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习第16课——公司与股票(1)有限责任

(1)股份制

股份制的起源可以追溯到罗马时代的税收合伙人制度,因为它拥有现代股份制的基本元素,比如永续性、可转让性、股东权益以及具有流动性的股票等。

股份制这一经济组织形式能够广泛地筹集资金、动员人力物力,政府的职能和权力被转化成私人经济组织的盈利性活动。在协同公民经济利益的同时,能够让政治民主落地。

所以股份制的实质,就是让不同的人去的经济利益一致性的制度安排。

(2)法人:“永生”的财产拥有者

“法人”即法律上的人格,是和自然人是相对而生的概念。

首先,法人必须和个人一样,可以拥有财产权。法人的财产权不是天生的,而是通过法律争取来的。

其次,法人必须可以无限期地延续,能够“永生”。这里的永生是指没有预先设定的终止期限,只要做得好,就可以做很长时间,所以法人是可以发行股票的。

(3)有限责任的好处

有限责任的含义是投资者只需要在自愿确定的一个资金限额内对公司承担责任。

首先,有限责任是股权投资者的保险。它可以鼓励人们对创新项目进行投资,降低了股权融资的成本。如果没有有限责任,人们进行股权投资的意愿会大打折扣。有限责任使得股权投资中的“风险共担”有了一个下限,而“利益共享”是不设上限的,这样就鼓励和刺激了人们进行股权投资的意愿。

其次,有限责任是企业家精神的催化剂。创新具有高度不确定性和周期较长的特点,企业家既要有很强的风险承受能力,也要有很强的创造欲望,同时也需要安全保障。正是因为有了有限责任这样的制度安排,才会激发企业家更大的激情和创意,也才能够产生职业的连续创业者。

但是也有些专家对有限责任有些微词,他们认为,有限责任容易产生不公平待遇的问题,有可能造成具体负责管理公司的人滥用决策权,对决策后果承担不足。

(4)无限责任的合伙制

第一,合伙制的最大优点,就是激励效果非常明显。合伙制的核心是“人力资本”,合伙人的能力决定了企业的成败。因为是无限责任,合伙人和企业之间有一种强绑定的关系,可以更好地激励合伙人参与企业经营,提高业务水平。

第二,合伙制在税负和设立程序方面也有一定的优势。合伙企业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三,合伙企业的设立程序比较简单,组织结构的法律约束也相对较少。

第四,合伙企业中,也有有限合伙企业,它是由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组成,其中必须有一个合伙人是普通合伙人,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类似于有限公司的股东,他仅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比如私募股权基金,一般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投资者组成,基金管理人就是一般合伙人,对基金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基金的投资者是有限合伙人,仅仅以他的出资额度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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