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架上摆了十年的书《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书笔记

摘自网络

文/高老狐

在正文开始之前,我想自我检讨一下:这套书放在书架上快十年了,如今才拿出来读。

除此之外在读之前还有一个小期待:福尔摩斯和开膛手杰克会不会有一场厮杀呢?

等我读完了六十个故事,发现根本没有这个人。后来我还去查阅了相关的资料,原来这两人的背景是同一个时代,难怪这么多同人作品把这两人当对头呢。


福尔摩斯博物馆(摘自网络)

    福尔摩斯是一个情商很高的人,博学多才,是典型的英国绅士形象,有一点点反社会人格,还有吸毒的恶习。不过并不影响他那么的讨人喜欢,他的每种典型的姿势和动作都如实反映他此刻的心情。比如每当他眼睛发光搓着手的时候,表明对案件来兴趣了;每当坐在软沙发里抽烟斗眉头紧锁的时候,表明遇到棘手的事情正在沉思;每当带着微笑给华生医生安排小任务时,那他心里一定再打小算盘。谁让我们的华生医生观察的那么仔细呢!

   说到福尔摩斯的形象,估计很多人头脑里会出现一个戴着猎鹿帽,坐在沙发里,双腿翘在小板凳上,抽烟斗,看报纸的高瘦男人。边上可能还坐着皮肤有些黝黑的华生医生。基本上没错,除了帽子是影视作品和插画赋予的,其他都没什么问题。如果说形容于谦最好的词汇是抽烟、喝酒、烫头,那形容福尔摩斯的就是烟斗、报纸和小提琴了——其实全书他只拉过四次。

摘自网络

        六十个案件,我印象深刻的却不多。特别深刻的只有一篇《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同时也是我最喜欢的一篇,这是几个中篇之一,神秘感浓厚。本身沼泽地这种地方就充斥着危险和神秘,还有怪异的叫声,可怕的魔犬传说。再来是逃往这里的杀人犯,深夜里独自在沼泽里徘徊的人影,无时无刻不让神经紧绷。等一切真相大白,线索全串起来的时候,又让人恍然大悟,大呼过瘾,代入感非常强烈。

        其实还想吐槽一下,福尔摩斯三大神器:报纸、手枪、白兰地。获得情报的最佳途径——看报纸。伦敦的报纸不但有各种情报,还有各种组织接头暗号。我觉得报社编辑都可以去情报局了,资历很够啊。还有白兰地,最佳复活药,昏倒了,来一口白兰地;紧张了,来一口白兰地;寒冷了,再来一口白兰地;情绪激动了,没关系,还有白兰地,如果不小心被毒水母袭击了命悬一线怎么办?喝一整瓶白兰地!如果白兰地会说话,我猜它一定这么说:“没错,我就是这么强!”

        最后是手枪,这个就不用说了,防身抓犯人利器,管你是强盗还是凶神恶煞,手枪掏出来大家都变得和和气气。

        虽然福尔摩斯抓到了很多犯人,但是很多情况下,他并没有把犯人交给警察,而是放走,尤其是一些犯罪动机情有可原的情况下。可能是出于正义,也可能是出于善良。我更倾向于正义。说到头,福尔摩斯这个人,真正热爱的就是案件本身、推理本身。当他听到一些怪事或者一些离奇的案件,会双眼发亮。案件结束以后,立刻就没了兴趣,或者非常满足的吃顿饱饭不再提起。这是一个真正沉迷在自己世界中的人,从华生发现福尔摩斯陷入沉思后长时间不打扰他就能看出来,他的古怪和思绪真正的出于对于侦探和推理的兴趣。

          我佩服他的除了智慧还有执着。冰天雪地,乔装打扮搜集情报;雷雨交加,废旧遗迹独自生存。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坚定意志,真的是正义吗?不得而知。

        最后,说到作者,我发现书中经常出现会拳击的人,包括福尔摩斯自己。我本人也会,所以比较亲切,我觉得作者也是同道中人!咳咳,说句题外话,最恨福尔摩斯的可能不是莫里亚蒂教授,是柯南·道尔,莱辛巴赫瀑布的案件是他的一次尝试,虽然后来粉丝们都不乐意,作者只好把他复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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