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内部协议签订后,可以反悔吗?

​1999年赵阿婆为了让侄子小王能在成都北路区域的学校上学,就把小王的户口迁进了自己住的公房里。2015年赵阿婆的丈夫去世了,膝下又没有孩子,很担心以后年纪大了没人照顾,希望小王以后能多多照顾她,所以就把房屋承租人变更成小王。2020年赵阿婆知道房子要拆了,担心公房承租人不是自己,到时候没有地方住也拿不到钱。邻居建议赵阿婆和小王签订一份《家庭内部协议》,让小王答应给赵阿婆养老送终,并且留一部分房屋征收补偿款用作养老。不过,赵阿婆不确定一纸协议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小王反悔怎么办?带着这些疑惑,赵阿婆来咨询社区值班律师。

律师分析:

1、《家庭内部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本案中,赵阿婆和小王如果是自愿签订的家庭内部协议,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按照协议履行。

  2、小王是否可以反悔?

   小王是否可以反悔,又或者称之为是否可以撤销该协议,律师认为,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至第一百五十一条之规定,合同如果是在基于重大误解,一方实施欺诈手段,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一方或第三人实施胁迫手段,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显失公平情形下签订的,当事人可以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本案中,如果签订协议时没有上述可撤销的情形,那么小王就不能反悔,如果小王到时候要求撤销这份协议的话,他需要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否则协议难以撤销。

3、小王如不履行,赵阿婆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

   如果到时候赵阿婆居住的房屋被征收了,与小王就养老、支付补偿款等事项发生纠纷,可以先行协商,也可以求助于居委会等第三方组织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赵阿婆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王履行协议。

律师结语:

谦让家和万事兴,

自行协商守诚信,

以免诉讼进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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