烫手的惩戒,教师是接还是不接 2020-07-20

文|寒七里

在传统教育中,教师进入教室之前,除了教材、备课本外,必带的还有一把戒尺或者教鞭。

当我们进入了追求民主、平等的21世纪,戒尺、教鞭式的惩戒被社会所诟病,自上而下也曾下达过一次次“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的惩戒体罚学生”的条例。渐渐地,教师们不得不自己扑灭心中想要惩戒的怒火;久而久之,教育行业开始出现了一些“放任型”的老师。

在2019年,教育部下达了“归还部分教育惩戒权”的条例。但是,仍有很多老师宁愿安稳工作,和学生“相安无事”也不敢去接“惩戒”这个烫手山芋。

惩戒权在当代教育仍然有其存在的必要性。

新世纪的教育,我们以学生为主体,教师是学生学习的引导者和指导者;我们要以关爱学生为教师职业道德的灵魂,但不代表教师要纵容、放任学生的错误。我们需要时刻清楚自己的任务与初心是培养学生以及让他们的能力得到发展与提升。然而,教育对象的复杂性,使教师面临着多种多样的挑战。虽然大多数学生可以通过说服和疏导进行教育,但还是会有小部分有“个性”的学生是听不进教师的说服的。那么在这个时候,教师在告知其错误后仍旧不改正后,则需要使用适度的惩戒辅助教育学生。

教师的惩戒应适度把握,做好家校互通,努力做到教育合力。教师的惩戒之所以被社会舆论所诟病,正是因为近年来个别教师对学生的过度惩戒,给学生的身心健康带来了危害,背离了教育的意义。

“儿童回家后,父母看到孩子胳膊上出现了许多针孔”我对这则报道的印象很深刻,当学生父母报警后,媒体联系这个老师,询问她这样做的原因时,她给出的理由是“这个学生上课坐不住,说教了很久没有效果,才用针扎了小孩,为了让他长教训。”显而易见,这位老师对学生的惩戒就特别过度了,所以我们的教育惩戒应以不伤害学生身体健康为前提,以辅助教育为目的。同时,当老师惩戒了学生,应该及时告知家长,也应及时沟通事情原委,避免家校之间因为不及时的沟通而产生更大的矛盾;在我的日常教学中,如果对某位学生进行了罚站10分钟的惩戒,我会在放学后及时联系家长,告知情况,很多家长也都会感谢老师的严格要求,也会在家里再次教育孩子。这样,才能更好地在适度惩戒后做到教育合力。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我们在不忘初心的前提下,应接下这稍稍烫手的“惩戒”,并做到合理适度的行使这项权利。

也希望家长朋友们可以更加理性、客观地看待老师对孩子地适度惩戒;家校都需要适时地换位思考,出现问题时一定要双方进行沟通,而非让愤怒压过理性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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