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服配饰之——荷包

荷包,是中国传统服饰中,人们所随身佩戴的一些装细碎物品的小包,荷包的前身叫“荷囊”。 所谓荷包,实际上就是以前的荷囊、旁囊及囊。荷者,负荷;囊者,袋也。所谓“荷囊”,即用来盛放零星细物的小袋。因古人衣服没有口袋,一些必须随身携带的物品(如毛巾、印章及钱币等),只能贮放在这种袋里。最早的荷囊,在使用时既可手提,又可肩背,所以也称“持囊”或称“挈囊” 制作荷囊的材料,一般多用皮革,故又有“囊”之称。现存最早的囊实物,是春秋战国时期的遗物。

汉代以后沿袭其俗,《北堂书钞》卷一三六引《曹瞒传》:“(曹)操性佻易,自佩小“

由此可见,魏晋时期不论男女,身边都佩有囊。在囊上饰有兽头纹样,也称“兽头囊”。至南北朝时,佩囊制度正式确立,人们所佩的囊,并非全用皮制,也有用丝织物做成的,但仍然沿用囊的名称。《隋书·礼仪志六》:“(北朝)囊,二品以上金缕,三品金银缕,四品银缕,五品、六品彩缕,七、八、九品彩缕,兽爪。官无印绶者,并不合佩囊及爪。”

至隋代则专施于良娣以下命妇,以别嫔妃的兽头囊。《 隋书·礼仪志七》:“良娣,保林、八子,展衣之服,铜印环钮,文如其职。佩水苍玉,艾绶……兽爪囊。” 兽爪囊,囊之一种,简称“兽爪”或“爪”,是织有兽爪纹样的小型佩囊,北朝官吏常佩于腰际以盛印绶。

唐代放官印、鱼符(龟符)的佩袋与装细物的佩囊分开使用,据《朝野佥载》记载:“上元’七事’即佩刀、刀子、砺石、契真、哕厥、针筒、火石袋等物”。蹀躞七事应是后来的“七事荷包”(《歧路灯》第七十八回)的前称。唐代妇女尤其喜欢佩带荷包。荷包大多为圆形,上有不同的纹样。

唐代许多少数民族都有佩带荷囊的习俗,并且所制作的荷囊都很有特色。唐代画家阎立本《步辇图》中的吐蕃使者身上所佩带的荷囊,也反映了当时的习俗。

据考,唐宋时期作为饰物随身带的“鱼袋”、“龟袋”还多是盛物的口袋。荷包成为珍贵佩饰物当缘始于唐代。

唐封演《封氏闻见记·降诞》:“玄宗开元十七年,丞相张说遂奏以八月五日降诞日为百官献囊名曰’承露囊’”,隐喻为沐浴皇恩。民间仿制为节日礼品相馈赠,用作佩饰,男女常佩于腰间以盛杂物。

“荷包”这一名称,出现在宋代以后。《通俗编·服饰》说:“《能改斋漫录》载刘伟明诗‘西清直寓荷为橐’,欧阳修启以‘紫荷垂橐’对‘红药翻阶’,皆读之为芰荷之荷。

清代皇帝在年终多用荷包赏赐给大臣。《啸亭续录》就记载:乾嘉时期“岁暮时诸王公大臣皆有赐予;御前大臣皆赐‘岁岁平安’荷包一”。清代荷包有大量实物传世。通常以丝织物做成,上施彩绣。因制作荷包的质料不同、造型也各异。

北京《竹枝词》云:“为盛烟叶淡巴菰,做得荷包各式殊。未识何人传妙制,家家依样画葫芦。”

大量的诗文流传都记载了荷包的历史以及演变,但随着时代的发展、服饰的改变以及人们文化心理的变化,如今荷包已经变成了人们的一种收藏品。荷包文化留给世人的不仅是可供欣赏的民间艺术品,还有着丰富且深刻的文化内涵。也愿我们都能将它所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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