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4听书笔记:长期主义,要长跑还是接力?

学生问题:春秋战国时代,有的家族是十几代人通过上百年时间实现一个大目标。这些家族,是怎么确保一代一代的族人,能够不断奋斗进取,从而实现宏大目标的呢?毕竟这在现代很难想像。

老师回答:首先要说的是,“确保”是做不到的,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而且我们看历史也很容易产生幸存者偏差。当时那些家族,初始目标未见得很具体,但所有家族都有一个共同的、不太具体的目标,那就是兴旺发达。至于是以守礼贵族的身份兴旺发达,还是以篡位夺权的手段兴旺发达,那就取决于具体形势了。

流亡公子陈完刚刚到齐国落脚的时候,最有可能的初始目标应该是活下去并且站稳脚跟,而不大可能是盯着齐国的国君宝座,给子孙定下一个夺取齐国政权的宏大使命。

但是,为了家族的兴旺发达,一代一代的族人不断奋斗进取,这确实是当时的普遍现象。现代人之所以很难理解,是因为现代人的价值观已经高度个人主义化了,而个人主义是一种很有现代性的价值观,从来不是古代社会的主流观念。

今天我们常说一个人三观很正,或者三观不正。所谓三观,是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统称。我们说起三观的时候,很少会深究它的涵义,但如果深究一下的话,就会发现三观当中的人生观特别具有基础性的意义。人生观首先需要解决三大经典难题:我是谁?我从何处来?我向何处去?对以上三大难题的解答,构成了人生观的形而上学基础。

试着回答一下。我是谁呢?我是某某某。我从何处来呢?我是我的父母生下来的。我向何处去呢?我会死,人死如灯灭。这就是现代社会里边最一般的回答,也是现代人对生命现象的最一般的理解。然后我们就会发现,对生命现象的不同理解,会催生出不同的人生观。

比如有人是这样理解的:人是物质性的生命体,由受精卵孕育而成,通常可以活蹦乱跳几十年,然后彻底结束生命。所以在这活蹦乱跳的几十年里,我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只为自己代言,只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

也有人做出了不同的理解:人是永生的生命体,今生只是永生当中一个极其短暂的、微不足道的片段,在结束了今生的几十年生命之后,人又会回归到永生的轨道当中。所以,今生早一点结束还是晚一点结束,都无所谓,“赶早不赶晚”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以上两种理解分别代表了两个极端,自然会催生出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生观。英国玄学派诗人安德鲁·马维尔(Andrew Marvell)有一首经典的名作《致他娇羞的女友》(To His Coy Mistress),在一首诗里对照出这两种人生观的差异。首先是基于永生的人生观隆重登场,诗是这么写的:

假如我们有足够的世界和足够的时间,

女士啊,你这样的娇羞便算不得罪愆。

我们可以坐下来,想想该在哪条路上

消磨我们漫长的爱恋。

你可以在恒河的岸上寻觅宝石,

我可以在亨伯河边幽幽哀叹;

我可以在灭绝世界的洪水来临之前

爱上你,你可以拒绝,或者接受,

就在末日审判的当天。

我那植物的爱情缓慢滋长,

超出了所有伟大帝国的辉煌版图。

让我用一百年赞美你的眼,凝视你的眉,

用二百年崇拜你的胸,用三万年的时间慢慢爱遍你身上的每一寸肌肤。

偏偏把你的心留待最后触摸,

只有这样的排场才不致把你辱没。

这样的排场当然合情合理——既然时间取之不尽,做任何事情当然都没有了着急的必要。

但是,视角马上转换,突然出现了整首诗里最常被人引用的名句:“但我总是听到,背后隆隆逼近的时间的战车。”(But at my back I always hear / Time's winged chariot hurrying near.)

人生竟然如此短暂,青春更加短得不像话。对生命的理解一变,人生观自然要跟着变,于是,诗中又写道:

何不放任我们胸中的火焰,

何不放任我们像一对热烈的猛禽那样彼此奉献。

用俗话讲,就是“人生苦短,不如及时行乐”。在这样的人生观里,自然容易萌发个人主义价值观,而在基于生命永恒的人生观里,当然任何紧迫感都是多余。

所以我们看欧洲中世纪的历史,在永生信念最虔诚的时代里,人们做什么事都慢吞吞的。大一些的工程,比如建一所教堂,设计师熬死一个又一个,建筑师熬死一个又一个,作为甲方的教皇或者主教大人也熬死一个又一个,很少有像今天这样由一个人带一个团队从头到尾做完的。不要说一座教堂,即便是教堂的室内装修,都能由几代人慢慢地做上几个世纪,这是今天完全不能想像的。

对生命的理解不一样,时间的尺度就不一样。如果人生只是短短几十年,那么最优的活法当然是尽可能地丰富我们的人生体验,谁也不想日复一日都耗在一件小事上,就这么把这几十年耗完了。所以,虽然总有人在大力地呼唤匠人精神,但匠人精神注定会离我们远去。

我们觉得匠人精神很可贵,所以应该提倡,但对于任何一种美丽的倡议,我们都可以提出两个问题:第一,为什么;第二,凭什么。

那么,匠人精神之所以能够出现,我们必须透过现象层面,深挖价值观背后的形而上学基础才能理解,然后也就理解了为什么“最是人间留不住,朱颜辞镜花辞树”。

英语有一句谚语:Something bigger than yourself。从字面直译过来就是:有个什么东西比你大。当你真诚地相信了某个东西比你大,比你的一生都重要,这句话才真正可以成立。

比如,一个在中世纪给教堂做装修的工匠,真诚地相信永生的时间尺度远大于今生的时间尺度,这才有了他一辈子的精雕细琢,有了子子孙孙的轮番接力。而如果他的座右铭是“我死之后哪管洪水滔天”,那就没有任何东西比他的今生更大了。

当我们用这样的思路审视春秋时代,就会发现家族传承所体现的其实正是永生意识。

永生意识分出了两条宽阔的的岔路,用比较形象的比喻来说,一条路可以称为长跑型的永生,另一条路可以称为接力型的永生。

所谓长跑型,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成仙,和天地同寿,或者灵魂不灭,死掉的只是肉身。活佛转世貌似接力,其实还是长跑型的,因为接力的只是肉身,灵魂从来不变。所谓接力型,并不否认个体的死亡,但相信个体和个体之间可以薪火相传,一盏灯点亮另一盏灯。

这种接力型的永生观念,是对是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是所有对生命的理解当中最贴近人性的一种。

古代中国人把它精炼成一句名言:“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意思是说,在三种最严重的不孝顺的表现里,“没有留下继承人”是最恶劣的,最不可原谅的。

这种观念之所以成立,就是因为有永生意识做基础:列祖列宗虽然死了,但仍然在某个空间以某种神秘形式活着,必须定期得到祭祀,否则就会挨饿。让列祖列宗通通挨饿,这显然比打爹骂娘还要不孝。

于是,就算两口子没有生育能力,也有义务过继一个孩子,延续家族的香火。

所谓香火,就是祭祀。只有祭祀不断绝,列祖列宗才能一直受到供养。在这种观念里,个体生命只是家族生命链条里的一环。家族的生命链条,显然bigger than yourself。你不但要供养列祖列宗,你的子孙后代也将以同样的形式来供养你。

而所谓个人主义,表现在时间上,就是把自己这一环从家族生命链条上解下来,表现在空间上,就是把自己和小伙伴们区隔出来。这种观念其实违背了人类作为群居动物的天性,所以只属于理性强悍的人,并且直到相当晚近才开始流行。

如果拿今天的常规价值观来做衡量标准的话,就会发现链条意识所诞生的果实并不都是可口的。很容易理解的是,既然链条的重要性远大于链条上的任何一环,那么任何一环当然都是可以被牺牲,被舍弃的。所以,最后还是要说一句我们很熟悉的老话:看问题嘛,要一分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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