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家的熊孩子,该教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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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带一个法国人逛地坛,这个不那么著名的古代皇家祭祀之地平日里就是一个街头公园,里面跳舞、唱戏、扭秧歌、练太极,各种娱乐各种锻炼各种喧闹。

当时他感叹“真是热闹的地方,干啥的都有”。

我顺口答到,“公共场所,就是想干啥干啥呗”

“想干啥就干啥,那和在自己家里有什么区别?”他也顺口应道。

这季《奇葩说》的淘汰赛里有个辩题,“公共场所的熊孩子,家长不管,我该教育他吗?”

抢到这个辩题的是傅首尔,她充分显示了中年妇女的“本来没道理,但如果和她讲道理,你就更没道理”的辩论才能,轻松获胜。但这个辩题让我想起和那个法国人的聊天,“公共场合和私人空间的行为界限在哪里?”

孩子安静地看《小猪佩奇》,没人叫他“熊孩子”想去教育他。但在公共场合大嚷大叫、到处乱跑、随便拿别人东西,影响和干扰到别人,应该有人让他知道要顾及他人感受,要约束自己的行为。他应该知道在别人家里不能随便动人家的东西,他应该收到帮助要说“谢谢”,打扰了别人要懂得道歉,他应该知道知道公共场所和游乐场的区别,而且也要知道在游乐场要尊重别的小朋友……教他的人应该是父母,这是为父为母的责任。如果家长失责,别人可以适当的方式教会他这个道理,或者用他不喜欢的方式。

孩子会自然而然长大,但不一定自然而然明白道理,没有言传身教,没有父母家庭的熏陶,你期待他有一天自己就懂得尊重懂得礼貌?

因为爱孩子,所以父母不管教;因为爱孩子,所以别人就得忍受熊孩子,一路放任宽容的结果,最后换来的也许是peace & love,但更可能的,是长大后,他们就是火车上肆无忌惮、电影院里无所顾忌的“熊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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