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爱自己的人面前,我觉得泄露那个秘密,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
1.
我是在二十六岁的时候去了一次北京。
在隆冬的深夜,我坐着k字开头的火车,凌晨两点多抵达北京西站。北京的冬天真是有别于长沙,茫茫的白雪覆盖了满地,猎猎大风扑面而来,还好我穿的很厚实,不然冻的我打哆嗦。
眼前这样的天寒地冻,我很难想象陈江珏这个南方人已经在这个地方待了有十一年。
出了站口,周围人声嘈杂,我环顾了一圈,看到他站在一辆黑车旁,小幅度的对我挥着手,抿着的嘴角带着笑。
我紧了紧脖子上厚厚的围巾,推着行李箱,一步一步走向他。
我们已经有很久很久没见过面,所以和他对视时,我竟然有点不习惯,但心里又实在想去看清楚他的模样。
他把我接回了他在北京的家,是一套小公寓。
我住在他卧室的对面一间。到公寓已经是凌晨三点了,往常在长沙的时候,我这个闲人已经蒙着被子做大梦了。纵使我对这个房间有诸多好奇,也抵不过现在浓浓的倦意,只好暂时和周公约会去了。
说来奇怪,一贯爱做梦的我,到了北京,梦里居然啥都没有。
上午九点半,陈江珏敲响了我的房门,叫我吃早饭,而我正抱着手机刷微博。
微博上面的东西大多无趣,娱乐八卦居多,不是什么明星走红毯,就是什么剧要播了,而一些正儿八经,关系国家大事的事情则少的可怜,娱乐至死懂不懂啊。
我恨不得每天的新闻联播能够循环播放,提提神,洗洗脑,我们都是社会主义接班人。
2.
和陈江珏一起走出大楼的时候,我第一次看见了北京的太阳,远远的,圆圆的又模糊。阳光照在人身上,暖洋洋的。
悬在空中的那轮太阳,好像冰箱冷藏室里的那盏照明灯,温暖又清冷。
陈江珏带我去城西的一家饭馆吃中餐。
我们在靠窗的一处坐下,点了几样湘菜。本应入乡随俗,点几样本地菜,可思来想去,还是想吃家乡的口味。
我不知道陈江珏是否已经习惯吃北方菜,我也不想问。
我们之间的鸿沟又何止只有这件小事。
在看窗外的景致已经没什么好看的时候,他终于对我产生了疑问。
“你现在在长沙做什么?”
我又可以光明正大的注视着他的眼睛。我偷偷地调整了呼吸,尽量不让他感觉我很紧张。
我尽管表面表现的很平静,但内心翻涌的厉害,很难想象一个二十六岁的女的,心理还跟个十七八岁的姑娘一样。
“现在在一家事业单位上班。”我语气平淡慢慢的回道。
我不知道大我三岁的陈江珏能否洞察出我的破绽。
在不爱自己的人面前,我觉得泄露那个秘密,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
其实紧张就意味着泄露了。
3.
在没来北京之前,我在长沙一家事业单位上班,早九晚五,双休,工资不高不低,日子稳定,生活没什么大风大浪,我很满足。
我也没有什么大志向。
我养了一只柯基,我喜欢在星期六下午六点,牵着绳,带着它在楼下小区里四处溜达,它短小的粗腿和那圆圆的屁股一起动起来,看着十分滑稽可爱。
日子翻来覆去就是那几件事,我突然想去遥远的北京看一看。可能也不是突然。
我这等没怎么见过世面的女子,也想去那文艺天堂瞅一眼。
我之前也不是这么闲散的人。
二十五岁之前,我为了一纸文凭,可以头悬梁,锥刺股,可以一路横冲直撞,天昏地暗的背书,最后我这么蠢笨的女子如愿考上了研究生。
而我此时坐在陈江珏的对面,让我心里稍微有些底气的东西,就是那一张薄薄的文凭。
毕竟我和他的人生,可谓万千悬殊。
饭后,陈江珏带我去参观了故宫。一排长长的红墙上飘着雪花,凛冽的冬风吹散,我们走在清扫出来的中间走廊上,我手中捧着一杯热奶茶,旁边撑伞的人是他。
我自然又不露痕迹的看了一下他的眉目,不禁莞尔,忽然想起高二那个暑假。
长沙下着毛毛细雨,他打着一把有格子的黑灰色的伞,走进我家的院子,一关一合红漆的大门,湿漉漉的地面,雨滴从伞面滑落,伞下是他露出的半张脸,白皙清俊。
那天是平常的雨,是平常的伞,却有不平常的人。
我站在红墙下,捧着奶茶,空中有一些雪花,他帮我拍了几张照片。我们在东方新天地那吃的晚饭,然后开车回了家。
4.
回到家,一下就感觉暖和起来了,北方有暖气呀。不得了。
他把围巾搭在沙发上,就去浴室洗澡去了。而我坐在沙发上,打开影碟机,选了一张名叫《2046》的片子。
这是王家卫导演的作品,男主人公周慕云是由梁朝伟饰演的,苏丽珍则是张曼玉。我之前只听说过这部影片。
时间过去了一会,陈江珏洗好澡,从冰箱拿了两瓶柚子酒,放在了茶几上,和我一同窝在沙发上。淡淡说不上名字的香味不时从他的身上传来,他的沐浴露真好闻。
此刻,我和他的距离差不多有十厘米。
影片扑朔迷离的剧情把我拉了回去,一直拉到最后。
客厅没有开灯,视线有些昏暗,只剩下电视机上迷离的光影。我们默契的都没有出声,我不知道陈江珏在想些什么,我却突然想去吻吻他。
视线不明,利于我做坏事。
原谅我一贯的有贼心没贼胆,此时开始怯懦起来。但又一想到,明天上午我就离开了,而且两人又极少碰面。
我努力告诫自己,这种关键时刻一旦错失掉,下一次机会就很难很难了。偶尔做一下坏事,没什么的。
我慢慢的靠近他。
在他即将要说话的时候,我猛然的捧着他的脑袋,极具英勇的强吻了下去。他身上的气味,比我之前闻到的愈发清晰,他起初有小幅度的挣扎,不知道为什么后来就放任了我的行为。
我的心里有小小的庆幸,他没有推开我。
我开始不满足的抚摸起他的头发,他脖子上的肌肤,他的锁骨。他穿着衬衫型的睡衣,在我眼里,v领露出的锁骨尽显诱惑,他怎么可以做到如此性感。
现在的我们离的从未有过的近。
近到我想流泪。
5.
第二天上午八点半,我们若无其事的吃完早饭,我收拾了一下行李,他开车送我去北京西站。令我没想到的是,他买了一张月台票。旁边是涌动的人群,我们就站在月台上,彼此安静的对视着。
我脑子一片空白,却又突然的记起放在我书架上的那张明信片,来自北京的明信片。利落干练的笔锋,宛如我面前的这个人。
他对人生一直有自己的规划,一步都不会走错。
他是北京大厦里西装革履的男精英,而我只是一条囿于城市还懒得翻身的咸鱼。
我一直深知我的自卑,在他面前,我毫无骄傲可言。我们千差万别,终究是无法走到一起的,尽管我无数次的想逃避这个现实。
我只想最后一次看看我爱的人。
所幸他还赐我一场吻。
如果渴望的终成不了希望,那我尽量在他的世界里沉默如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