有她那么挑剔,如果资金允许,我肯定一手抓一把,就心满意足的付账回家了。

“算了,去别的店吧。”她直起腰,走在我前面,我跟在她身后,门缝狭隘,两人并肩走,绝对会被卡住的,我也不喜欢当领头羊,只做温顺的小羊,匍匐身后,亦步亦趋。

第二天,真是意外的发现,婶子挂在厨房外的擦手用的旧衣服上竟有昨天那颗珠子的不同颜色,而且不止一颗,是一片心形的大小,真漂亮呐!如果只是揪掉一颗,突兀的剩着其他珠子,有些强迫症的我忍受不了。

所以,全部都揪下来吧。

我把旧衣服偷回家,在夜深人静时,拿妈妈缝补衣服的剪刀,一颗一颗的小心剪裁,但还是把衣服给剪出了大大小小的破洞,恐怕,它再也做不能当擦手步了,但它能成为她手下的一串项链,也是死得其所了。

我把揪下来的珠子完完整整的放在一个用完的茶袋子里,心情如同路边飘香的野花那般徐徐绽放,往她家的方向跑去,嘴角上扬的弧度,扯得脸皮生疼。

“呐,这是不是你昨天要找的珠子呀!”我把茶袋子在她眼前晃了晃,细钻般的珠子忽闪忽闪地。

“哈!就是就是,太好啦,有了它终于可以串珠子了!”她一把拿过茶袋子,玻璃椅子上站起来,拿到窗边,映着日光细细欣赏。

那个时候,如我所料,也是意料之内的,她没有向我说句:“谢谢。”

而我已然习惯,她的这种自然而然的失礼,甚至是,已然麻木。

我却没有丝毫怪罪的心理,依我当时异于同龄人的成熟理想,我选择了忽视。忽视便是,我原是察觉到了的,但我装作不知道的样子。

如此深层的心思,也把我自己吓了一跳,我竟帅圆滑,世故,没有身为孩子的纯粹,天真。

但转念一想,一旦我失去圆滑,世故这层保护色,谁来保护我呢?

一想至此,心思颇重的眼睛渐渐干涩,发红,却始终等不来泪水的湿润。

为什么啊?

我也不知道。

我不知道的事多了去了,我甚至不知道,当她做好了每条项链后,紫色的那条给了阿桂,红色的那条送给阿琼,蓝色的献给自己。

独独没有我的份儿。

“你别介意哦,琼和桂的生日后过了嘛,我再给她们送一份迟来的礼物,你的生日还没过呢,没法送,等你生日了,我一定送给你一条比她们更好看的!”

最后一句话,她刻意加深了语气。仿佛如此,就能证明,我在她心中的重量更为沉甸,又仿佛,是在为自己的罪行开脱,宣告自己对朋友的平等以待。

但,更像是把我异化了,我和其他朋友不一样,哪里不一样,我不知道,可就是不一样,就像,食指和中指,都是手指,说不清有何不同,但就是不一样。

食指很委屈,它比中指矮了半截,而且,似乎,已成定局。

“没事啊,我不太喜欢这些小玩意。”我嘴上推辞着,可笑的是,又变成了我这个受害者安慰施暴者了,从骨子里自卑到尘埃的人,是不配受到安慰的,这太受宠若惊,承蒙抬举了。

后来的后来,也就是我生日的那天,她没有履行承诺,送我一条很好看的项链。

权当她不小心忘了罢,毕竟,遗忘,并非原罪。

那天,她送了我一张亲手做的生日贺卡,紫色的卡纸,外面贴着她买的海的女儿的贴纸,里面画着蓝天白云,蔚蓝大海,还用粗头的马克笔写着“生日快乐”四个醒目大字。时刻提醒着我,这,就是生日礼物,承载着深厚情谊的,无价的礼物。

我很满意。对于一切付诸自身体力劳动的礼物,在我眼里,都显得诚意满满,专柜里的秋千模型,也比不上。尽管,我曾深深渴求过。

那张卡片,我至今仍然好生收藏着。

得不到得那串珠子,终究成了我心中那根尖锐的刺,戳着不疼,却硌得慌。

“一颗珠子只是普通的珠子,但如果成为一串珠子,那身价就不同啦。”那时,她一手穿着珠子,如是说道。

我的心情,自始至终,是南方三月的梅雨季,阴雨连绵,多愁善感。

一句简单的话,经耳传入脑子,悟入心里,意义非凡。

我就是那颗孤单的,没有价值的珠子,是她永远瞧不起的那颗,做不了项链里的珠子,被排斥在外,遗忘在深邃的角落,没入深渊。

那时我就明白了,人,都是孤独的个体,余生路长且陡,偶遇三两好友,暂且陪你一段旅程,待到拐角处,不得不挥手作别,朝着不同的方向前行,回头遥望,只有眷恋的背影。

我是那颗不得不独行的珠子,遗憾的是,道阻且长,无人与我度黄昏,共漫步,哪怕一程,皆无。

你要一人,成群,作伴,没得选择。最终,你只有你,她只有她,我只有我。

可是我,依旧在漫漫人生路上,追求陪我短暂一路的伴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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