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书卷七·一六】
人言通天文者不祥。四川高太史名辰,字白云,向为岳大将军西席。尝在金陵观星象,言山东有事。次年,果有王伦之逆,而太史已先亡矣。过随园,命其子受业门下,赠诗云:“名重随园讵偶然,兴来神妙写毫颠。已知葛井来勾漏,岂但香山数乐天。入座岚光时拱揖,依人鹤影自翩跹。荀香近处瞻先辈,慰我调饥三十年。”《过定军山吊武侯》云:“三代而还论出处,两朝之际见权宜。”
天文,音tiān wén,也称“天象”,指天空的景象,如日月星辰的运行等。古人常用以占吉凶。《易·贲》:“观乎天文,以察时变。”《隋书·经籍志三》:“天文者,所以察星辰之变,而参於政者也。”晋·葛洪《抱朴子·博喻》:“山鸠知晴雨於将来,不能明天文。”由以上记载可知,古人将观测到的天体运行变化用来预测人间的祥福灾难的学问称为天文,与现在单纯观测天体运行变化的天文学不尽相同,最重要的差别在于是否用之预测人间祸福。一般而言,古代的天文与制订历法联系紧密,如《后汉书·张衡传》:“天文阴阳历算。”天文一词,还有“天道”的意思,如《易经》:“刚柔交错,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本条诗话中“人言通天文者不祥”,其意源于“天机不可轻泄露,泄天机者遭天谴”的观念。
高辰(生卒年不详),字白云。清四川金堂人,乾隆十六年(1751)进士,历任江苏清河知县,礼部主事,安徽凤阳府同知。通经史及医卜星数天文之学,尤长兵家言。有《白云诗文集》。
岳大将军,指岳钟琪。
西席,音xī xí,意思是宾师之位。西席是旧时家塾教师或幕友的代称。古人席次尚右,右为宾师之位,居西而面东。据清·梁章钜《称谓录》卷八载:“汉明帝尊桓荣以师礼,上幸太常府,令荣坐,东面,设几。故师曰西席。”后尊称受业之师或幕友为“西席”。本条诗话中的“西席”当是指高辰应岳钟琪之聘,为其幕宾。
王伦之逆,指清朝乾隆三十九年(1774)山东寿张县( 今山东阳谷东南)县民王伦领导的农民起义。因其主要战役是在临清州进行的,故又名临清起义。王伦(?—1774),清山东寿张县后王庄(今阳谷县十五里园乡党后王村)人,白莲教的支派清水教的“教主”,王伦起义的发动者。王伦懂医道,专治痈病,不收诊费,后生病愈后多认其作“义父”。乾隆十六年(1751)入白莲教。不久,在白莲教中自立支派,称“清水教”。自乾隆二十六年(1761)开始,他在寿张、阳谷等地行医传教,发展秘密组织。经过10余年的努力,清水教徒遍布寿张、阳谷、堂邑等地。三十九年(1774)春,王伦与其弟子相约,于10月间数处同时起事。事泄于8月28日提前起事。占寿张,陷阳谷,据堂邑,攻城杀官,发展很快。乾隆急令山东巡抚徐绩,带绿营兵前往“剿捕”,但兵败于柳林镇。农民军柳林大捷后开始攻打临清城,但久攻之后只占领了临清外圈土城,而核心砖城依然为清军盘踞。乾隆再命大学士舒赫德为清军统帅,前往征剿,同时令河南总督派兵“助剿”。起义军腹背受敌,多次突围,俱被堵截。9月24日,清军发起总攻。两军短兵相接,展开巷战。舒赫德传令且战且焚,大肆屠戮。一时烟焰四起,尸塞街巷,临清古城陷于火海血泊之中。血战五昼夜至9月29日,清军占领了临清土城,王伦等人被围在汪家大宅一幢楼房里,拒不投降,亲自举火自焚,壮烈牺牲。王伦起义,规模不算大,历时不到一个月,但它是在清王朝前期鼎盛之时爆发的,对统治者来说,是一次不小的震动,预示着更大规模的农民起义风暴即将到来。
毫颠,音háo diān,指毫毛的最顶端的极细微处。毫:秋毫,秋天鸟兽身上长出的细毛,喻极细微的事物;颠:顶部,这里指细毛的顶部,表示细微入微到极致。语出宋·苏轼《仆曩於长安陈汉卿家,见吴道子画佛,碎烂可惜。其後十余年,复见之於鲜于子骏家,则已装背完好。子骏以见遗,作诗谢之》诗:“觉来落笔不经意,神妙独到秋毫颠。”形容吴道子的画神妙到极其细微处。本条诗话中则是用以说明袁枚名重天下绝非偶然,乃是因为他诗作与吴道子的画一样,看似随兴而作,但却是神妙到极细微处。
葛井,音gě jǐng,传说葛洪炼丹取水的井。唐·顾况《山中》诗:“野人爱向山中宿,况在葛洪丹井西。”葛洪(284—364),字稚川,自号抱朴子,丹阳句容(今属江苏)人。东晋道家、医学家、炼丹术家。自幼好神仙导养之法。先后从郑隐、鲍玄学炼丹术和道术。后闻交趾(中国古代地名,汉设交趾郡,郡治今越南河内,辖今越南北部红河流域)出丹砂,求为勾漏令。携子侄至广州,止于罗浮山炼丹。著有《抱朴子》、《金匮药方》、《神仙传》、《西京杂记》等。目前浙江、广东、山西等地声称葛洪炼丹取水的水井不下十处。
勾漏,音gōu lòu,亦作勾屚”、“句漏”、“苟屚”,即苟屚县,汉代旧县名。治所在今越南河山平省石室县。《宋书·州郡》:交趾太守有“句漏令,汉旧县”。《晋书·葛洪传》:“以年老,欲鍊丹以祈遐寿,闻交阯出丹,求为勾屚令。”有典故“勾漏丹砂”,晋代葛洪学得炼丹术,见当时天下已乱,欲避地南居,听说交趾(今越南北部)出丹,求为勾漏(汉交趾郡下辖县)令,后不得行,又住在罗浮山炼丹。后用为避世养生的典故。本条诗话中“已知葛井来勾漏”,表达的就是已经知道袁枚如葛洪一样远离官场避世养生了。
香山,又称龙门东山,属嵩山山脉。最高海拔303.5米。位于洛阳市城南十三公里,因盛产香葛而得名,西滨伊水河,东接万安山。南抵伊川县,北连伊滨区。龙门两山对峙,伊水中流,分为东西两半,其东山于武则天建香山寺后而专称“香山”,而西山则继续称“龙门山”。唐代诗人白居易晚年笃信佛教,号“香山居士”。
乐天,即白居易(772—846),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祖籍山西太原,生于河南新郑。白居易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公元846年,白居易在洛阳逝世,葬于香山。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本条诗话中“岂但香山数乐天”,借用白居易闲居香山之事来赞颂袁枚的诗才不逊色于白居易。
岚光,音lán guāng,解释为山间雾气经日光照射而发出的光彩。宋·梅尧臣《依韵和资政侍郎雪后登看山亭》:“更临危树看群岫,雪色岚光向酒浮。”明·文徵明《五月望日登望湖亭》诗:“岚光浮动千峰湿,雨气薰蒸五月寒。”
荀香,音xún xiāng,即荀令香的省称。汉朝荀彧(yù),字文若,为侍中,守尚书令。人称荀令君。相传他曾得异香,用以熏衣,到人家中,三日过了,坐处仍有余香。后多用来比喻奇异的香气,或超凡脱俗的风采。《太平御览·卷七〇三·服用部·香炉》引晋·习凿齿《襄阳记》:“荀令君至人家,坐处三日香。”
调饥,音zhōu jī,释义:1、指朝饥,早上没吃东西时的饥饿状态。形容渴慕的心情。《诗·周南·汝坟》:“未见君子,惄(nì,忧郁,伤痛)如调饥。”毛传:“调,朝也。”郑玄笺:“未见君子之时,如朝饥之思食。”清·洪升《长生殿·复召》:“思伊,纵有天上琼浆,海外珍馐,知他甚般滋味!除非可意立向跟前,方慰调饥。”2、早晨就饿肚子,比喻穷困。清·刘大櫆《祭吴文恪公文》:“我来京国,茫然无归。维公授馆,悯其调饥。”按:调,此处读zhōu,清晨,早晨的意思。通“朝”。调,似乎只有在“调饥”这一个词语中读zhōu。
定军山,位于陕西省汉中市勉县城南5千米,三国时期古战场,以蜀汉大将黄忠于此击毙曹魏大将夏侯渊闻名,有“得定军山则得汉中,得汉中则定天下”之美誉。定军山属大巴山脉,其脉自高庙子入平地,隆起秀峰十二座,自石山子至元山子,号称“十二连峰”,再东为当口寺孤峰,自西向东绵延十多公里,如游龙戏珠,故有“十二连山一颗珠”之誉。主峰定军山为最高处,海拔833米,山顶原有“古定军山”石碑,文革被毁,今新立。山南有一个天然锅底形的大洼,周长1.5千米,即三国时称为“可屯万兵”的“仰天洼”。北麓有一片广漠沃野,就是当年诸葛亮大布“八阵图”、设“督军坛”的武侯坪,也是黄忠大战夏侯渊的战场。山半腰有一大石,高约3.3米,宽约2米,中开一缝,宽窄不一,名曰“挡箭牌”,传为诸葛亮遮挡敌箭的遗物。据《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的记载,诸葛亮遗命“葬汉中定军山”,所以定军山下建有武侯墓。
武侯,即诸葛亮(181—234),字孔明,号卧龙,琅琊阳都(今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人,三国时期蜀汉丞相。为蜀汉建立立下卓越功勋终因积劳成疾,于建兴十二年(234)病逝于五丈原(今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境内),享年五十四岁。后主刘禅追谥为忠武侯,后世常以武侯尊称。东晋桓温追封为武兴王。诸葛亮一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忠臣与智者的代表人物。
三代,音sān dài,此处是指中国历史上的夏、商、周三个朝代的合称,也叫三朝。“三代”一词最早见于春秋时期的《论语·卫灵公》:“斯民也,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也。”该词一直到战国时期,都是指夏、商、西周。秦朝之后,“三代”的含义才开始包括了东周,并一直沿用下来。
出处,音chū chǔ,古代指出仕及隐退。未出仕的贤能之士称为“处士”。汉·蔡邕《荐皇甫规表》:“修身力行,忠亮阐著,出处抱义,皦然不污。”明·梁云构《袁节寰晋大司马奉命乘传锦还序》:“此其(袁可立)於出处间,真不愧古人矣。”
两朝,音liǎng cháo,意思是指前后两个君主统治的两代王朝。也指两个国家。《南齐书·王俭传》:“臣逢其时,而叨其位,常总端右,亟管铨衡。事涉两朝,岁绵一纪。”唐·杜甫《蜀相》诗:“三顾频烦天下计,两朝开济老臣心。”
闲言碎语:
“三代而还论出处,两朝之际见权宜。”这是高辰对诸葛亮的评价,亦为袁枚所欣赏,故摘录于《随园诗话》。这两句诗的意思是:自夏、商、周以来,能够根据人主贤德和时局变化而选择隐居还是出仕;在先主刘备去世,后主刘禅继位之际,又能够及时调整自己的辅国治政方略,以利实现匡复汉室的宏伟大业。这两句诗是对诸葛亮人品、才干的高度评价。也可以说是清·嘉庆年间马允刚题武侯祠联:“两汉以来无双士;三代而后第一人”的先声。
附:“三代而还”,还是中国宗姓制度中的一个规定,即,旧时婚姻中,若男方入赘为婿,则出生子女应随女方姓氏,若儿子成人后娶妻生子,则其子女应还宗而随男方姓氏。例如:张男入赘于陈家,张男陈女夫妇所生子女则随其母姓陈。若该夫妇所生儿子陈某娶妻生子,则陈某的子女须随爷爷而姓张。以自己为第一代,子女为第二代,孙子女为第三代。入赘女婿的第三代应随祖归宗,是谓“三代而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