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人必须懂得一些维权法律常识

人呱呱落地那天起,就与些人打交道,一打交道就会有竞争和因利益纠结,当你的的利益被侵略的时候,所以,必须要抗争维权。通过打官司解决纠纷,是人们追求公平与正义的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种手段和方式。

对于受到非法侵害的弱者,也不例外。特别在贫穷、落后、偏远的地区,在没有诸如法律援助等外力保护和支持的情况下,他们似乎只有两种选择:要么放弃合法权益,苟且忍辱;要么依法控告,不惜穷尽微弱力量,乃至舍生取义。这决非是危言耸听,而是一个让人痛心的事实。不容回避,更不容掩饰!


虽然《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但现实中,却有相当一部分弱势群体,由于经济困难等因素的制约,在自己的合法权益遭遇侵害时,没有能力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应该说,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但真正有效解决众多平民百姓控告难的问题,依然有很长的路要走。解决得不好,或者不认真解决,就会进而影响政局的稳定,制约经济的发展,破坏正常的社会秩序。正所谓“官民关系定而天下定,官民关系乱而天下乱”。

“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如何直面弱者的无奈和尴尬,如何回应弱者的呐喊和呼救,不只是政府的责任,也不仅是执法者的义务。作为媒体――社会良知的感应器,也应全面,及时地倾听和回应。

维权人不懂法,要到当地新华书店购买一些法律书籍,比如《民法典》《宪法》等,或者在网上咨询律师,必须熟知最基本的法律常识。

从中找出支持你行为的法律条款,维权不是谩骂和打斗,不是你有力气可以打赢谁就可以赢得全局胜利,维权是斗智斗勇的过程

《撰稿:张子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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