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风

要是,可以在日志里插入一首喜欢的歌就好了。那样,看文章的人心情都会随着音符飘荡起来。

我推荐一首歌,叫《晚风》。唱它的是一个很性感的女声。嘿,还挺应今晚的景。我窝在被子里,抱着我的玉米汁,放这首歌,想我该怎样补我的日志。不如我给它写一个故事,就这首歌。

女孩做了一个梦,梦里她是生活在古镇的姑娘,穿棉布裁成的衣裳,襟口偶尔绣蓝色、青色或嫩黄色的花。

说书先生在小镇很常见,毕竟就是那最豪华的来福酒楼里出手最阔绰的主顾也爱就着小酒和花生米儿听流进心底的故事。其它店面也得靠些新鲜的话本招揽生意,没钱找说书先生啊,那就让来镇上谋生的店小二动动脑筋也编些奇闻轶事耍耍嘴皮子呗,总不能白瞎了把布鞋磨破走南闯北的一段经历。她间或逃了学溜到不大的小酒馆去听故事,原来蚩尤不是凶神恶煞反倒风流倜傥,原来逛庙会猜灯谜这么容易碰到心上人,原来天上的神仙总是会爱上凡间的男女。

没占座蹭个故事听听是没必要买一壶酒喝的,再说她年纪小本也就不打眼,挤在听书谈天的人群里,旁人通常瞧不着。可是,父亲一定会发现她,揪起衣服就把一团小小的她提溜回去了。她才不是乖巧的女孩,穿着裙子也照样爬树翻墙。古树枝干虬曲苍劲,驮着六七岁的小女孩绰绰有余。

长大后稍微乖那么一点儿,没有肉乎乎地一路狂奔,踩得松动的石板地哐哐响。突然学会静下来看书了,突然懂得绣荷包绣手帕。突然喜欢干净标志的少年,没再冲过去啪地往人脸上一呼,盯着人家看,傻笑:你长得真好看。

再大一点儿,不是姑娘了,成了另一只小团子的妈妈,从心性跳脱随性到变得不自觉的有些唠叨。怎么不叫人着急呢?奶娃娃的傻样子简直跟小时候的自己如出一辙,哪有个女孩儿的样子,她开始着急自己还找不找得到女婿。丈夫笑她想得太远,操心太多,他不就栽在她手上啦?真是。

再后来,女儿离开了小镇,一年半载回来那么一次。她搬张摇椅睡在树下,到太阳落山——这么大半个下午。她顺着记忆往回看,扎着两根粗麻花辫的女孩蹦蹦跳跳地过来。视线不怎么清晰了,耳朵不那么聪敏了,但感觉得到傍晚带着点凉意的风,从湖畔轻轻飘来,牵着一缕花香,带着水花跳动的笑声。闭着眼,也好像看得见天上就要挤出来的点点星星。她想,再睡一会喽,没什么遗憾和牵挂了,她怕他没有她的那几年一个人太冷清。







自评:我不知道我在写什么鬼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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