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状(申请书)、身份材料证明(诉讼主体资格)(自然人须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护照)(法人应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且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证据材料。
二、诉讼代理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工作人员(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三、授权委托书(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为特别授权,特别授权须明确且具体)(国外须驻该国使领馆证明,或同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四、诉状由原告本人签名或盖章,按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确有困难可口头起诉。(诉状载明原告基本信息,被告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及事实与理由,证据及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委托律师为诉讼代理人的应依据法律关系列明案由。)
五、委托他人代为起诉,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律师执业证、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公民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本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的签名或捺印,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名。
六、律师所函;基层法律服务所介绍信及当事人一方位于本区一级辖区的证明;近亲属的提交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收养证明、公安机关证明、居(村)委会证明、生效裁判文书及人事档案等于委托人身份关系的证明;法人工作人员的提交劳动合同、工作证、社保缴费记录、工资支付记录,为机关事业单位的提交载明该工作人员的职务工作期限的书面证明。为社区单位推荐公民的提交推荐信及证明,推荐信载明于所涉案件及当事人的关系,载明推荐理由。社会团体推荐的提交该社会团体和法成立的证明及推荐信,委托人属于该社会团体成员或属于该社会团体活动地域的证明,代理实务属于该社会团体章程明确列明业务范围的证明,及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
七、起诉请求确认他人间婚姻关系无效的,提交与婚姻当事人为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诉讼代表人提起诉讼,除提交全部原告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外,还应当提交其他共同原告推选其为诉讼代表人的证明材料。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消协提起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侵害社会公共利益诉讼的,应提交上述身份的证明材料。
八、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证明基础法律关系、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应在诉状中对法律关系、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等内容进行明确具体表述。
九、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须提交劳动人事争议裁决书或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定决定或通知,及送达回证。投资人提起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诉讼,需提交身份证明;行政处罚决定或公告、人民法院刑事裁判文书、进行交易的凭证等投资损失证据材料。
十、管辖权证据:经常居住地的提供物业公司、居委会、村委会、派出所出具的证明,附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暂住证等。个体工商户主要营业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被告为外国人。
十一、二审程序,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向原审人民法院提交正本➕副本,可直接向二审法院上诉,二审法院五日内移交上诉状给原审人民法院。(上诉状记明一审全部当事人二审诉讼地位及基本情况,原审法院名称、案件编号、案由、上诉请求及理由、上诉时间等。)(授权委托代理人代为上诉的,应同时提交特别授权手续,财产案件上诉的同事缴纳案件受理费)。
十二、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做的处理决定的,提交起诉状(一式两份,载明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请求和事实依据)、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另提交授权委托手续)、处理决定。
十三、申请宣告公民失踪、死亡,提交申请书(载明申请人被申请人基本情况、失踪或下落不明的事实时间请求)、身份证明(近亲属利害关系人证明)、公安机关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公民死亡的,提交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书面证明)、宣告死亡的提交顺位亲属关系证明(居村委会、派出所)。
十四、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提交申请书(基本情况、委托手续)、近亲属利害关系人证明、证明材料(医院诊断证明、残疾证明、鉴定意见)。
十五、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提交申请及承诺书、盖有调解组织印章及签字的调解协议、身份证明、授权委托手续、相关财产权利证明材料。
十六、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提交申请书(记明姓名名称基本情况联系方式、具体请求事实和理由),申请实现抵押权提交(主合同或抵押合同、规定登记才设立的提交抵押权登记证明文件、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约定实现抵押权情形的证明、抵押财产现状说明),申请实现质权提交(主合同或质权合同、交接质押财产手续清单、权利质权的权利凭证、出质登记证明文件、债务履行期届满或约定实现质权的情形而质权人怠于行使的证明、质押财产现状说明)、财产被留置债务人申请实现留置权提交(主合同、留置财产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证明、留置财产清单、两个月以上宽限期内仍不能履行的留置权人怠于行使的证明、留置财产现状说明)、建设工程承包人申请提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资质、工程竣工验收材料、结算单、债务到期证明、催告合理期限内逾期不支付价款证明、对应付工程款达成一致的证明材料、请求拍卖变卖工程适宜折价拍卖证明材料)、其他特别程序案件提交(一式两份申请书、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利害关系人证明材料、授权委托手续、证据材料)。
十七、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程序)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人多可向原审法院申请,提交再审申请书正本及副本(载明身份基本情况、原审法院名称、文书案号及生效日期、再审请求、法定事由及具体事实理由、受理再审法院名称、签名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列明再审事由且属于民诉规定的情形,列明依据的事实与理由)、身份证明(复印件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代证明等)(原审当事人死亡或丧事主体资格的,提交继受权利义务证明材料)、生效裁判文书原件复印件、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证据材料复印件、再审事由及证据材料(新证据与本案的关联性证据)。
十八、超过再审申请期限以有“新的证据”申请再审(提交关联性证明),证人证言的(提交证人身份证复印件、证人诚信诉讼承诺书、原件核对或证人证言已将公证的公证书)(超过再审申请期限提交证据原件、提交取得该证人证言时间的证明)。新证据不符合民诉解释规定,视为不符合再审条件,立案法官不收取。已经驳回申请的再次以新的证据申请再审的,不收取。以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主要证据是伪造为由,提交证据材料。以原生效判决、裁定据以做出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申请再审,提供被撤销或变更的生效法律文书(指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裁决、公证文书、生效行政裁决)。以审判人员审理该案时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为由申请再审应提供生效刑事判决或纪律处分材料,无法提交,立案法官可告知其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或者举报。以调解书违反自愿原则或法律的提交(达成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等违反自愿原则,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合法利益的)的证据。
十九、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提交抗诉书正本一份、副本、附原裁判文书复印件,附新的证据目录证人名单、主要证据复印件。
二十、督促程序案件。申请支付令提交申请书(记明申请人被申请人基本情况、送达地址、请求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数量及事实证据、无其他债务纠纷保证书或说明)、证据材料(合同、有价证券、管辖权证据)、身份证明。
二十一、公示催告程序案件。向票据支付地提交申请书(载明基本情况、票据种类金额号码、出票人持票人背书人、事实理由、付款人名称通信地址通讯方式、失票人通知票据付款人挂失支付后三日内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的通知时间)、主体资格证明材料(票据存根、丧失票据复印件、出票人关于签发票据的证明、合法取得票据证明、银行挂失支付通知书、报案证明)。
二十二、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外国人或港澳台居民起诉提交起诉状(代理人签字的提交明确授权)、诉讼主体资格材料(外国人护照或经公证认证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内地无住所本人不在内地且不能到法院起诉的香港居民提交经我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公证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内地无住所本人不在内地且不能到法院起诉的澳台居民提交经过公证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企业或组织提交经过公证认证依法成立证明材料,在华办事处代为起诉上诉的提交经公证认证的公司授权委托书)(在内地没有住所的香港企业组织提交经我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公正的依法成立的证明,在内地没有住所的澳门、台湾企业组织提交依法成立的证明。
二十三、外国当事人委托我国律师代理诉讼,从国外寄交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经该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履行彼此订立的相关国际条约规定的证明手续。香港居民企业组织委托内地律师或代理人起诉的,从内地外寄交托交的授权委托书须经我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公证,并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香港公证文书转递专用章。澳台居民企业委托内地律师代理人起诉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二十四、外国人企业组织代表人当事人在法院法官见证下签署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进行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以认可。在境内签署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进行民事诉讼的,经我国公证机关公证的法院予以认可。
二十五、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系内地外形成的,须参照本规定办理公证认证手续。护照、起诉状、证明、授权委托书、证据材料为外文的同时提交中文翻译件。被告须明确,内地无住所的被告,其中文外文名称及地址应当完整准确。
二十六、申请承认或执行外国判决裁定仲裁裁决应提交申请书(载明申请人基本情况、请求及理由、受传唤和应诉情况)、判决裁定仲裁裁决(经公证认证)、证明文件(合法传唤及应诉情况)。申请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民事判决提交申请书(一式两份,写明申请人基本情况、请求和理由、当事人受传唤和应诉的情况)、不违反一个中国原则的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书正本副本、收合法传唤和应诉请款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