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读鲁迅的《药》,才悟得他的文章是良药

今天打扫卫生,无意中瞥见地上落着一本《朝花夕拾》,随手打开,看见了《药》。

这篇文章在上中学时读过,只是那时候没读明白。今天仔细重读,发现鲁迅的文笔真的让人望尘莫及。

首先他对人物的心里描写得非常棒:老栓倒觉爽快,仿佛一旦变了少年,得了神通,有给人生命的本领似的。老栓去拿药的心里是充满希望的,感觉看到了生命的绿色在向他招手,他正沐浴着春天的阳光。

第二,他把人物的神态写得入木三分。写那个当兵的回头看老栓的眼光,像久饿的人见了食物一般,眼里闪出一种攫取的光。可以想像这个是人像个饿狼,穷凶恶极,恨不能把人的肉都拔来吃。

还有非常详细的细节描写,写老栓接过华大妈的钱,抖抖地装入衣袋,又在外面按了两下。把老栓的细心,过分的小心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了。

文中还有很多这样的细节描写,就不一一照搬了。以前读书时都是囫囵吞枣,不求甚解。如今再重温过去,恍若隔世。假如借我年少,定不虚度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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