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28

海峡对岸:法兰克王国的分分合合(下)

丕平二世来自于加洛林家族,他为他的后代建立王朝奠定了基础。不过,加洛林家族并没有放弃诸子平分领土的作法。多亏连续三代都出现了一位强大的继承人,法兰克王国才没有再陷入漫长的内部纷争。

第一位是查理马特(Charles Martel)。查理是他的本名,“马特”是锤子的意思。从名字就能看出此人勇猛善战。他是丕平二世的私生子。从克洛维归依基督教以来,法兰克不少国王和贵族并没有严格执行一夫一妻。就连被认为英明公正的达戈贝尔特,据说差不多同时拥有三个妻子。基督教士们对此一直颇为不满,但也无可奈何。

丕平二世有两个嫡子,但都先他而去。他去世前,竟然把8岁的嫡孙指定为继承人,由他的遗孀摄政。国王已成傀儡,宫相又是孩童,再由女人摄政,法兰克贵族们发起叛乱。查理马特笼络人马,一路冲杀,于718年成为法兰克王国唯一的宫相。

查理马特的统治持续了23年,其间有两件事非常重要。

一是他在普瓦提埃(Poitiers)击退了入侵的阿拉伯军队。早在711年,阿拉伯帝国就渡过直布罗陀海峡进入西班牙,迅速在西班牙建立统治。随后,他们进入法兰克王国南部,四处劫掠。632年,他们直抵法兰克中心地带的普瓦提埃。查理马特率军迎战,取得大胜。经此一役,查理马特不仅保卫了法兰克王国的领土,更被视为拯救了基督教世界的英雄,“锤子”的名号也由此役而来。他之后多次同阿拉伯军队交战,直到把他们彻底赶回西班牙。

再有他推行采邑制(Manorialism),也就是把一大块土地和上面的居民赐予臣属,让他们管理这块土地上的居民,并依靠土地上的收入来供养他们的生活。作为交换,被赐予土地的臣属要向王国提供必要的士兵、装备,特别是战马。

法兰克军队一直以步兵为主,士兵和装备都由各地的贵族提供。普瓦提埃战役之后,查理马特开始学习阿拉伯人的骑兵作战,提供马匹成了各地贵族的新义务。但养马成本太高,采邑制的实行可以缓解各地贵族的经济压力。为了能获取可供封赐的土地,查理马特甚至向基督教会下手,没收了不少教会的地产。凭借击败阿拉伯人的巨大威望,他的改革推进顺利,教会都没有进行反抗。

741年,查理马特去世。他生前也是有妻有妾,留下好几个儿子,但嫡子只有两个。他把王国--尽管在名义上他还不是国王--一分为二,长子卡洛曼(Carloman)继承了奥斯特拉西亚和新征服的日耳曼地区,次子丕平三世继承了纽斯特里亚、勃艮第和从阿拉伯人手里夺来的普罗旺斯。

不过这一次,一再重复的剧情出现了反转--兄弟二人并没有为了争夺领土而开战。因为没过几年,卡洛曼就放弃了宫相之位,前往罗马,成了一名修道士。

当年,克洛维建立法兰克王国,依靠的是基督教教会的帮助。之后的两百年,一轮又一轮的内战、入侵和对外征服,造就了一批又一批的军事贵族,教会反而渐渐萧条了。许多贵族摇身一变,被国王封为主教,占有大片教区的土地。教士里也有不少人只拿钱,不干活,声色犬马,追随起贵族的生活方式来。

查理马特当政时,一个盎格鲁-撒克逊教士来到法兰克王国。他叫波尼法斯(Boniface),来自威塞克斯。他得到罗马教宗的授权,在莱茵河东侧的日耳曼尼亚地区传教,皈依了不少日耳曼人,被查理马特奉为上宾。

卡洛曼即位后,请波尼法斯协助他整顿奥斯特拉西亚的教会。弟弟丕平也随后效仿,把波尼法斯请到纽斯特里亚。法兰克王国教会希望借助这个盎格鲁-撒克逊教士,恢复秩序和品行。

当时的英格兰,国王退位归隐之风正盛,不知卡洛曼是否在波尼法斯那里获得了灵感,放弃了世俗的权力,去寻找通往天国的钥匙。

卡洛曼走后,弟弟丕平成为法兰克王国唯一的宫相。他个头矮小,被称为“矮子丕平”,也称为丕平三世。自他爷爷、爸爸以来,他已是加洛林家族第三代全法兰克王国的宫相。他决心捅破那层窗户纸,作一名真正的国王。

他没有贸然行事。改朝换代总得有个占得住脚的理由。思来想去,他写信给罗马教宗,试探性地询问,在一个不理朝政和一个为国操劳的人中间,谁更应该享有国王的头衔?教宗心领神会,告诉他,能承其重者得王冠。

教宗的回复坚定了丕平的信心。751年,丕平废黜了墨洛温王朝的最后一位国王,把他送进了修道院。丕平随即举行了登基仪式,并且在法兰克王国的历史上第一次由教会的代表为新国王举行涂油礼。这是模仿自圣经里关于大卫王的记载,象征神灵的加护。通过这个仪式,国王的权力和上帝联系起来。“君权神授”的传统,随着加洛林王朝一起建立起来。

754年,丕平再一次举行涂油礼。这次为他涂油的,是新任的罗马教宗。除了涂油,还为丕平进行了加冕。教宗宣布,凡是背叛丕平之人,将被逐出教门。

教会的特别呵护稳固了丕平的王位,他当然也要投桃报李。当时的罗马面临来自北方的威胁,日耳曼人的一支伦巴底人正向罗马进犯。丕平出兵意大利,击败了伦巴底人,并把罗马周边的一大片土地献给罗马教宗,史称“丕平献土”。这片土地日后成为了教皇国。

丕平三世和基督教会自此建立起了牢固的同盟。这个同盟比两百多年前克洛维朝代更为紧密,教会赋予国王合法性,国王来保护教会的安全,双方互有所需,买卖更为公平。

768年,丕平去世。他的私生活比父辈俭点了许多,只留下两个儿子。长子查理,次子卡洛曼。两个儿子再一次分土而治。

两兄弟素来不睦。但还没等到兄弟间拔刀相向,弟弟卡洛曼就因不停流鼻血而亡。查理于771年轻松地成为全法兰克的国王。

不过查理的目光没有仅仅停留在法兰克王国的领土上。他南征北战,不断扩充国土。他应教宗的请求出兵意大利,吞并了北部的伦巴底王国,南部的各国小王国纷纷表示臣服。他深入日耳曼尼亚北部,历时三十年,彻底征服了萨克森人。

自盎格鲁-撒克逊人登陆不列颠以来,他们和故乡的萨克森人渐渐断了联系。萨克森人仍生活在原始的部落社会里,信奉奥丁神,以劫掠作为重要的谋生手段。因为地处偏远,密布森林沼泽,波尼法斯等盎格鲁-撒克逊传教士在日耳曼尼亚的传教活动,都没能到达萨克森地区。

查理决定用武力彻底消除来自北方的威胁。他发动了三次战争,逐步臣服了萨克森的部落,迫使他们改信基督教。在782的一次战役中,获胜的查理要求四千五百名萨克森战俘作出选择,要么皈依基督教,要么被处死。这些战俘无人改信,全部被屠杀。

战败的萨克森人仍然拒绝接受基督教。查理为此颁布了法令,对种种和基督教教规相抵触的行为一律处以死刑。在查理的血腥统治下,大部分萨克森人改信了基督教,还有一部分逃往更为偏远的斯堪的纳维亚半岛。

查理带着宗教的狂热征服了北部的萨克森,甚至被有些历史学家称为欧洲的第一次宗教战争。在南部,他深入西班牙,同阿拉伯穆斯人作战,占领了加泰罗尼亚地区。在东部,他迎击游牧的阿瓦尔人,把王国的统治扩展到欧洲大陆的中部腹地。

查理的征战为他赢得了西欧的几乎全部领土,只有西班牙和意大利南部的部分地区除外。这甚至超过了罗马帝国鼎盛时期在西欧的疆域。

查理还有一个铁杆盟友,就是罗马的教宗。他延续了他的父亲同教宗结盟的政策,双方的关系,甚至密切到由查理为死去的教宗撰写墓志铭--当然是由别人代笔,因为查理本人不会写字。

新任的教宗被教会内部的人士指责为道德堕落,并且遭到凌辱。查理及时出手,恢复了教宗的职位。在公元800年11月,他亲自来到罗马,对反对教宗的人进行了审判,把他们全部放逐。

教宗的感恩之心可想而知。在圣诞节那天,教宗在圣诞弥撒上为查理加冕,称他为“罗马人的皇帝”。据说查理一度非常生气,说他对这一安排事先一无所知,如果知道的话他无论如何也不会参加弥撒。但所有人都认为,这不过是扭捏作态而已。

在西罗马帝国灭亡300多年后,西欧终于又有了一个皇帝。

查理不仅仅是法兰克王国的国王,还成了这个包括多个民族、多种语言、一个宗教的新“罗马帝国”的皇帝。他给自己起了一个很长的头衔,自封“大帝(Magnus)”。查理大帝(Charles Magnus)演变成他的又一个名字--查理曼(Charlemagne)。

统治面积如此广阔的帝国,对查理曼是一项巨大的挑战。他仍然不得不依靠地方的贵族。自墨洛温王朝以来,法兰克王国一直沿用罗马地方官员的头衔来称呼各地的贵族,包括:

伯爵(Count)。伯爵是数量最多的贵族,负责一个省或者一个地区行政、司法、军事、税收等事务的全面管辖,还要为国王或皇帝作战提供士兵的准备。从查理马特开始,伯爵还要为王国军队提供战马,并为此推行了采邑制。到查理曼时期,马镫传入了法兰克王国,骑兵成为作战主力,伯爵们的负担更重了。

子爵(Viscount)。有些伯爵配有副手,负责司法等某个方面的事务。子爵的字面意思是“副伯爵”。

公爵(Duke)。罗马时代,公爵是一个军事职务,负责指挥在外省的防御和作战。在墨洛温王朝时期,一些地方贵族趁王权衰落,开始自封公爵。这个头衔后来被王室接受,在一些经常叛乱的地方任命公爵,往往由王室成员担任。公爵的辖地比较大,下面还会有一批伯爵。

侯爵(Marquis)。侯爵就是位于边疆区(Marche)的伯爵,比伯爵拥有更大的军事权力,随时抵抗来自境外的入侵。查理曼在扩展的新领土上任命了很多侯爵,有些后来发展成独立的国家,比如东部侯爵区成为了奥地利。巴塞罗那侯爵区后来成为西班牙的加泰罗尼亚,但是独立的呼声持续至今。

查理曼延续了日耳曼部落的传统--召集会议。法兰克王国每年春天都会由国王进行阅兵,届时国王和教俗两界的贵族们举行会议,讨论帝国事务,通过重要的法律。这成为查理曼掌握地方和贵族们情况的好机会。

查理曼还设立了监察使(Missi Dominici)。监察使每组两人,包括一名贵族和一名教士,对各地进行这期巡察,纠正贵族和教士们的不端行为,代皇帝接受贵族的宣誓效忠,推翻不合理的判决。

他改革货币发行,规定只有王室才能发行货币。他大量发行银币取代原来的金币,并规定了三种银币单位:里弗尔(Livre)、苏(Sou)和第纳尔(Denier)。一里弗尔重489克,等于20苏,240第纳尔。这与麦西亚的奥发发行的货币重量完全相同,只是在英语里分别被叫作镑、先令和便士。在货币发行的问题上,查理曼和奥发保持了协调一致。

法兰克人和盎格鲁-撒克逊人一样,保留了许多日耳曼时代的法律习惯,比如偿命金制度,国王和贵族有权从罚金里提成等。地方贵族有司法权,各地的习惯又不一致,促使查理曼通过立法来统一司法标准。据说他一共颁布了一百多部法律,再由监察使监督执行效果,国王的司法权开始巩固起来。

查理曼还颁布法律,要求教会开设学校,对内教育教士们,对外向普通民众教授圣经和读写能力。他还从四处延揽饱学之士,其中就包括来自英格兰的一位教士阿尔昆(Alcuin)。阿尔昆发明了一种字体,使拉丁语的书写变得简单,查理曼大加赞赏并积极推广。这种字体被称为加洛林小草书体,被今天众多的西欧语言所采用。

从波尼法斯到阿尔昆,已经有不少英格兰教士在法兰克王国一展身手,足见在宗教知识教育方面,英格兰已不逊色甚至领先于法兰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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