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除夕,先给大家拜年:祝大家新年快乐,兔年大吉大利,生活工作、读书写字都心想事成,一切顶呱呱!
本文较长,但是我不想删减,因为全文向读者展示了毛姆从一个无名小卒到成为“英格兰剧作家”的曲折漫长的全过程。
从处处碰壁,被人拒绝得没脾气,到突然某一天家喻户晓、成为四部戏在伦敦西区被同时上演的名作家,创下在世剧作家同时上演剧目最多的纪录,并过了整整一代的时间(约十三年)才被打破,且终于摆脱了为生计而发愁的窘境。
这个过程毛姆用了整整十年的时间。
相对于十年的漫长坎坷,本文3千字不算太多。但愿读到本文的您多一点耐心,看看曾经的毛姆也是和我们普通大众一样,一路磕绊着走来。唯一不同之处:他一直目标明确且坚定,一直没放弃,一直在努力,甚至挫折之后更加努力。
我以为我已经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打那以后的进程就不会再有太大的困难了。但要不了多久我就发现, 除了学到不少写戏的技巧以外, 我什么东西都没得到。我的戏演了两次以后就死掉了。
我喜欢生活, 并且想享受生活。我想从生活中获取可能得到的一切。
再者说, 我还很穷。如果能够避免的话, 我丝毫不想缩在阁楼里靠啃面包皮度日。我已经发现, 钱就像是第六感,没有了它你就没办法最好地发挥其他的五感。
直到一九〇七年, 在我已经写了六部多幕长剧,经过了十年的等待以后,《弗雷德里克夫人》才终于在宫廷剧院上演。我终于是心想事成了。
我开始写戏, 是因为就跟大多数年轻作家一样, 我认为把人们说的话在纸上记录下来显得不像平白构建一种叙事那么困难。
约翰生博士很久以前就曾说过, 组织对话比设计历险要容易得多。翻看我十八到二十岁期间记录我想到的戏剧场景的旧笔记本, 我发现对话总体上说来还是平实而又可信的。那些笑话已经不再能让我发笑, 不过它们都是用当时人们实际上会使用的方式说出来的。我凭本能抓住了那种口语的调子。不过笑话却既少见又粗鲁。
我剧作的主题是阴沉严肃的; 都以阴暗、绝望和死亡收场。我第一次前往佛罗伦萨时,随身带着《群鬼》, 当时我正潜心研究但丁, 作为消遣放松, 我从一个德文的版本把它译成了英文, 为的是学习其中的戏剧技巧。
我还记得尽管我对易卜生敬仰之至, 我仍忍不住觉得曼德斯牧师这个人物有点令人厌烦。当时《坦克瑞的续弦夫人》正在圣詹姆斯剧院上演。
这之后的两三年间, 我完成了几部开场小戏,把它们送给不同的剧院经理过目。有一两部再也没有退还给我, 因为我没留副本也就这么迷失了; 其他的得到让人灰心的答复, 就此扔到一边或都干脆销毁了。
在当时以及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 一个不知名的剧作家要想上演一部自己的剧作可比现在要难多了。
当时一部戏剧的演出周期很长, 因为费用不多, 不管什么时候, 只要需要, 那些重要的剧院总能指望以平内罗和亨利·阿瑟·琼斯为首的一小帮作者为他们提供一出。
法国的剧坛仍很繁荣, 对法国剧作的删节改编也大行其道。考虑到这种情况, 而且从乔治·穆尔的《阿灵福德的罢工》由独立剧院制作上演这一事实认识到, 我的剧作得以演出的唯一机会就是先要为自己赢得小说家的声誉。
于是我就先把戏剧搁在一边, 开始写起了小说。读者可能会觉得, 这种条理分明地进行工作的方式太事务性了, 对一位作家来说是很不相宜的。它表明你转而写小说是出于实际的考虑, 而非以艺术作品丰富这个世界的天赐冲动。
在已经出版了一两部长篇小说, 而且还有一卷短篇小说集即将付梓的时候, 我坐下来写了我的第一部多幕长剧。剧名叫作《正人君子》。
我把它呈送福布斯·罗伯逊过目, 他当时是个颇受欢迎的演员, 以拥有艺术倾向而闻名, 在他三四个月后退还给我以后, 我又把剧本呈送给查尔斯·弗罗曼。他也退还给了我。
那个时候我已经又出版了两部长篇小说, 其中一部(《克拉多克太太》)还取得了不小的成功, 我因此已经被当作一位严肃而且颇有前途的小说家看待了, 我于是重写了剧本, 最后把它送呈舞台协会。
他们接受了, 而且委员会的成员 W.L.考特尼还很喜欢它, 结果在《双周评论》上登了出来。他此前只登载过一个剧本, 就是克利福德太太的《夜之模样》, 所以这算是一桩不小的荣誉。
由于舞台协会是当时唯一一个此类性质的组织, 它登出来的作品就吸引到很多的关注, 于是我那个剧本就被当作已经在某家重要剧院上演过一轮的作品那样受到评论家的认真对待。
那批以克莱门特·斯科特为首的老文棍们把它批得一钱不值;《星期日泰晤士报》的评论家说它没有表现出任何舞台天赋的迹象。我忘了那是谁了。不过那些臣服于易卜生的影响的评论家们则把它当作一部值得重视的作品。他们富有同情心, 使我大受鼓舞。
我以为我已经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打那以后的进程就不会再有太大的困难了。但要不了多久我就发现, 除了学到不少写戏的技巧以外, 我什么东西都没得到。我的戏演了两次以后就死掉了。
我的名字因此而为一小帮对实验戏剧感兴趣的人所知, 如果我还能写出合适的剧本, 舞台协会无疑也会拿去上演的。可这在我看来已经不能令人满意了。
在这出戏排演期间, 我接触到一些对舞台协会, 尤其是戏的主演格兰维尔·巴克感兴趣的人士。我感觉那些人对我的态度是敌对的。
在我看来他们既屈尊俯就又心胸狭隘。格兰维尔那时非常年轻, 我只有二十八岁, 而我想他还比我小一岁。他很有魅力、快快活活, 并有一种轻佻的优雅。他满脑子都是别人的想法。
不过我在他身上感到一种对于人生的恐惧, 他企图通过蔑视芸芸众生来骗过这种恐惧。很难找到不被他鄙视的任何东西。他缺乏精神上的活力。
我认为艺术家应该需要更大的魄力、更大的干劲、更多的率直、更大的胆魄、更大的力量。他写过一出戏:《安·利特的婚姻》, 在我看来贫血而又做作。
我喜欢生活, 并且想享受生活。我想从生活中获取可能得到的一切。一小群知识分子的欣赏并不能让我感到满足。我对他们的资质颇有点怀疑, 因为我曾去看过舞台协会莫名其妙地排演的一出愚蠢而且相当平常的小闹剧, 看到他们的会员爆发出哄堂大笑。
我根本无法确定在他们对高雅戏剧的关注当中, 到底有多少惺惺作态的成分。我想要的不是这样的观众, 而是广大的公众。
再者说, 我还很穷。如果能够避免的话, 我丝毫不想缩在阁楼里靠啃面包皮度日。我已经发现, 钱就像是第六感,没有了它你就没办法最好地发挥其他的五感。
在排演《正人君子》期间, 我发现第一幕中有几场调情的戏谑戏挺好笑的, 于是心想我可以写一出喜剧。现在我就下定决心写了一出。我把它叫作《面包和鱼》。
主人公是个老于世故、野心勃勃的教区牧师, 戏写的是他追求一位富有的寡妇的故事: 他密谋取得主教的职位, 最后还成功俘获了一位漂亮的女继承人。
没有一位剧院经理愿意考虑它; 当时都认为, 一出嘲弄牧师的戏是不可能被人接受的。我于是得出这样一个结论: 我最好的机会就是为某位女演员写一出由她来挑大梁的喜剧,如果她喜欢这出戏的话, 就有可能说服某位剧院经理试着将其搬上舞台。
我扪心自问, 什么样的角色可能会引起一位头牌女演员的兴趣, 就此做出了决定以后, 就写了《弗雷德里克夫人》。不过其中给人印象最为深刻的一场戏, 也是后来使它大获成功的一场戏, 是女主角为了让她年轻的情人不再迷恋于她, 故意让他进入她的化妆室,让他看到脸上没有任何妆容、头发蓬乱的她的真容。
在很多年前的当时, 化妆还并不普遍, 而且大多数女人都戴假发。可是没有一位女演员肯让一位观众看到处在这种状况下的自己, 这个剧本也就遭到了一位又一位剧院经理的拒绝。
于是我决定构思一个剧本, 保证任何人都没法在里面找到任何可以反对它的内容。我写了《多特太太》。它遭到了和其他剧本同样的命运。剧院经理们觉得它太缺乏分量了。他们抱怨说, 戏里没有足够的动作, 而玛丽·穆尔小姐, 当时一位相当走红的女演员,建议我应该插入一场夜间入室盗窃的戏, 这就能让它更加刺激了。
我开始觉得, 我是永远都写不出一部能让头牌女演员喜欢得一定要自己来演的剧本了, 于是我又尝试写了一出男人的戏。我写了《杰克·斯特劳》。
我原本以为我在舞台协会里的小小成功会让剧院经理们产生对我有利的印象。让我备感屈辱的是, 我发现情况并非如此。事实上,我和那个团体的关系反而使他们对我产生了偏见, 因为他们由此认定我只会写那些阴郁而又无利可图的戏。
他们不能说我的喜剧也是阴郁的; 可是他们还是隐隐地觉得它们会令人不快, 于是就确信它们都是非商业性的剧作。
我诚然本该已经绝望地放弃上演我的剧作的努力了, 因为每一次我的手稿遭到拒绝总让我灰心沮丧; 不过幸运的是, 戈尔丁·布赖特认为我的戏是有市场的, 就把推销它们的任务揽了下来。
他把它们拿给一个又一个剧院经理看, 直到一九〇七年, 在我已经写了六部多幕长剧,经过了十年的等待以后,《弗雷德里克夫人》才终于在宫廷剧院上演。三个月后,《多特太太》和《杰克·斯特劳》也分别在喜剧剧院和杂耍剧院上演。六月, 刘易斯·沃勒在歌剧院上演了一出叫作《探险家》的戏, 那是我紧接在《正人君子》之后创作的。
我终于是心想事成了。
《群鬼》(Ghosts):易卜生创作于一八八一年的名剧, 曼德斯牧师是剧中一个生活在想象的世界中的心地单纯、专注自我的人物。
《坦克瑞的续弦夫人》(The Second Mrs.Tanqueray):平内罗(Sir Arthur Wing Pinero,1855-1934)的代表剧作。平内罗是英国维多利亚时代末期和爱德华时代的主要戏剧家,他协助创立了一种“社会”戏剧,吸引了上流社会的许多观众,从而为建立一种自我尊重的戏剧艺术做出了重要贡献,创作于一八九三年的《坦克瑞的续弦夫人》兼具闹剧和严肃剧的色彩,使平内罗一跃成为最重要的剧作家之一。
查尔斯·弗罗曼(Charles Frohman,1860-1915):美国著名的剧院经理,成立剧业辛迪加、帝国轮演剧团,支持并鼓励许多演员成名,死于海难,终身未婚。
《克拉多克太太》(Mrs.Craddock):毛姆出版于一九〇二年的长篇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