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东伟,中原焦点秦皇岛站第五期,每日分享第146天

《尊重与希望》365—372页。行为型建议是依据晤谈过程信息所组织产生的,同时必须是对当事人参照架构具有意义的行动。行为型建议鼓励当事人实际的执行那些咨询师相信会对当事人建构解决方法有所帮助的行动。常分为以下几类:第一种,在晤谈中,若当事人提及的奇迹图像是清楚的,且当事人有信心去让奇迹发生,则可请当事人尝试行动,并观察如何做到以及结果如何。第二种,若在晤谈结束时,当事人提及奇迹但没有想到任何例外时,咨询师则赞美当事人能描绘奇迹图像,并请当事人于下次晤谈之前,开始详装仿佛奇迹已经发生般的部分行动与一些实验,允许自己尝试想出各种可能性,并在尝试一两次后,当事人将在较不费力的情况下觉察出任何可能的变化。第三种,如果当事人能够描述奇迹图像,但是却没有信心使其发生,或者当事人看到有一点小小成功或例外发生,但是当事人却无法清楚描述例外如何发生时,咨询师则可请当事人每日进行一个掷硬币或奇偶日的活动。第四种,类似第三种建议,如果当事人无法意识到自己的例外为什么会发生,但其改变动机却又相当强烈时,咨询师则可邀请当事人预测例外是否还会再发生,并观察若再发生例外时,自己有何不同?第五种,倘若当事人有高度动机。但在晤谈中却没有形成任何目标时,咨询师则肯定当事人的努力,同理当事人的挫折,然后请他回去后开始做一些不同的事情。第六种,对于处于危机中的当事人,从当事人回答应对问题的资料,摘要与归纳当事人近期内已经做了哪些对自己有帮助的行动,或者赞美当事人目前拥有的力量与新近初步的小小成功,然后再次复苏,可能可以帮助他适应或应对目前困境的重要人、事、物及行动,建议当事人立即可以继续多做这些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各种有注意的行动,以先求稳定目前情况,使其先不更糟或增进其与问题共处的意识与自我照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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