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试过亲自送喜欢的人离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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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流浪在边荒,只为了躲开世俗的一切。

我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过这样的体验,爱而不得,得而不惜。总觉得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尤其是爱情!

在湖区工作一年之久,终日显得浑浑噩噩。除了机械式的工作似乎便没有什么能提起自己注意力的事情了,仿佛在那个远离城市喧嚣的地方就真的忘记了在自己身上曾经所发生的一切。

工作不久,便遇到了一位姑娘。怯懦的我自然是不敢四处盲目打听,却也在心中悄悄记下了姑娘的名字。于是那姑娘的名字便自然而然的成为了我的心事。

公司决定举办年会,姑娘脱颖而出做了礼仪小姐。落落大方的姿态,楚楚动人的样子,一切的一切都令我更加着迷。但我仍旧没有机会去认识那个我喜欢的姑娘。好吧,借助年会那开心的氛围,我终于在一瓶半的白酒和一杯可乐的“照顾”之下把自己喝大了,始终不知道那让我醉的是酒还是可乐,或者是我喜欢的那个姑娘……

后来因工作需要,我借故找机会“认识”了这位姑娘。她和其他的姑娘一样会发脾气,会使小性子,却又异常的大度和非常的小气。但我每次接近她的时候都能嗅到她身上的味道,一种令人着迷的味道。那并不是香水味,也不是洗发水的味道。不耻下问的我自然会去百度,度娘告诉我那叫做荷尔蒙。只有在遇到喜欢的人的时候才能闻到的味道。

就这样以同事的身份默默的喜欢了她很久,期间也曾试过表白。领导同事也试着为我俩牵过红线,可一切都被当作了玩笑。这姑娘的感情实在不够细腻啊……也许智商高的人大都如此。

今天她辞职了,而我恰逢其会可以送她。这一路本该漫长,这一路也本该短暂!

我想祝她日后一切都好,但我说不出口。那样的话会让我感觉我在对自己喜欢的人说“你走吧,会遇到更好的人。会宠你、爱你、疼你、呵护你一辈子的人”可是,如果那个宠她、爱她、疼她、呵护她一辈子的人不是我那一切又有什么意义呢?我既不是过客,也没有看尽人间繁华落尽的心情。

这一路四百公里。我与你同坐,第一次!也许也会是最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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