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个税手续费返还,这样处理

A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最近公司账户收到税务局手续费专户汇入1笔1060元的款项,备注“三代手续费返还”,会计小王有点发愁不知道该怎么做账?应该记入什么会计科目?是否要缴纳增值税呢?那么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呢?

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060

贷:其他收益—个税手续费返还 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0

政策依据:

1、根据2018年9月7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关于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的填列规定,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故,企业取得代扣代缴个税手续费返还按照新的规定应计入“其他收益”会计科目。

2、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个税手续费返还收入属于财税〔2016〕36号规定的现代服务中的经纪代理服务,应缴纳增值税。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如果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其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或季度销售额未超过9万免征增值税是包含手续费返还收入的,具体可参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2号)。

关于“三代”手续费,我们还可以了解更多:

1、 “三代手续费”中“三代”指什么?

“三代”是指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

代扣代缴是指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已经明确规定负有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支付款项时,代税务机关从支付给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的收入中扣留并向税务机关解缴的行为。

代收代缴是指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已经明确规定负有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收取款项时,代税务机关向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收取并向税务机关缴纳的行为。

委托代征是指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加强税收控管、方便纳税、降低税收成本的规定,按照双方自愿、简便征收、强化管理和依法委托的原则,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按照代征协议规定的代征范围、权限及税法规定的征收标准代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的行为。

2、“三代”税款手续费支付比例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税务机关按代扣、代收税款的2%支付。

(2)委托金融机构或邮政部门代征个人、个体及实行核定征收税款的小型企业的税收,税务机关按不超过代征税款的1%支付。

(3)税务机关委托单位或个人代征农贸市场、专业市场的税收,代征交通、房地产、屠宰等特殊行业的税款,税务机关按不超过代征税款的5%支付。

(4)税务机关委托单位和个人代征交通、房地产、屠宰等特殊行业的税款,税务机关按不超过代征税款的5%支付。

(5)委托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代征证券交易印花税,税务机关按代征税款的0.3%支付;委托有关单位代征代售印花税票按代售金额5%支付。

(6)税务机关委托单位或个人代征其他零星分散、异地缴纳的税收,税务机关按不超过代征税款的5%支付。

3、“三代”税款手续费支付时限

税务机关应在“三代”单位和个人申报并结报票款后,按有关规定支付“三代”税款手续费。对不能及时支付的,应予说明,并在一个季度内结清,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05〕365号)

所以,注意咯,企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不仅仅可以取得个税手续费返还收入,也许还可以取得其他税款的“三代”手续费返还收入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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