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故事(三)葫芦僧的葫芦药

黄仁宇先生是我特别喜欢的一个“通俗历史”作家之一,尤其是他的《万历十五年》至今仍让人记忆深刻。

但上次看它的时候,已然是两年前的事儿了,虽然前后反反复复看了好几遍,但每次总能得到不一样的东西。有时候也会去想,孔老夫子所说的“温故而知新”和杜甫的“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真的在某个点上做到了我们所认可的殊途同归。

可惜的是,最后我什么也没能记下来。可其中的一句话直到现在却还一直留在脑子里:

即道德不是万能的,它代替不了法律、制度、社会秩序,但没有道德又是万万不能的。

为此,当我看到作者在自己的作品中塑造了一个在道德与秩序间抉择的人时,我想我得去好好思考一下我所留下的这句话有何深意。所以,当贾雨村在面对一个富二代(薛蟠)为争夺一个奴婢把竞争者(冯渊)给打死的时候,他也犯难了。

一是合理判案虽能树立起自己在民众中的威望。但因此而得罪一个地方绅士实属划不来,而老话所说的强龙不压地头蛇恰好也是这理;二是作为一个地方官,最需要注意的就是自己的名节。而这些东西又恰好在一定程度上受地方士绅的影响,毕竟大多数都的地方士绅都有着自己的势力和靠山,不是那么容易动摇的;三是恰好犯罪嫌疑人又是自己上司或者是自己政治生涯再启航的掌舵者的远方表亲,那么也就能理解他的所作所为了。

恰好的是,此时曾在自己落魄时所遇葫芦僧人再次出现在了自己的视野里,你看他对于一个地方的官场作风是看得如何的透彻:“老爷既荣任到这一省,难道就没抄一张本省‘护官符’来不成?”

雨村忙问:“何为‘护官符’?我竟不知。”门子道:“这还了得!连这个不知,怎能作得长远!如今凡作地方官者,皆有一个私单,上面写的是本省最有权有势、极富极贵的大乡绅名姓,各省皆然;倘若不知,一时触犯了这样的人家,不但官爵,只怕连性命还保不成呢!所以绰号叫作‘护官符’。

为此,当所有的焦点都被同时聚焦时。这个问题似乎也就变得不那么的重要了,它可大可小、也可有可无。而我们的葫芦僧给出的药剂良方则是:

老爷明日坐堂,只管虚张声势,动文书,发签拿人。原凶自然是拿不来的,原告固是定要,自然将薛家族中及奴仆人等拿几个来拷问。小的在暗中调停,令他们报个暴病身亡,令族中及地方上共递一张保呈。

老爷只说善能扶鸾请仙,堂上设下乩坛,令军民人等只管来看。老爷就说:‘乩仙批了,死者冯渊与薛蟠原因夙孽相逢,今狭路既遇,原应了结。薛蟠今已得了无名之病,被冯魂追索已死。其祸皆因拐子某人而起,拐之人原系某乡某姓人氏,按法处治,余不略及’等语。小人暗中嘱托拐子,令其实招。众人见乩仙批语与拐子相符,余者自然也都不虚了。薛家有的是钱,老爷断一千也可,五百也可,与冯家作烧埋之费那冯家也无甚要紧的人,不过为的是钱,见有了这个银子,想来也就无话了。老爷细想此计如何?

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很多无神论者或许觉得这个方法并没有足够的说服力,但在那样的时代背景下我想或许没有比这更加有疗效的药方了吧!所以,当这个药方被我们的葫芦大夫拿出来后,你看我们的雨村又是怎么做的呢?

至次日,坐堂,勾取一应有名人犯,雨村详加审问。果见冯家人口稀疏,不过赖此欲多得些烧埋之费。薛家仗势倚情,偏不相让,故致颠倒未决。雨村便徇情枉法,胡乱判断了此案。冯家得了许多烧埋银子,也就无甚话说了。雨村断了此案,急忙作书信二封,与贾政并京营节度使王子腾,不过说“令甥之事已完,不必过虑”等语。

此事皆由葫芦庙内之沙弥新门子所出,雨村又恐他对人说出当日贫贱时的事来,因此心中大不乐业,后来到底寻了个不是,远远的充发了他才罢。

当我们认真的看到这几句话的时候,似乎会感到特别的惊讶,这样的作为还是我们曾经所认识的那个雨村吗?那个在落魄之际任然不忘志向,还在好友甄士隐的面前傲然赋诗的他吗?

但值得庆幸的是,虽然对葫芦药他毫不犹豫的收下了,但对开出药方的人至少没能赶尽杀绝。或许,这也算是那个人的一种福气吧!可仔细想想,那个时间段(明朝后期)的边疆并不安宁,各个民族小打小闹一直难以消停。

所以,我们的葫芦僧或许在那样的地方倒下的那一刻不知道能不能想通贾雨村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

使得一个断绝生命的疑问永远的留在了漠北或西疆的黄沙里,唯有夜晚的星辰默默致哀!

最后,附上雨村早年和好友在月下畅聊乐饮所作的一首诗,以表诚意:

时逢三五便团圆, 满把晴光护玉栏。

天上一轮才捧出, 人间万姓仰头看。

注:选自原文第四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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