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所感

最近,突然想到了以前教学时发生的一件事。

有位初中女教师,看上了班里的小男生,竟把其叫进自己屋里意图非礼。小男生害怕,跑回家告诉了爸爸妈妈。最后闹得沸沸扬扬,此女教师被离婚,无颜面对众人,据说最后自杀结束。

此事一度令大家唏嘘不已,同为教育工作者,出现这种事情简直不可思议。对于她的可悲下场,也没人表示同情。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我很不解。

难道就因为他们是未成年人,不谙世事?就可以把自己的欲望强加到他们身上?

我想那位女教师绝想不到自己会有那么惨的一个下场!

所以,人呐,还是得有点儿人性,不要把那点儿劣根性扩大化,否则,就只有后悔的份儿,或者连后悔也来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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