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傲慢与偏见》有感

  本篇小说是简·奥斯汀在英国的巅峰时期写的,可能有些人不太熟悉他,不过这并不影响他的实力与声望。有一本书,名叫《简·奥斯丁评论集》,在书中,美国著名文艺评论家埃德蒙威尔逊认为“近一百年来,英国文学史上出现过两几次趣味革命,文学口味的翻新影响了几乎所有作家的声誉,唯有莎士比亚和简·奥斯丁经久不衰。”简·奥斯丁先后发表了《理智与情感》、《傲慢与偏见》、《曼斯菲乐德庄园》、《爱玛》、《诺桑觉寺》和《劝导》六部小说。其中《傲慢与偏见》是最为脍炙人口的一部,也最具有代表性。

  《傲慢与偏见》的初稿写于1796年,到1797年才发表,原名《初次印象》。曾经被毛姆列入世界十大名著之一。她写的这篇小说,趣味不失,却又讽刺了乡村人的势力、炫耀、虚荣,和对婚姻的扭曲看法。她用自己与众不同的文笔,表述了两种不幸与幸运的婚姻。

小说围绕着柏纳特太太如何让把女儿嫁出去的主题展开故事。

其中以二女儿的婚事为主线。男主人公达西富有、高贵、但却十分高傲;二女儿伊丽莎白年轻、任性且聪明活泼,对达西心存偏见。爱情在两人之间忽隐忽现,步履维艰,但最终还是打破了这种傲慢与偏见。小说在两人幸福美满的婚姻中落下帷幕。柏纳特先生的五个女儿很好的表现了当时乡村社会的女性:大女儿简温文尔雅,心地善良;二女儿伊丽莎白聪明有主见,对事物有着自己独特的看法;三女儿玛丽相貌不突出,但知识渊博,品行端正;排行第四的凯蒂和小女儿莉迪亚,个性浮夸,整天不务正业,只顾贪享玩乐,不知天高地厚,莉迪亚因为单纯愚蠢,被一点利诱就骗上钩。

奥斯丁认为不幸的婚姻大致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伊丽莎白的闺蜜夏绿蒂的婚姻,她因为总是担心自己的空世不好,怕自己老了都嫁不掉,所以嫁给了一个没有教养、行为粗鲁,但比较在钱的男人,夏绿蒂为了过上较好的生活,不惜每天夜晚无耐地忍受这个满身恶习的人。还有一种是莉迪亚的婚姻,她因为年纪轻轻而愚昧无知,只因为一个男人外表俊美而内心虚伪,深深地迷恋上了他,最后酿成无法收拾的后果,结婚后,当知道丈夫整天沉迷于赌博,充当无业游民,心里一定满是后悔与无耐。

我认为“傲慢与偏见”比“初次印象”更能抓住此书的特点。因为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位一年有一万英磅收入的青年男子达西和一位出身不太富裕的女孩伊丽莎白。书中也含有很多对社会上一些人的讽刺,让我一种极其憎恶他们的感觉,因为这种人生活中也处处都有,十分形象,刻画得非常真实。比如伊丽莎白的母亲,碰到一丁点儿的事都要炫耀不停,柯林斯先生的不知羞耻等等等等……大家可能都看出来了,这是一部关系爱情的小说,但我觉得它并不是人们想所想象的简单的言情主题,这是需要申明的,《傲慢与偏见》还是反映了很多的社会问题,同时还是一部社会史。

你可能感兴趣的:(读《傲慢与偏见》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