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不长,三十九页,讲述了一个女人的漫漫情路。
一朵兀自盛开的女人花。
在她十二三岁的时候,喜欢上了窗户对面的邻居,一位英俊潇洒的青年才俊,他是个作家。
她无时无刻不在关注着他,隔着玻璃窗观察着他的一举一动,偶然走进他的家,打量着每一寸空间,他无意间的一瞥和笑意,都让她心驰神往念念不忘。
她全心全意地喜欢了他两年。
搬走前的那晚,她辗转难眠,鼓起勇气去跟他告别。在瑟瑟寒风里等到清晨。
几年后,她考上了北平的大学,又回到熟悉的胡同,在他家不远处,租住下来。
她隔着窗户,看到他大步流星地走过去,背影充满诱惑地吸引着她的目光。
她的爱与日俱增。
他带不同的女人回家,她不介意,她只想能成为其中之一,和他一起回家。
余华在小说《活着》里说:我开始意识到一位真正的作家所寻找的是真理,是一种排斥道德判断的真理。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与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已近不惑之年的我,看完这部小说,也一直在思考它为什么会那么受读者喜欢。
这个陌生女人对那位作家的暗恋,这种隐秘的爱恋,疯狂地迷恋一个人,只为他而活———每一个陷进爱里面的人,或多或少都会感同身受,都能在陌生女人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
而谁的一生,没遇到过像作家那样的渣男呢。
“当一个姑娘的灵魂选定了自己的伴侣,
她的心门就会紧闭,
她这一神圣的决定,
再不容干预。
当华贵的马车停泊在她的门前,
她紧闭屋门,不为所动,
当高贵的皇帝卧倒在她的裙下,
她目光坚定,心无旁骛。
我知道
当她从千万人中选定灵魂的伴侣
她坚贞的爱情,
便矢志不渝。”
狄金森的这首诗让我想起了那个陌生女人,我没有资格对她做道德判断,说她哪怕一句不好听的话。
我觉得她的决定是神圣的,她的爱是坚贞不渝的。
看完书,我就去找了同名电影。
找到一部国语版的,徐静蕾和姜文主演。
看完电影,感觉和原著的契合度很高,但是书里的心理刻画太细腻害了,那份爱太浓稠太过冗长,连绵不绝的起伏跌宕,电影里的情感收敛了些,那份时间里面煎熬和等待在影像里不容易表现,不如文字倾诉得酣畅淋漓。
终于有一天,她引起了他的注意,挑起了他的兴趣,他带她回家了。
第一天,第二天,第三天,他们极尽缠绵,她如愿所偿把自己献给了他。
他对她,同他对每一个他带回家的女子别无二样,玩过就过去了。
但那三天,对她是刻骨铭心的记忆,是她全心全意爱他的回报,从此以后,她就一直活在那三天的记忆里,或者说,这三天,让她活过了一生。
后来她有了他的孩子,就远离了他。
她把对他的所有炽烈的情感,都转移到了孩子身上。
她倾尽所有,不惜出卖肉体,把孩子养到了八岁,因为一场疾病她失去了他。
孩子八岁之前,他们也曾见过面,也曾共度一晚良宵,她希望他能记起她,她的希望一直在破灭。
每年生日送给他的白玫瑰,开了又败,再开,再怎么娇艳明媚,都会被记忆随手丢弃。他对她是没有记忆的。
她的记忆一次次变得苍白无力。
我不确定,孩子是不是她爱情的牺牲品。应该不是,孩子是纯洁美好的,孩子就是她的爱的圆满呈现。
当一切幻灭,她已无路可退。
她的爱荒唐么,她的一生是个悲剧么。
我不知道。
这样近乎偏执狂的爱情,我不想去做道德判断,这是她的宿命。
对,遇见他就是她的宿命,之后发生的一切都是命运的安排。
但是这封信,却让很多人心潮澎湃,念念不忘。
让我们耿耿于怀的,又是什么。
她对爱的痴狂和执念是极致的完美的,就像阳光下缤纷斑斓闪闪发亮的美丽泡泡,她小心呵护着,追逐着,它那么迷人,它太完美了。
她想把它捧在手心里,让它住到心里去。
她用无尽的爱呵护着泡泡,她觉得她的爱是铜墙铁壁,忠贞不渝。
她用恒久不变的情感,去追求一份虚无缥缈的东西,翻过一座座山丘,早已无人等候。
美人已迟暮,炽烈的情感消磨殆尽。
你会不会再记起,已经不重要了。
我们一直都形同陌路。
人生海海,她就是一叶孤舟上的蓑翁,独钓着咧咧江雪。
世间多少痴情女子,看完这封信后,掩面而泣,或是嚎啕大哭,久久不能平静。