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案不该有卖货思维

无论是在甲方还是乙方,

我们常常被人说:

好的文案应该有卖货思维,有生意头脑,是要帮助把产品卖出去的,否则要文案何用?

这话说的我们竟无力反驳!

于是,每次提案,总要搜遍互联网的汪洋去寻找一些看起来站的住脚的数据,绞尽脑汁想出各种看起来好像是那么回事应该可能也许不会被反驳质疑的理由,去说服你永远不知道他脑子里在想什么,有100种回弹技能的爸爸,然后说,你看,我们的文案是经过周密的分析和判断,基于市场的基础上创作出来的,用这个文案,您就等着数钱吧!实际上内心OS是,mmp的,这些不是你生出来这个鬼玩意儿前就该考虑的事吗?还要我一个文案来拯救你的销量,你把文案当救世主啊!

事实上文案能不能拯救销量呢?

是能的!

但这种文案不是应该具备生意头脑卖货思维,而应该是一个体验丰富或者愿意去体验的生活家。

产品只有服务于生活,才可能被需要,才可能创造出销量。

所以,好文案首先是一个生活家,是一个试吃试睡试玩的体验师,把产品带到真实的生活场景里去体验,发现它的可爱之处,有时候你会发现,它带给你的惊喜,根本就不是产品经理跟你说的那些所谓卖点。

其次你还必须是一个戏精,因为你毕竟只是一个人,而我们的产品要卖给很多人或者是一类人,所以那些“富的”兜里叮当响的家伙到底心里想的啥?你想去明白他们的脑回路,就得去过他们的生活,把自己变成他们,用强大的想象力和真金白银和双脚和心思去体验他们的生活,彻底把自己变成一个戏中人。

说白了,好的文案必然是来源于生活的,一个能了解人的生活家,才能写的出诱惑人的好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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