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事十谈|依法治水 水利的强基固本之策

文|开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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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的治水史,同国家治理一样,有着浓重的人治色彩,古代强调君王和官员的莫大作用,故而有大禹、孙叔敖、西门豹、李冰、杨广、潘季驯等等治水名人。近代以来,秉持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强调人民群众在治水中的伟大创举,但其中起决定作用的仍是各级领导。无论是重大水利工程的决策上马还是重大水利灾害的防治应对,概莫能外。人治往往导致一哄而上、一哄而下,重建设轻管理,重应急轻平常,工作重点随着领导的注意力而转变,形不成长效机制,故而人人喊累,事事无章。要改变这种状况,就要大力推动依法治水进程。

依法治水,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建国以来,国家先后颁布了《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明确了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水资源权属管理与开发利用的产业管理、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等关系。遗憾的是,从目前水利管理的现状看,一方面,存在着水法规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另一方面,水利部门缺乏依法管水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敢动真碰硬,水法的执行力和约束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和加强。

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并确立了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水资源管理的三条红线,就是要全社会像重视18亿亩耕地一样,重视水资源保护和管理。那么,确保实现三条红线靠什么?

一要靠强有力的水法支撑。针对目前涉水法规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的问题,国家层面要加强调查研究,了解基层实际和需求,开展新一轮水法规修订,进一步加大法律处罚力度,让水法规真正硬起来。地方层面则要加强水法规的贯彻落实,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让危害水环境、破坏水利设施、危及水利安全的人和事受到应有的惩罚,让人们不敢去以身试法,不敢去触碰三条红线。

二要靠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实施。要尽快改变水利行业重业务轻管理的传统,高度重视水政监察队伍建设,把既了解水利行业实际又懂法律法规的人才充实到执法队伍中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让水利执法队伍真正强起来。要普遍建立河道管理部门,加强对涉河建设的管理和监督。借鉴森林公安的做法,建立水利公安派出机构,侦办涉河涉水违法犯罪行为,震慑涉水行为,为水利事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三要靠全过程的综合执法保障。各地要积极落实水利部综合执法要求,让水政执法人员全程参与和行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监督职能。相对集中水行政执法权,赋予水政监察队伍必要的职权,从行政许可阶段就提前介入水行政管理,让他们从案件发生后的“灭火队”变成事前防范的“预警队”。树立水政执法队伍的权威性,发挥各级水政监察队伍的工作主动性,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涉水案件苗头,化解矛盾和纠纷,防患于未然。

四要靠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普及。要把水法规宣传纳入“六五”普法规划,落实法律“七进”要求,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法制宣传日等时机,大力宣传普及水法规知识,让水法规家喻户晓。要加大对典型案例的曝光,以案释法,依法行政,让水法成为规范用水行为、构建和谐用水环境的有力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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