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夕/文
语:总有一个人能陪你在岁月之中抓住阳光,哪怕只是日落斜阳泛红微光,也足以温柔整个岁月。
窗外雨打芭蕉叮咚淅沥,似精灵跳向人心间的旋律,清新的空气中夹杂些许海的味道。此时的我独坐窗台张望雨中清净而又朦胧的世界,欢喜雀跃却又蒙着一层淡淡的忧伤。
这样的大雨,在冲散夏的躁动时,也冲破了心中的那层阴霾,回忆便如这雨一般淅沥下不停,想起那同坐月下赏月高歌的女子,想起那年夏天躁动不安的灵魂。
五年之痛,已经将近极限,人群中的那个我早已失去自我,无数个夜下独行,失去一切往前走的勇气,犹如行尸走肉一般。
银行卡中的数字提醒着我十八岁发下的独立誓言,心中仅存的一点坚持让我走出了学校去实习,也正是那年的实习,让我收获了一个如雨中世界那般清净淡雅,灵活雀跃的女子。
第一次见面,是在美团三层IT支持部领取工牌,第一印象觉得这姑娘黑瘦的有些惊天泣地,一口白牙,笑的很是灿烂。
聊天之后惊奇的发现,我们竟是同时一所大学,同住学校那栋破旧如八十年代老单车的宿舍楼,共同从千里之外的城市来到北京求学。
某次中午休息,她笑眯眯的给我递了半个切好的青芒,说那是从家里寄过来了。本想拒绝,但是看着她笑的如此灿烂,便不忍,也是那次我记住了‘阿姑’这个名字。
我问她下班之后都在干嘛,她说“我满城市的去找美食”,手捧一盒泡芙便能笑的如那夏日明媚的向日葵那般灿烂。
而这世界,很多人觉得下班之后拖着疲惫的身躯坐上40分钟的车买一盒泡芙是件无聊的事情,这很多人中,大概也包括我吧。只是这世界上有那么一些人,她拥有一双能将世界变得美好的双手,她会经常性的给你的生活带来意外的惊喜,诗意般美好,越是深交越是会觉得温暖。
阿姑大概也是那样的一个人吧。那年夏天我们吃过最回味无穷的榴莲酥以及红豆酥,唱过最有趣的KTV。
因为都是喜欢音乐,每次都能唱上一天,后来认识了红,经常性的三个人一月一次KTV聚会聚餐。那时候唱歌的技术没有现在那么强,但是现在的功力,也多亏了那时候练习的积累。
这样的姑娘,清净而又美好,同时有宛如雨中摇曳的夏荷,美丽而坚强。两年之后阿姑选择了出国深造,一个人在一年之内自学考下雅思与德福,只是后来兜转曲折,阿姑还是选择了参加工作,大概这又算是一种缘分,出学校后的第三个月我便搬过来‘望云阁’与阿姑一起住了下来。
望云阁,因能遥望城市曙光而得名,其实不过是在北京蜗居的一个次卧,那里虽小,但是干净而温馨。阿姑将房间好好的装饰了一番,别致而淡雅。阿姑喜欢做面包与蛋糕,于是每天我都有美味的蛋糕吃,每天早上都能被蛋挞的香味叫醒。
我喜欢红酒牛排,因此阿姑便在网上定购了红酒,一起陪我去了菜市场买了牛排,按着菜谱做出了人生中的第一份牛排。
刚参加工作,免不了加班加点,阿姑经常性的加班,只是无论多晚她都会回来跟我吃饭,而我加班,她会在阁中做好菜品,考好面包,熬一锅红豆栗子粥等着。
只是往往,我回到阁中已是深夜。
某次深夜,因为想做包子而熬了夜,聊天的时候说起了唱歌,提到了‘破秋裤’般的嗓子,脑补的画面实在太美,两人蹲在地上笑的岔了气。
出学校后第一年,我搬了三次家,第一次是从学校搬走,第二次是从欢乐谷附近搬走,第三次便是跟阿姑从’望云阁‘搬到’北青‘,主卧加上独卫,落地飘窗,面积比望云阁大了将近一倍,当然,价格自然也是望云阁的两倍。
因为那次搬家,接近于花光我们所有的积蓄,两人支付宝加起来金额不足三百,而这般没钱的,我们经历过两次,倒也算得上是共患难。
新的地方,因为早上金色的阳光洒满一地,因此得’落阳轩‘之名。因为我加班,阿姑一个人收拾房屋,下午下班回来后,阿姑将窗帘拉开,眼前一亮,红酒面包,阿姑略微调皮的坐上飘窗手支着小桌子问我要不要来一杯。
喝,这酒必须得喝!
每个周末,我都喜欢泡上一杯咖啡,盘腿坐在飘窗之上对着电脑写些文字,阿姑便躺在床上看电影,但是更多时候坐在圆桌之前加班做报表。
一七年初,小说《花开花落终年华》写完,而阿姑的报表却依旧在做,我渐渐的过了加班高峰,年底的时候我进入闲暇时期,几乎没有多少需求需要做,但是阿姑却是忙疯了一般的日日加班,周周报表,这次换做我躺在床上看电影,偶尔爆出某首歌的高潮 ,然后成功的把她洗脑。
闲暇了几个周末,某天做了个梦,感同深受,醒后梦境现实交错。古人有庄周梦蝶,不知是梦蝶或蝶梦。现代科学二十个未解之谜,其一便有前世之谜,或者在某个不知道的时间的维度,我便是梦中的自己。
或是因此,醒来后我一直嚷嚷着说要新开一部小说。因为害怕自己会遗忘,因此只要一抓到空隙便对着电脑写,从家里到北京之后依旧是每周末呆在小窗台上对着电脑不停地敲击。好几次写的着魔了没有跟阿姑一起唱歌。
每个女子大概都逃不过爱情两字,阿姑那时候喜欢上了同公司一个非常强的人,虽然我没见过那个人,但是有时候我依旧会不嫌事大的怂恿她撩汉,只是事实证明,这姑娘太单纯,只适合被别人撩。
那时候的我,大概早就忘记了爱一个人的感觉,又或者是永远忘不了那个将我青涩的年华惊艳了的人,从此以后,爱与不爱,到真的是没有了什么感觉。
无论搬家到哪里,阿姑总是会带着那一副毛笔字,她说那时温柔了她岁月的男子所送。
我说真好,能遇到一个温柔了岁月的人,她回答说你遇到了惊艳时光的人,我们一人一半,凑起来就完满了。
温柔了岁月与惊艳了时光,曾经我以为错过了还能在遇到,确是终难再见。而我依旧是那年那个站在十字路口不知该向何方的人,这些年在人群之中扮演这不同的角色,不同的性格,却唯独忘记了扮演自己。
那个十五岁半坚强果断自信的敢于遗世独立的女孩,如今早以没了踪影,人群中走着走着便把自己走丢了。
三月底,北京的春天已经悄悄来临,小区中花开如半夏,某次早上,阿姑兴奋给我发微信说门口那颗梨树花开两色,一粉一白,煞是奇妙。
出门的时候我专门瞅了瞅,确实是粉白两色,这样我想起了小时候的那颗最喜欢的桃树,每逢三月,一红一白开于山间,遗世独立!
遗世独立,多么熟悉而又陌生的字眼。
最终四月份的时候,我决定了离开北京那座城市,我跟阿姑说我要离开,也许一个星期之后回来,也许一个月,也许再也不会回去。
阿姑跟我说去吧,去追你所喜欢的,义无反顾,不需要因为我而停留。那时候我便知道,我不会在回去。
那座城市,我曾日夜思考过有哪些是让我眷恋的,而我眷恋的又在哪里?我不知道,茫茫人海万千世界,我决定启程,也许会因为一座城市一个人停留,也许永远也不会。
阿姑依旧留守北京,她说她喜欢北京悠远古韵,如今我已经在深圳渐渐稳定,坐与飘窗之前,赏窗外雨景,一杯咖啡,足以消耗一天时光。
而阿姑,大概也是坐与飘窗之前,一杯清酒,一把吉他,一本泛黄纸书,便是一个美好的小世界,这样的女子,单纯而令人向往。我想,这样的一个女子,足以温柔往后的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